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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世界湿地日,特发关于湿地保护的两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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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1: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朴犷者 于 2010-2-1 21:51 编辑

http://www.shidi.org/这个是中国比较权威的湿地网站,发现湿地使者的活动也在上面。



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


导 言




    湿地是重要的国土资源和自然资源,其如同森林、耕地、海洋一样具有多种功能。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此外,湿地可以包括邻接湿地的河湖沿岸、沿海区域以及湿地范围的岛屿或低潮时水深超过6米的水域。所有季节性或常年积水地段,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及泛洪平原、河口三角洲、滩涂、珊瑚礁、红树林、水库、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岸带等,均属湿地范畴。  

    湿地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有其它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受到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在世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中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气候多样,造就了包括国际《湿地公约》列出的全部湿地类型,提供了多种和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好中国的湿地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然而,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为解决农业用地的扩张和发展经济,对湿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导致中国天然湿地日益减少,功能和效益下降;捕捞、狩猎、砍伐、采挖等过量获取湿地生物资源,造成了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渐丧失;湿地水资源过度开采利用,导致湿地水质碱化,湖泊萎缩;长期承泄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导致湿地水污染,严重危及湿地生物的生存环境;森林资源的过度砍伐,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加剧,江河湖泊泥沙瘀积等等,使中国湿地资源已经遭受了严重破坏,其生态功能也严重受损。据统计,进40年来,全国湖泊围垦面积已超过五大淡水湖面积之和,失去调蓄容积325亿立方米,每年损失淡水资源约350亿立方米;沿海湿地围垦近1/2;我国最大的沼泽集中分布区—三江平原,已有300万公顷湿地变为农田,目前仅有沼泽104万公顷,如果不加以控制,这些沼泽湿地将丧失殆尽。因水资源不合理利用我国西部玛纳斯湖、罗布泊、居延海已变成盐碱荒漠!水污染更加重了湿地的破坏,全国1/3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在全国有监测的1200多条河流中已有850条受到污染,鱼虾绝迹的河道长达5322公里,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50%重点城镇水源地不符合饮用水标准,我国富营养化湖泊已占50%,不仅加重水资源紧张,而且对渔业、农业及人民的生活健康带来危害。
    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保护湿地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世界各国为加强湿地保护,自1971年《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诞生,截至2000年1月已有117个国家加入了这个公约,有1011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近8000万公顷。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愈来愈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中国政府1992年7月31日正式加入《湿地公约》,将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湖南东洞庭湖、江西鄱阳湖、青海鸟岛、海南东寨岗和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并将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特别是1998 年夏季,中国长江、松花江、嫩江等地发生的特大洪水,强化了政府和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为全面、科学和深入地开展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事业打下了基础。因此,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制定一个既符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又符合国际规范的《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既是当务之急,更是中国政府认真履行《湿地公约》势在必行的重大举措。  
