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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蓝基金项目书征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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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8 14: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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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2011年底开始的关于PM2.5的讨论,引发了公众和政府对空气污染的关注,20131月出现的持续的大范围雾霾更是让减排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由于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使用、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空气污染已经造成了巨大的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最新研究表明,中国空气污染将缩短北方居民平均寿命5.5年,并且会致使更多人群罹患肺癌、心脏病和中风。2012年底发布的《全球疾病分担报告(2010)》更显示:2010年空气污染在全球造成320万人过早死亡,和7600万健康生命年损失,成为全球健康风险排名第七的因素。而在中国,2010年空气污染导致120万人过早死亡以及超过2500万健康生命年的损失,室外空气污染成为导致健康风险的第四大因素。
随着新的空气质量标准的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的制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的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等新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机制的引入,再加上由PM2.5 引发的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关注,中国迎来了应对空气污染的空前机遇。应对空气污染,除了各级政府的积极协同推行,同样关键的一项工作是民间机构以及公众的积极参与。环保民间机构通过为公众提供公益性服务和信息传播,在民间形成自下而上的动员和监督,是空气治理得以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
现有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法规、政策和规划中,公众和民间机构参与度和空间仍然非常有限,而各地公众及民间机构也缺乏主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找到合适的角度来推动大气污染议题的民间机构还比较少见,更未见民间机构在空气污染议题上形成合力。民间机构亟需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和能力建设支持。

二、卫蓝基金介绍
卫蓝基金由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简称SEE),美国能源基金会(简称EF)和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简称CAAC)共同发起,致力于通过支持中国民间公益机构在空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能力建设和相关公益活动,为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贡献。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简称SEE)是本土最大的支持民间环境保护行动的基金会,通过支持民间组织的行动来促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应对气候变化;SEE拥有约200名本土知名企业家捐赠人和丰富的本土民间环保组织合作经验。
美国能源基金会(简称EF)在1999年启动了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支持中国提高能源效率和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环境管理。EF拥有丰富的政府合作经验和政策研究背景,目前正在推进的“中国清洁空气联盟”意在加强地方省市政府在空气质量管理方面的能力,从而促进空气污染治理。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简称CAAC)于20131月由十家中国清洁空气领域的核心科研机构共同发起,旨在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一方面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理念、经验、技术、工具,另一方面加强省、市以及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协作,进而推动地方的空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EF,SEE和CAAC希望通过设立卫蓝基金,为民间机构和公众参与提供一个有效的支持平台,一方面得以提高公众对于空气污染问题的科学认识,形成对于空气污染的应急响应和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增强民间机构参与到政策决策和落实监督中的能力,进而推动政府的空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卫蓝基金将有目的地选择支持方向,通过小额资助的方式支持民间机构或志愿者团体进行空气污染防治的在地行动,过程中辅以培训、工作坊、研讨会的方式展开互相交流和多方对话。同时,卫蓝基金将专门设计媒体策略以及开展直接的活动,形成空气污染话题的持久社会关注。
三、卫蓝基金目标
3.1 总目标
有效形成民间机构和公众对空气污染治理议题的参与和持久关注,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3.2 阶段目标(2013-2015)
l  支持一批民间环保组织,有意识、有能力参与空气污染治理的推动;
l  监督大气污染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的落实,特别是空气污染信息公开、地方应急预案出台并有效响应、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等具体政策。
l  构建畅通的民间组织和公众参与空气污染治理的监督、沟通渠道。
四、卫蓝基金核心特点
l  由国内和国际一流的基金会优势互补共同形成的首个合作基金;
l  直接服务于民间环保机构和公众的积极行动;
l  明确所支持方向的政策指向和科学依据;
l  开发/总结/构建公众参与环境问题的畅通途径;
l  独立的行动,跨领域的对话交流。
五、重点资助领域
支持空气污染防治领域以下主要的工作方向:
l  信息公开:推动地区建立规范的环境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环境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情,让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l  地方政策执行监督:促进公众对地方环保政策是否得以切实执行,是否有变通走样的情况进行监督,让环保政策结果尽可能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l  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促进政府切实有效的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尤其是对现有投诉较多的污染源,推进一种政府、企业、公众协力保护环境的环境管理体制。
l  宣传传播、意识提高: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增强节能减排观念,从而更好的参与到环保中。
六、赠款额度
单个项目可申请赠款上限为5万元。同一申请机构在小额赠款计划的同一个执行阶段获得的赠款上限为5万元。
多个机构联合申请项目不受以上金额限制。
七、资格标准
7.1 申请资格
可以申请赠款的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有申请资格:
l  在中国境内的非政府、非营利性公益机构
l  该组织或机构能直接负责活动的设计,筹备,管理和实施
国际NGO不适用于赠款计划的受赠者。
7.2 优先原则
项目点位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所列的13个国家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或未列入重点防治区域,但污染严重的区域。
7.3 项目周期
    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
7.4 赠款使用的范围
用于项目活动费用及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费用、行政费用。
八、项目建议书及其概要
合格的申请机构应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交标准格式的中文项目建议书(模板见附件1)。填写的信息要准确、充分,手写的申请材料无效。
九、提交和评审
9.1 提交
申请者必须在项目建议书征集广告发布之日起,将填写完整下述文件:
l  项目建议书  
l  相关支持文件:1)申请机构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机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者其他财务文件

将以上电子版文件发送到E-mail地址: weilan@see.org.cn
截止日期:20131023
9.2 评审
在公布的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项目建议书,将由卫蓝基金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将根据下面的标准进行。
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每年的需要邀请专家进入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按照评审要求,根据项目建议书的项目计划的逻辑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创新性和可核查性等方面进行评估,评审时间为15个工作日。管理办公室将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机构下列两种评审结果:
1)       有资格接受赠款
2)       项目建议书不被批准
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后发出的建议书及材料不全的建议书都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建议书,不进入评审。
收到通知(1)的申请机构,进入项目签约阶段。收到通知(2)的申请机构没有资格再继续当年的赠款申请。
十、项目签约,实施与监督
    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受款机构的法定代理人和基金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协议。项目建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交一次中期报告,并在项目有效期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最终报告。
十一、卫蓝基金项目书征集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办公室所有

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000710-833
          010-65000806-812
联系人:向春  郑钰
项目建议书投寄E-mailweilan@see.org.cn
项目建议书.rar (345 KB, 下载次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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