关于“加精华事件”的个人意见
听闻目前都是集体“隔岸观火”的心态,以及诸多怀疑本人刚刚发的帖子和操作是别人用了我的账号。基于此,本人表达一下对这个事情的基本态度:1 精华是全站精华,合作版块的斑竹因为合作而获得全站精华的权限,这是后台权限设置不合理。应在后台设置为“本版精华”,不得在全站显示。
2 如果后台不能处理这个问题,基于公平公正原则,应事先签订协议,合作斑竹加精应符合全站精华需求,并以现行成文标准为准(讨论稿也是个标准,我们当斑竹的时候就是各自阅读了加精标准的各种讨论稿,以此为据去加。在没有任何正式标准的时候,讨论稿也是一种对会员负责的标准。总比“无法可依”好)。
如未事先签订协议,应添加补充条款。
所以核心问题不是管理团队的问题,是后台设置和合作协议的问题,这是谁的问题呢?所以隔岸观火,等着管理团队去处理问题的,是不是在逃避责任呢?
3 管理团队有必要对加精华标准进行规范 或者将讨论稿整理成为正式文稿
我觉得这个事件,本身是个合作条例的问题,夹杂了管理规范的问题。但合作问题是首要和核心。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个人对表述负责!不用猜测是谁用了本人的ID。本人ID现在只有本人能用。当然,前提是后台不盗号。 我不是马甲 ,也没有马甲 上个帖子出了后
30分钟
4个人私聊我
问是不是我用小一的ID干的
…… 你的ID还不是你干的呢~ 我可以说我干的么?好像不可以! 问济溪名人,乃不知陌上,无论吴二 kefodshen:问济溪名人,乃不知陌上,无论吴二 (2012-07-09 12:49) images/back.gif
桃花源记都出来了 我可以算隔岸观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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