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石环境行动网络2016年3月水保护进展分享
♥ 一、绿石到底做了些什么呢?♥
折腾了N久的168封环境信息公开申请信,3月2号的时候总算是顺利寄出去了。虽然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子,但心里还是特别期待通过绿石的努力和推动,江苏省的排污大户们可以主动的公开环境信息,将排放信息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的监督,更好的合法合规排放。
记得2015年底,雾霾嚣张到爆,各大新闻头条更是一番热炒。那时候的南京和全国各兄弟城市是一样一样的灰色,部分时段空气质量指数AQI甚至超过了400,我的世界也是灰蒙蒙的总打不起精神。春节前后,空气质量似乎好了那么一些些,雾霾也失了宠不火了,不再霸着头条了。貌似雾霾和它所带来的灾难就这么暂时性的被大众渐渐淡忘了......
面对工业污染,绿石是丝毫不敢懈怠的,总在琢磨着做些什么让这糟心的空气和水稍微好一点。江苏是个工业大省,按《穹顶之下》的说法,在江苏每30公里就有一根烟囱矗立着;从广州环境社会之力论坛上也看到了安徽、江苏等地肆虐的各色各样色彩斑斓的废水。那这些大烟囱属于谁?排放出的气体都有什么?那些五颜六色的工业废水究竟来自哪里?它们的排放都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吗?我想知道“烟囱”的前世今生?想知道各色废水的来龙去脉。
为了解答这些心中的疑问,守护我们共呼吸的碧水蓝天,2016年3月2日,绿石发起了“向江苏省2015年、2016年共计168家国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活动!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江苏省168家废气国控企业申请七项环境信息公开。
七项环境信息公开包括: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七)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二、进展如何呢?说实话,很桑心?♥
截至4月18日,18家企业回复了绿石的申请,刚过一成一丢丢!说实话,心里很失落!不过,说实话其实,并没有法律规定NGO和普通公众可向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这一次的活动算是一把新的尝试!
1 南京市 栖霞区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烷基苯厂)
2 南京市 栖霞区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炼油)
3 南京市 栖霞区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4 南京市 栖霞区 大唐南京发电厂
5 南京市 江宁区 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6 南京市 六合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 南京市 六合区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8 南京市 溧水区 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
9 无锡市 惠山区 无锡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 无锡市 江阴市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
11 徐州市 贾汪区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12 徐州市 铜山区 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
13 苏州市 常熟市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
14 苏州市 昆山市 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长江浮法玻璃)
15 苏州市 昆山市 台玻昆山玻璃有限公司
16 苏州市 昆山市 中盐昆山有限公司
17 苏州市 吴江区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盛泽热电厂
18 连云港市 灌南县 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
♥三、企业为什么爱答不理?♥
♥(一)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
1. 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概念不清。
在和企业联系人的电话沟通中,绿石发现:绝大多数人并不关注绿石咨询的是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是企业公开的方式或公开途径,只是一提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几个字眼,给出的答复几乎都是:“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在江苏省环保厅平台上都可以看到”,“我们网上什么都有!都有都有!”
2. 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不了解。
大多数企业联系人并不了解甚至根本不知道《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或规定。当绿石提到相关法律条文时,他们给出的回复又是这样:“我们已经把所有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信息都上报主管环保局了,你自己去搜!”
3. 企业对公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没有认知。
在实际沟通中也有质疑的声音,“你们到底要干什么?”,“你们凭什么、有什么资格向我们企业申请信息公开?”,尽管绿石努力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做出说明,但无济于事。有两家企业要求绿石寄出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证明绿石的合法性”后才考虑回复的事情,当问及需要哪些证明文件时,企业却中断了沟通。还有企业致电绿石,不过是警告绿石“别再给我们领导打电话了,拜拜”。
♥(二)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
在这次长达十几天的沟通中,绿石还发现:不少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公开环境信息是企业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部分企业在信息公开方面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只是一味地按照环保局的要求上交环境信息资料。
以下分享几条有趣儿的回复,大家随意感受下:
--“我不负责这事儿,不太清楚!“ (监测平台上明明写的负责人就是你,你想怎样?
--“我现在不管这事儿了,找别人吧!”(真是铁打的环境管理部门,流水的负责人)
--“我手下的人负责这事儿,我有时间问一下他吧!” (然而你不会再联系我了……)
还有一家公司,明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都没变,上一次联系还是王先生,这一次就变成王女士了……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三)企业尚未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从电话沟通的结果来看,绿石发现:大多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并不完善,信息公开的流程复杂,也没有指定的部门负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
很多联系人回复说:“我已经报给领导了,正在等待审核”,而已经审核通过的联系人又说:“对外回复的工作是公关部门负责的,不通过我们环境管理部门” 。而且,没有一家企业愿意向我们提供公关部/总经办的联系方式,只让我们“再等几天”。还有的企业直接告诉我们:“我们是合资公司,不对外透露消息”,“我这边是分厂/分公司,你去跟总部联系吧”。
一套流程下来,向安环部/EHS部门提出的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先要经领导审核,再由公关部/总经办回复,整个过程漫长而低效。距3月2日寄信至今,20个工作日已经过去了,之前在电话里表示会给予回复的企业至今杳无音讯…...
♥(四)除此之外......♥
绿石从太仓市和吴江区的4家企业口中了解到:这两个地区的环保局会收集辖区所有国控企业的环境信息,经过审核后再统一上交江苏省环保厅。当地的这种措施虽然方便统一管理,但也给了企业一个不公开环境信息的好理由:“我们的信息都上交给当地环保局审核了,不方便公布”。 “你们需要公开材料的话最好找我们市环保局,让他们下令”。这也折射出了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明确,部分环保部门保姆式的包办着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当然,也会有企业以绿石申请的七项环境信息 “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那绿石所申请的七项信息公开依据又是什么呢?看看环保部颁布的《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怎么说!
绿石此次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活动的对象是——2015、2016年江苏省的168个国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所以加上“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这一条,企业应公开回复的信息就包括七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