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部 发布日期:2012-09-20 16:40:25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激励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推进全团青年志愿者重点工作,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引领精神时尚,创新动员方式,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中形成特有社会功能,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260名、组织奖80个、项目奖60个。二、参评条件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2.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3.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参评基本条件:(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4.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三、评选机构 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有关部委、新闻单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往届获奖者等社会各界代表40人左右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四、评选程序 1.申报(2012年9月20日-2012年10月15日)。一是组织申报。各地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渠道发动符合参评条件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进行申报。二是社会申报。在组织申报的同时,在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开通评选表彰活动专题网页和信息管理系统,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组织和项目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应注明所在省(区、市)。 2.推荐提名(2012年10月16日-2012年10月25日)。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统计、汇总本地(系统)组织申报和社会申报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复核,并组织初评,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推荐对象。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评选办公室(一式两份),并将推荐登记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视频、照片等(电子版)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另行通知)一并上传。3.评委会评选(2012年10月26日-2012年11月5日)。评委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名制投票,按照一定比例差额确定获奖建议名单。4.社会公示(2012年11月6日-2012年11月12日)。评委会将获奖建议名单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5.审定获奖名单(2012年11月13日-2012年11月16日)。团中央书记处根据公示结果,审定最终获奖名单。6.组织颁奖活动(2012年12月5日前后)。举行颁奖仪式,颁授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本地(系统)参评对象的申报、审查、复核、初评和推荐工作;要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信,确保将社会申报的优秀参评对象纳入到推荐提名对象中来。要加大对本地(系统)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学习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浓厚氛围,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 系 人:陈晓峰 曾松亭 电 话:010-85212037 85212732 电子邮箱:tzyzgb2037@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12 邮政编码:100051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