    《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是中国今后一个时期内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的行动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中国湿地概况;  
    二、 中国湿地保护管理的现状;  
    三、 中国湿地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 中国湿地的利用与保护的重要意义;  
    五、 中国湿地保护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六、中国湿地保护优先行动。  

    1. 中国湿地概况
    中国位于欧亚大陆东南部,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和广阔的管辖海域。中国地域辽阔,地貌类型千差万别,地理环境复杂,气候条件多样,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  
    1.1. 中国的湿地资源
   1.1.1.中国湿地的特点  
    中国湿地类型多、绝对数量大、分布广、区域差异显著、生物多样性丰富。
    类型多。 按照湿地公约对湿地类型的划分,31类天然湿地和9类人工湿地在中国均有分布。 中国湿地的主要类型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河口湿地、海岸滩涂、浅海水域、水库、池塘、稻田等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  
    面积大。 中国湿地面积约6594万公顷(其中还不包括江河、池塘等),占世界湿地的10%,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其中天然湿地约为2594万公顷,包括沼泽约1197万公顷,天然湖泊约910万公顷,潮间带滩涂约217万公顷,浅海水域270万公顷;人工湿地约4000万公顷,包括水库水面约200万公顷,稻田约3800万公顷。
分布广。在中国境内,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山区都有湿地分布,而且还表现为一个地区内有多种湿地类型和一种湿地类型分布于多个地区的特点,构成了丰富多样的组合类型。  
    区域差异显著。 中国东部地区河流湿地多,东北部地区沼泽湿地多,而西部干旱地区湿地明显偏少;长江中下游地区和青藏高原湖泊湿地多,青藏高原和西北部干旱地区又多为咸水湖和盐湖;海南岛到福建北部的沿海地区分布着独特的红树林和亚热带和热带地区人工湿地。青藏高原具有世界海拔最高的大面积高原沼泽和湖群,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环境。
    生物多样性丰富。 中国的湿地生境类型众多,其间生长着多种多样的生物物种,不仅物种数量多,而且有很多是中国所特有,具有重大的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据初步统计,中国湿地植被约有101科,其中维管束植物约有94科,中国湿地的高等植物中属濒危种类的有100多种。中国海岸带湿地生物种类约有8200种,其中植物5000种,动物3200种。中国的内陆湿地高等植物约1548种、高等动物1500多种。中国有淡水鱼类770多种或亚种,其中包括许多洄游鱼类,它们借助湿地系统提供的特殊环境产卵繁殖。中国湿地的鸟类种类繁多,在亚洲57种濒危鸟类中,中国湿地内就有31种,占54%;全世界雁鸭类有166种,中国湿地就有50种,占30%;全世界鹤类有15种,中国仅记录到的就有9种;此外,还有许多是属于跨国迁徙的鸟类。在中国湿地中,有的是世界某些鸟类惟一的越冬地或迁徙的必经之地,如:在鄱阳湖越冬的白鹤(Grus Leucogeranus)占世界总数的95%以上。
    1.1.2.中国主要湿地类型简况
    沼泽湿地。 中国的沼泽约1197万公顷,主要分布于东北的三江平原、大小兴安岭、若尔盖高原及海滨、湖滨、河流沿岸等,山区多木本沼泽,平原为草本沼泽。
    三江平原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是由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冲积形成的低平原,是我国面积最大的淡水沼泽分布区,1990年尚存沼泽约113万公顷。三江平原无泥炭积累的潜育沼泽居多,泥炭沼泽较少。沼泽普遍有明显的草根层,呈海绵状,孔隙度大,保持水分能力强。本区资源利用以农业开垦,商品粮产出为主。
    大、小兴安岭沼泽分布广而集中,大兴安岭北段沼泽率为9%,小兴安岭沼泽率为6%,该区沼泽类型复杂,泥炭沼泽发育,以森林沼泽化、草甸沼泽化为主,是我国泥炭资源丰富地区之一。
    若尔盖高原位于青藏高原东北边缘,是我国面积最大、分布集中的泥炭沼泽区。特别市黑河中、下游闭流和伏流宽谷,沼泽布满整个谷底,泥炭层深厚,沼泽率达20%--30%。本区以富营养草本泥炭沼泽为主,复合沼泽体发育。若尔盖高原是我国重要的草场。
    海滨、湖滨、河流沿岸主要为芦苇沼泽分布区。滨海地区的芦苇沼泽,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至鸭绿江口的淤泥质海岸,集中分布在河流入海的冲积三角洲地区。我国较大湖泊周围,一般都有宽窄不等的芦苇沼泽分布。另外,无论是外流河还是内流河,在中下游河段往往有芦苇沼泽分布。  
    湖泊湿地。 中国的湖泊具有多种多样的类型并显示出不同的区域特点。据统计,全国有大于1平方公里的天然湖泊2711个,总面积约90864平方公里。根据自然条件差异和资源利用、生态治理的区域特点,中国湖泊划分为五个自然区域。
