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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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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1 12: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12月19日,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国寿慈善基金会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健康新村2007合作发展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隆重召开。新浪财经直播了本次论坛的盛况。以下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的主题为“从中国红基会的公益实践看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演讲实录。  王汝鹏: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今天报告的主题是《从中国红基会的公益实践看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一、中国红基会在农村医疗领域中的实践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于2005年8月,在医疗健康领域,面向贫困农民和儿童,倡导实施了一项大型社会公益项目——“红十字天使计划”。该计划以关注和保护贫困农民和儿童的生命与健康为宗旨,广泛动员国内外的社会资源,募集资金和医疗物资,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协助政府改善贫困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援建乡村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乡村医生,参与和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建设。两年多来,“红十字天使计划”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捐物近2亿元人民币,在全国27个省区援建了近200所乡村博爱卫生院(站),免费培训乡村医生221名,救助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3000多名,资助建立了100多家定点医院,向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转赠医疗设备和药品折合人民币超过2亿元。据估算,受益的农村人口已超过100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资助效益。“红十字天使计划”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国家领导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已经成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公益项目品牌,2006年荣获民政部“中华慈善奖”提名奖,今年10月又被新财经杂志等5家媒体评选为“2007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奖”。
  目前,“红十字天使计划”已经初步形成了三大实施内容、两大救助模式、涵括十多个专项救助基金的公益项目体系。
  三大实施内容:一是协助政府改善贫困地区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在贫困地区农村援建博爱卫生院和卫生站,资助20万元建一个乡镇博爱卫生院,资助 5万元建一个村级博爱卫生站。同时还通过后续的募捐向援建的博爱卫生院站配赠药品和医疗器材;二是免费培训乡村医生,联合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实施“万名乡村医生培训计划”,3000元人民币资助1名乡村医生在高等医科院校接受15天的业务培训;三是对患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开展医疗救助,保护他们的生命与健康。
  两大救助模式:一是直接资助模式,即募集善款设立专项基金,直接向贫困患者提供资金资助。如救助白血病患儿的小天使基金、救助脑瘫儿童的天使之爱基金、救助先心病患儿的天使阳光基金、救助唇腭裂儿童的嫣然天使基金、救助失聪儿童的天使回声基金、救助下肢残疾儿童的奔跑天使基金等。二是转移资助模式:即募集医疗设备和药品,转赠定点医院和农村医疗机构,由定点医院和农村医疗机构为贫困患者提供免费救治。如“温暖中国——贫困肿瘤患者救治行动”,在全国设立了60家定点医院,并为每家定点医院捐赠了一台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作为前提条件,定点医院承诺每年免费救治30至50名贫困家庭的肿瘤患者。
  2007年8月,由中国红基会和国寿慈善基金会联合倡导发起的“健康新村工程”是“红十字天使计划”的拓展和深化项目。国寿慈善基金会向中国红基会捐款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贫困乡村捐建100所博爱卫生院(站),培训200名乡村医生,同时开展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与新农合结合的课题研究等。健康新村工程,不仅是 “红十字天使计划”三大资助内容的继续,而且还将配套资助农村的改水、改厕、改灶,并以村级博爱卫生站、博爱小学为阵地和依托,建立农村文化健康活动中心,配赠红十字书库和体育健身器材,开展村民的卫生健康教育。因此,“健康新村”是在探索一种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让广大农村不仅拥有充分的医疗卫生资源和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同时还要满足农民对健康文化生活的追求,以及对健康、卫生、文明生活方式的倡导和推行。
  二、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按照现代社会学的理论,人们的社会活动大致可以划分为三大领域,即政治活动领域、经济活动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与此相适应,社会组织也可以分作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也有的称之为第一部门、第二部门和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也称之为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或简称为NPO或NGO。第一部门政府依靠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征收税收提供公共物品;第二部门企业遵循价值规律、参与市场竞争,遵循按劳分配、按资本和智力分配原则,侧重提供私人物品。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则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领域,满足部分群体的公共物品需求。
