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graph] 脱离人类中心论
——关于环境的伦理
邱仁宗
许多人把环境的恶化归罪于科学技术。是的,科学技术是巨大而可怕的力量。手拿石器的史前人对环境的影响,当然不能与用科学技术武装的现代人同日而语。而且科学技术也不能完全解决它自身引起的问题,这是我们一些科学技术的崇拜者所不认识的。但毕竟环境的治理还得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依靠科学技术。1992年8月,在瑞典乌普萨拉举行的第9次国际科学哲学大会上,瑞典的科学哲学家格斯特隆列举了科学技术的罪状,其中引起环境污染为最,最后提出要求停止发展科学技术,这也是后工业后现代社会知识分子的一种心态。不过,恐怕停止发展科学技术既不能解决环境问题,也不能解决能源、人口、战争和和平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科学技术是不充分的,但是必要的。例如发展“静脉工业”需要科学技术。试图恢复已经绝灭的物种要靠分子生物学,美国伯克莱加州大学的科学家已经把1880年代绝灭的南非斑驴的DNA从保存下来的一块皮肤中分离出来,并复制了4千万年前保存在琥珀中蜜蜂的DNA。利用重组和复制DNA技术和无性生殖技术就可以,比方说,重新创造出恐龙。但正当科学家干得起劲时,人家断了资助。
对科学技术的拜物教不对,对科学技术的虚无主义也不行。工业不能不发展,发展工业要用科学技术,工业发展了就会影响环境,环境的治理或发展绿色工业,还得靠科学技术。但科学技术又有局限性。环境保护要靠人的大规模行动,行动之前要作出决策,要作出决策时有个价值取向问题,科学技术不能解决应该选择何种价值取向问题,这是伦理学的任务。
需要明确的有两个问题。第一,自然本身有没有价值,她是只有工具价值,还是也有内在价值?许多现代人对待自然,与原始人对待丛林没有两样。原始人进入丛林,脑子只想的是丛林里有没有猎物供他食用,不考虑他的行为对丛林会有什么影响。现代人猎取熊猫,枪杀天鹅,破坏水土,污染环境,与原始人出自同一观念:自然仅仅具有工具价值,她之有价值仅在于能为我所用。其实,这也是动物对自然的态度。国外有位生物学家说,对动物来说,自然界的东西只分两类:可吃的和不可吃的。自然本身没有什么价值,即没有内在价值。人们之所以会采取这种观念呢?因为其自身天生是“人类中心论”者。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延续的资源,自然为我所用,似是天经地义的。不过,这个人类中心论与“动物中心论”也没有多大区别:动物从不,也永远不会承认自然有其内在价值。
但人类会。自然是永恒运动、不断化生、富有生殖力和创造力的有机体,在她演化的每一阶段,都会孕育、产生创造出新的事物。这些新事物具有突现的性质,即不能把它们还原为先前创造的事物。如生命的突现、哺乳动物的突现、灵长类的突现,以及智人的突现等。在这个意义上,自然是我们人类的母亲。但人类婴儿与母亲的关系与我们人类与自然母亲的关系不同。在十月怀胎期间,胎儿一直在母亲体内,一朝分娩,就离开母亲,以后长大成人,自立门户。而自然这个母亲不同,人类已经长大到具有如此能耐,还离不开、并且永远离不开自然这个母体。如果这个比喻是贴切的,那么我们要问:你的母亲是否仅具有工具价值,还是她本身具有内在价值?我想,大多数人会认为母亲只有工具价值是对母亲的侮辱,也是对自己的污辱。那么,这个回答也应适用于自然。人类的母亲——自然,不仅仅具有工具价值,而且具有自身内在的价值。我们对自然——母亲,也应该像对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来爱护。
当我们达到一认识时,就脱离了人类中心论。人类不过是自然大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与其他物种都是自然的儿女。如果我们得天独厚,“天地之性,人为贵”,那并不能成为我们可以肆意残害其他物种、破坏生态的资本。反之,我们应该担负起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不愧为自然大家庭中一个值得自豪的成员。
第二,人类对自然有没有应尽的义务,还是仅享有权利要求?原始人对丛林是只有索取,没有奉献,许多现代人也是如此。他们向大自然母亲无限地索取、榨取、剥削,从不想为她做些什么。好比一个不肖子孙,只知道在他母亲身上榨出最后一点油水,却从不关心母亲一丝一毫。
人类历史上不同的文化都有一些有价值的思想值得我们去总结。如中世纪圣芳济教派对自然与人关系的看法;宋明理学的代表,如张载把天地看作父母,天下所有人看作兄弟姐妹,万物看作同伴。“天人合一”的思想去除神秘的外衣,可以理解为追求自然与人的和谐。我们要研究、总结这些思想来丰富我们的环境伦理学。
最后谈三个问题:
(1)环境能不能包括在资源之内?如果为了工作方便可以,但在理论上不行。因为自然“源泉”(sources),创造万物的母亲,不仅仅是为人们利用的“资源”(resources)。如果把环境包括在资源之内,就意味着自然仅具有为人利用的工具价值,助长人类中心论的观点。
(2)物种绝灭是不是环境退化?我想这不是一回事。生物学的规律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有的物种,竞争不过人家,只好退出历史舞台,这不能说是环境退化。但有的物种,人们喜爱,我们要努力保存它。这不完全是环境问题。当然,当今许多物种行将绝灭,都有人为因素,如熊猫,既有人的因素,又有熊猫本身生存竞争能力低的因素。有的物种绝灭可能并不是竞争能力低的问题,而是外部的灾变造成的,例如恐龙的绝灭,很可能是地球外来的灾祸所致。同时物种的绝灭也并非都是坏事,没有恐龙的绝灭,也许就没有哺乳动物的出现,也不会有我们人类的出现。即使有人类出现,恐怕早就成为这些庞然大物的食饵了。但是,目前许多物种的绝灭确是人类捕杀、环境污染的结果,我们人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能不能用禁欲主义来解决环境问题?一定程度、某些方面的禁欲是可行的。全面禁欲,恐怕不行,只有在意识形态的控制非常厉害的时候,禁欲主义才能行得通。如今,西方已经是“物欲横流”。在发展中国家,如目前我国,正是市场经济起飞、大讲种种效益的时候,禁欲主义恐怕也是行不通的。只有晓明利害,告诉人们不保护环境,大家完蛋,子孙受害无穷。对多数人来说,“利害”是唯一能理解的语言。如果有人抱着“完就完”的无所谓态度,或“只管今生今世享乐,不管后代死活”的犬儒主义态度,那么要他禁欲也是无济于事的。不过,这类人总是少数。原载《方法》杂志1998年第8期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