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协助做好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推荐和宣传工作的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部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民政部等11家部委和单位共同开展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主题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将对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评选工作将于2013年5月3日正式启动,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从即日起受理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候选人推荐材料,推荐截至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前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做好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的评选表彰工作,请你部门、单位继续协助做好本届候选者的推荐工作,并对该活动宣传工作给予支持。
联 系 人:柴可 魏雪静
联系电话:(010)67112884
传 真:(010)67112884
(010)67118190
E—mail:cepf714@126.com
附件:1.中华宝钢环境奖简介
2.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W020130428499626525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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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5日
抄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政部、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办公厅,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附件1中华宝钢环境奖简介
为表彰和奖励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于2000年设立了“中华环境奖”,成立了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的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对中华宝钢环境奖工作进行领导。中华环境奖的具体工作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承办。该奖定位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截止到2012年,中华宝钢环境奖已开展七届,共表彰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145个。这些获奖者在各自行业和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宣传环保理念、创新环保技术、提高环保意识贡献了力量。
中华宝钢环境奖的特点
(一)社会性:中华宝钢环境奖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性奖励。强调社会广泛参与,获奖候选者的事迹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先进性:表彰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
(三)广泛性:根据评选办法,中华宝钢环境奖的候选者不受国籍、地区、种族和宗教信仰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都可以参加评选。
(四)经常性:中华宝钢环境奖是一个常设奖项,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
(五)公正性:评选工作严格按《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办法》规定程序,聘请知名的专家、学着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果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在推荐材料中有严重失实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取消候选者的获奖资格;已经授奖的,撤消荣誉证书,追回颁发的奖金。
中华宝钢环境奖奖项设置
中华环境奖首届和第二届设立了五个中华环境奖,每名获奖者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另设立若干提名奖,每名提名奖获奖者各奖励1万元人民币。从第三届起,围绕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传五个方面设立五个奖项,每类奖项评选不超过五位获奖者,其中中华宝钢环境奖不超过一个,奖金50万元人民币;其余为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10万元。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机构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
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1家部委和单位组成。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组委会成员单位推荐的代表和高校、科研单位的知名教授、专家组成。
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程序
推荐——预审——初评——公示——复评——审核——表彰
附件3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公告
中华环境奖自2000年设立以来已连续开展了七届,共表彰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145个。这些获奖者在推动环保工作,引领环保先进理念、技术和行为方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推荐工作于2013年5月3日正式启动。本届评选主题为“推动绿色循环,建设美丽中国”,将表彰和奖励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和环保宣教五个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加大评选、表彰和宣传力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提供支持,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第八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申报及推荐工作自即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详细情况请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或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http://www.cepf.org.cn/)查询并下载申报须知、推荐表及申报表,或直接与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单位: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7112884 传真:(010)67112884/67118190
E-mail:cepf714@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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