  发达国家是在成熟的法治国家和现代化企业出现之后,才出现了真正的社会性组织。而我国还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转型、市场转型和社会转型基本上是同时并行,因而NGO组织的职能也就更加多样化,也更为重要,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时候充当社会的润滑剂和粘合剂,缓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政府政策往往是“中位取向”,保证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中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需要。例如妇女、儿童、残疾人、赤贫者或是特殊疾病群体的保护等等,而且,即使政府能够提供服务也有效率与成本问题,在现阶段,公益组织进行第三次社会财富分配的时候,成本较第一部门要低得多;
  第二,非营利组织的价值理念,如中国红十字会的“人道、博爱、奉献”理念,体现出“道德感召和民众教化”的人文精神,能增进政府转型和市场化过程中的社会凝聚力和社会文化认同,因而它承担着一种“公共志愿资源的组织平台和公益精神的传播中枢”功能,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意义。第一部门侧重考虑社会公平,第二部门侧重考虑市场效率,第三部门则重点关注人道主义的价值。红十字组织的精神便是对这一原则的一个很好诠释:“人道、博爱”精神是追求的价值,“奉献”精神则体现了志愿的原则。
  第三,非营利组织的工作除了可维持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物品供给外,还有追求理想的“实验需求”,而遵循市场原则的第二部门不会去做这类事,政府组织用强制机制做“社会实验”则可能导致乌托邦灾难,所以,奉行志愿原则前提下的公益组织就成为这类实验的合适手段。实验成功将会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示范效果,实验失败社会也不会大面积受损失,因此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农村卫生领域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以及和国寿慈善基金会联合实施的“健康新村工程”,其公益实践就有类似的实验性先导意义。
  从以上对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功能阐释,结合中国红基会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实践,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意义:
  (一)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农村医疗领域,非营利组织可发挥重要补充作用。
  从我国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的实践看,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村一级集体经济的存在,可以基本支撑低保障、高覆盖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而改革开放后,进入市场经济时期,绝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瓦解不存,而以政府财政补贴为主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体制,财政资金基本都是只到乡镇卫生院一级,村级卫生站虽然作为是农民“小病不出村”的基础和前提,但由于基本不享受或很少享受到财政补贴,因此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障网络“网底”的村级卫生站,出现投入主体缺失,所以,农村村级卫生站目前大都陷于困窘状态:乡村医生在自己破旧的房屋里给农民看病,大部分仍依靠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这“老三件”传统诊疗工具作诊断,一部分乡村医生还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作为“赤脚医生”受过的培训,至今未获取行医资质,成为要被取缔的“黑诊所”、“黑医生”;甚至还有部分乡村医生由于待遇报酬长期没有保障,自己就是需要救助的扶贫对象。因此,中国红基会开展的“红十字天使计划”及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共同发起的 “健康新村工程”,将资助重点放在捐建村级博爱卫生站、培训乡村医生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深受广大农村农民的欢迎。
  (二)非营利组织的呼吁和倡导,唤起了社会对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关注,促进了政府的重视和投入的增加。
  中国公益事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步发展以来,关注的重点一直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基础教育领域,包括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知名公益项目均以资助农村教育、救助失学儿童为主。到本世纪初,随着中国政府加大了基础教育的投入,现在贫困地区农村孩子上学不仅学费、杂费全免了,有的地方甚至书本费都免了,部分学生还有寄宿补助。因此公益领域的重点应当向另一个政府投入不足的领域转移:这就是医疗卫生领域。中国红基会率先发起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其积极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募集了多少捐款,建设了多少卫生院站,救助了多少大病患者,更重要的是带动了更多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关注和支持农村的医疗卫生事业,关注农村和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重视,进而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最终促进中国农村、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的早日实现,增进了社会的和谐。
  (三)非营利组织给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以帮助,改善最易受损人群的境况,提高了社会的幸福指数。
  按照社会学的观点,社会财富的分配可以分三个层次,第一次分配强调效率原则,即最有效率的团体和个人获得最大的收益和报酬。第二次分配是国家运用财政税收手段,在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之间执行差异化的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注重公平分配。而第三次分配,社会公益组织通过企业或个人的慈善捐赠行动,汇聚了大量的社会资金,使爱心人士和社会团体通过社会公益组织,得以把资金运用到最需要的人群和地区,这种分配,依靠的不是政府的财政强制力,而是民间的社会动员力量和社会的自愿性行动。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因而在客观上实现了国民精神的凝聚和文化价值的认同。中国红基会“红十字天使计划”的实施,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资金和物资三亿多人民币,为超过100万人口的农村地区改善了就医条件,保护了众多贫困农民和儿童的生命与健康,这些工作使捐助者得到了帮助他人的机会,使被救助者感受到我们社会的温暖,使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中是一支积极的力量,在参与新农合和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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