    东部平原地区湖泊,主要指分布于长江及淮河中下游、黄河及海河下游和大运河沿岸的大小湖泊。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96个,面积21171.6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23.3%。著名的五大淡水湖-鄱阳湖、洞庭湖、太湖、洪泽湖和巢湖即位于本区。该区湖泊水情变化显著,生物生产力较高,人类活动影响强烈。资源利用以调蓄滞洪、供水、水产业、围垦种植和航运为主。
    蒙新高原地区湖泊。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724个,面积19544.6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21.5%。本区气候干旱,湖泊蒸发超过湖水补给量,多为咸水湖和盐湖。资源利用以盐湖矿产为主。
    云贵高原地区湖泊。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60个,面积1199.4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1.3%,全系淡水湖。该区湖泊换水周期长,生态系统较脆弱。资源利用以灌溉、供水、航运、水产养殖、水电能源和旅游景观为主。
    青藏高原地区湖泊。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091个,面积44993.3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49.5%,本区为黄河、长江水系和雅鲁藏布江的河源区,湖泊补水以冰雪融水为主,湖水入不敷出,干化现象显著,近期多处于萎缩状态。该区以咸水湖和盐湖为主,资源利用以湖泊的盐、碱等矿产开发为主。
    东北平原地区与山区湖泊。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40个,面积3955.3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4.4%。本区湖泊汛期(6-9月)入湖水量为全年水量的70-80%,水位高涨;冬季水位低枯,封冻期长。资源利用以灌溉、水产为主,并兼有航运发电和观光旅游之用。  
    河流湿地。 中国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000多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约1500条。因受地形、气候影响,河流在地域上的分布很不均匀。绝大多数河流分布在东部气候湿润多雨的季风区,西北内陆气候干旱少雨,河流较少,并有大面积的无流区。从大兴安岭西麓起,沿东北、西南向,经阴山、贺兰山、祁连山、巴颜喀拉山、念青唐古拉山、冈底斯山,直到中国西端的国境,为中国外流河与内陆河的分界线。分界线以东以南,都是外流河,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5.2%,其中流入太平洋的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58.2%,流入印度洋的占6.4%,流入北冰洋的占0.6%。分界线以西以北,除额尔齐斯河流入北冰洋外,均属内陆河,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34.8%。在外流河中,发源于青藏高原的河流,都是源远流长、水量很大、蕴藏巨大水利资源的大江大河,主要有长江、黄河、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发源于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豫西山地、云贵高原的河流,主要有黑龙江、辽河、滦海河、淮河、珠江、元江等;发源于东部沿海山地的河流,主要有图们江、鸭绿江、钱塘江、瓯江、闽江、赣江等,这些河流逼近海岸,流程短、落差大,水量和水力资源比较丰富。我国的内陆河划分为新疆内陆诸河、青海内陆诸河、河西内陆诸河、羌塘内陆诸河和内蒙古内陆诸河五大区域。内陆河的共同特点是径流产生于山区,消失于山前平原或流入内陆湖泊。在内陆河区内有大片的无流区,不产流的面积共约160万平方公里。中国的跨国境线河流有:额尔古纳河、黑龙江干流、乌苏里江流经中俄边境;图们江、鸭绿江流经中朝边境;黑龙江下游经俄罗斯流入鄂霍次克海;额尔齐斯河汇入俄境内的鄂毕河;伊犁河下游流入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巴尔喀什湖;绥芬河下游流入俄境内经海参崴入海;西南地区的元江、李仙江和盘龙江等为越南红河的上源,澜沧江出境后称湄公河,怒江流入缅甸后称萨尔温江,雅鲁藏布江流入印度称布拉马普特拉河,藏西的朗钦藏布、森格藏布和新疆的奇普恰普河都是印度河的上源,流经印度、巴基斯坦入印度洋。还有上游不在中国境内的如克鲁伦河自蒙古境内流入中国的呼伦湖等。  
    浅海、滩涂湿地。 中国滨海湿地主要分布于沿海的11个省区和港澳台地区。海域沿岸约有1500多条大中河流入海,形成浅海滩涂生态系统、河口湾生态系统、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红树林生态系统、珊瑚礁生态系统、海岛生态系统等六大类、30多个类型。滨海湿地以杭州湾为界,分成杭州湾以北和杭州湾以南的两个部分。
    杭州湾以北的滨海湿地除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的部分地区为岩石性海滩外,多为沙质和淤泥质型海滩,由环渤海滨海和江苏滨海湿地组成。黄河三角洲和辽河三角洲是环渤海的重要滨海湿地区域,其中辽河三角洲有集中分布的世界第二大苇田--盘锦苇田,面积约7万公顷。环渤海滨海尚有莱州湾湿地、马棚口湿地、北大港湿地和北塘湿地,环渤海湿地总面积约600万公顷。江苏滨海湿地主要由长江三角洲和黄河三角洲的一部分构成,仅海滩面积就达55万公顷,主要有盐城地区湿地、南通地区湿地和连云港地区湿地。
    杭州湾以南的滨海湿地以岩石性海滩为主。其主要河口及海湾有钱塘江口-杭州湾、晋江口-泉州湾、珠江口河口湾和北部湾等。在海湾、河口的淤泥质海滩上分布有红树林,在海南至福建北部沿海滩涂及台湾岛西海岸都有天然红树林分布区。热带珊瑚礁主要分布在西沙和南沙群岛及台湾、海南沿海,其北缘可达北回归线附近。目前对浅海滩涂湿地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式有:滩涂湿地围垦、海水养殖、盐业生产和油气资源开发等。
