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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污染为何共生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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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22: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网昨日报道,基层环保治污出现怪圈: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而在污染企业被大量关停的地方,环保人员却连工资都发不出。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地方的环保部门或是财政预算“黑户”,或是财政拨款严重不足,主要靠“自收自支”生存。

  例如,2003年以来,河南省卫辉市先后关停了16家造纸厂、27家石渣厂和2条水泥生产线。其结果是,环境污染减少了,“排污费”收入也跟着锐减。目前,卫辉市环保局全体职工已3个月没领到工资。有关人员解释说:“每关停一家污染企业,我们就少了一块‘费源’,我们现在只有千方百计寻找新‘费源’。像饭店、美容美发厅这些以前很少涉足的地方,都成了收费目标,10块、8块不嫌少,能收来的都要。”一些基层环保人员对此感到困惑:环保部门要保护的是环境还是污染企业?

  同样的情况在许多市、县一级政府中普遍存在。而这提醒我们,对于污染和治理这两者间的关系不能看得太简单了。污染企业不仅是污染源,它也是环保部门的“费源”。如果消除污染意味着自断生路的话,那么环保部门的理性选择只能是努力“涵养”和“发掘”尽可能多的“费源”。甚至可以说,将污染企业精确控制在“灭”与“不灭”之间,成了环保工作的最高境界。

  不能责怪环保部门有意制造这种荒谬局面。相反地,要肯定环保队伍的工作认真积极,不无悲壮。造成这种荒谬性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是体制缺陷,特别是公共财政体制上的缺陷。大量的污染治理工作要由基层部门来承担,但是,这些部门却得不到编制,得不到经费。

  没有经费支持,怎么能工作呢?多年来,我们有一种解决办法,它已经成了一种在所有具体政策背后的“总政策”或“元政策”,这就是允许、甚至要求具体的工作部门从其工作领域和工作对象中收取工作费用。于是,环保部门要依赖于排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其他还有教育收费、治安罚款与收费、路桥收费、市政收费等等,都是同样的道理。每一种收费,都用于弥补一个或数个部门的财政缺口。

  到底该不该这样来收费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有一个明确的区分,就是只能将收费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政策工具,但是不能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的财政来源。在环保领域中,通过收取排污费,惩罚超标排污的企业,迫使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这是一种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工具。但是我们的最大误区就在于,同时依赖排污费解决部门经费。

  公共行政要真正具有“公共性”,必须依赖于公共财政。理想的情况是,公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只需要对法律和工作规定负责。如果公务执行与部门财政是挂钩的话,就会导致行政观念和管理方式的异化和扭曲。例如,缺少经费的警察不去追捕命案凶犯,先抓几个发廊小姐罚。同样地,环保部门治理污染时,先要担忧自己的工资从哪里开支,于是便会只罚款不治理。这样一来,我们还能将环境安全托付给谁呢?

  治理者和违规者之间,竟然结成“共生共荣”的关系,表明不合理的公共财政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实际上,各地环保部门早就强烈要求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中,将“环境保护”单列一项,以保证独立而充足的来源。财政部于2000年即有答复,声称已经在考虑相关改革。可5年过去了,依然未见财政部考虑成怎么样,甚至不知道是否还在考虑。以致今年“两会”期间,多个地方的环保部门试图联合向财政部发起质询。

  未见此事有何实质进展,却又从报上读到,政府部门的能源消耗惊人,一个公务员的平均能源耗费是市民的十数倍。然后有领导呼吁调高办公室空调的温度设定,以及公务员上班不必穿西装云云。这呼吁自然很好,但是,决策者与其不穿西装,不如实实在在优先落实环保经费。否则,在严重的污染面前,我们的努力未免太轻飘飘了。

  ?本文言论仅代表作者观点

  作者:郭巍青
环保与污染为何共生共荣?
用我们的心,呵护每一片绿! 我为环保而骄傲,我为绿色而自豪,我为我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 沟通,从交流开始………… www.greenhenan.ngo.cn/forum ---------------lwo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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