    人工湿地。 中国的稻田广布亚热带与热带地区,淮河以南广大地区的稻田约占全国稻田总面积的90%。近年来北方稻区不断发展,稻田面积有所扩大。全国现有大中型水库2903座,蓄水总量1805亿立方米。另外,人工湿地还包括渠道、塘堰、精养鱼池等。
    1.2. 已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中国湿地
    依据《湿地公约》确定国际重要湿地的标准,中国已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海南东寨港、青海鸟岛、江西鄱阳湖、湖南东洞庭湖、香港米埔等7处。  
    扎龙自然保护区 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经124°00'-124°30',北纬46°55'-47°35',面积约210000公顷。区内湿地主要有湖泊、沼泽、湿草甸3种类型,芦苇沼泽面积最大。保护区内有高等植物67科468种、鱼类9科46种、鸟类48科260多种,而鹤类是本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由以丹顶鹤、白枕鹤为主。
    向海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西部的通榆县境内,东经122°05'-122°31',北纬44°55'-45°09',面积约105,467公顷,其中有芦苇沼泽23,654公顷、草原30,396公顷、水域12,441公顷、森林38,976公顷。区内有有3条河流、22个湖泊以及数以百计的泡沼和大面积的沼泽。保护区内现已发现鸟类253种;兽类30多种;两栖爬行动物8种;鱼类30多种;野生植物600余种。本区内有6种鹤,其中3种在此繁殖;东方白鹳在区内营巢繁殖。该保护区以鹤类、白鹳和蒙古黄榆等为主要保护对象。  
    东寨港自然保护区 位于海南省琼山县,东经110°32'-110°37',北纬19°57'-20°01',面积3337.6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以红树林为主的北热带边缘河口港湾和海岸滩涂生态系统及越冬鸟类栖息地。东寨港有红树林植物26种,半红树林和红树林伴生植物40种,占中国红树林植物种类的90%;该地栖息的鸟类有159种,其中列为中澳保护候鸟协定的鸟类有35种(名录共有81种),列入中日保护候鸟协定的有75种。东寨港是许多国际性迁徙水禽的重要停歇地和连接不同生物区界鸟类的重要环节。  
    青海鸟岛自然保护区 位于青海省的青海湖,东经97°53'-101°13',北纬36°28'-38°25',海拔3200米,面积695200公顷。青海湖及环湖地区的鸟类有162种,其中以水禽为主,主要的4种大型水鸟鱼鸥约9000多只,鸬鹚近5000只,斑头雁12100余只、棕头鸥21300多只。此外,迁徙途径此区停歇的水禽有近20种,数量达7万多只。该区是黑颈鹤的栖息、繁殖区,春季约有20多只在此栖居,少数参加繁殖。冬季有大天鹅在此越冬,数量最多时达1540多只。此外,该区还有大量鹬类和一些猛禽的繁殖种群。
    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 位于湖南省东北部,东经112°43'-113°15',北纬28°59'-29°38',总面积19万公顷。本区有维管束植物159科1186种、鱼类23科114种、鸟类41科158种,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32种。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是候鸟重要的越冬地,每年约有1000万只候鸟在此越冬。
    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位于江西省北部,东经115°55'-116°03',北纬29°05'-29°15',面积22,400公顷。该湖区受修河水系和赣江水系影响,枯水期保护区水落滩出,形成草洲河滩与9个独立的湖泊;丰水期9个湖泊融为一体,形成鄱阳湖水一片汪洋。该区已记录到湖泊浮游植物54科154属,水生维管束植物38科102种。该地是迁徙水禽及其重要的越冬地,保护区共有鸟类近250种,其中水禽108种,主要水禽有白鹤、白鹳、天鹅和多种雁鸭类。湖泊中有122种鱼类,其中不乏商用鱼类。据1998年冬观测,有越冬候鸟近10万只,其中白鹤1500多只、白枕鹤1000多只、小天鹅2000多只、白琵鹭2000多只、雁鸭类各3万多只。
    米埔和后海湾国际重要湿地 位于香港西北部,东经113°59'至114°03',北纬22°29'至22°31',总面积1,500公顷。湿地区内主要有鱼/虾池塘、潮间带滩涂(包括咸水滩涂)、红树林潮间带滩涂等3种湿地类型。湿地区内高等植物约190种、鱼类约40种、鸟类约280种。主要保护对象为鸟类及其栖息地。
    此外,被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MAB)网络的有江苏盐城湿地保护区、浙江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广西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加入“东亚-澳大利亚涉禽保护网络” (1996年)的有山东黄河三角洲、辽宁双台河口、辽宁鸭绿江口、江苏盐城、上海崇明东滩和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迁徙水鸟中途停歇地。加入“东北亚地区鹤类保护区网络”(1997年)”的有兴凯湖、黄河三角洲、鄱阳湖、盐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入“雁鸭类迁飞网络” (1999年)的有黑龙江三江自然保护区。


    2. 中国湿地保护管理的现状
    2.1. 与湿地有关的立法、政策
    近十几年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等15部法律法规与湿地保护有关。
    与湿地保护有关的主要行政法规有: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还制定并颁布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中国湿地朝着依法保护管理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2.2. 与湿地保护有关的国家规划
    保护环境,实行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中国的既定国策。为此,1994年3月国务院通过并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集中阐述了中国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和行动框架,其中许多章节关系到湿地保护及合理利用,尤其是它所阐述的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个方案及其各个领域所涉及的内容,是制定《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依据。
    1994年完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是指导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它综合地阐述了包括湿地生物资源在内的各种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系统所受到的威胁现状及原因,提出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总目标、具体目标和行动,以及行动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制定《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1995年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是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的一个专项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中国林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对策,并提出了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目标和行动框架,也对制定《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996年国务院批准《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该规划包含了国家和地方的大量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1998年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从现在起到下世纪中叶全国的生态环境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该规划的公布和实施对今后中国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3. 国际合作与协议
    中国与国际社会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参加了有关国际公约,并与许多周边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一系列有关湿地保护的协议或协定。已加入的国际公约主要有: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它物质污染海洋公约》
    《保护世界和自然遗产公约》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中国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湿地国际(WI)、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国际鹤类基金会(ICF)等国际机构和组织在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湿地调查、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人才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合作。中国政府分别与日本、澳大利亚政府签订并认真执行了中日、中澳候鸟保护协定;与俄罗斯政府签定了中俄两国共同保护兴凯湖湿地的协定。加强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保护候鸟,特别对跨国迁徙水鸟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
    2.4. 与湿地保护有关的组织、机构
   2.4.1.湿地保护管理的政府机构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决定国家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与湿地的保护利用管理相关的主要部门还有:
    农业部负责指导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开发利用工作以及海洋渔业资源管理。
    水利部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
    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指导土地开发利用。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监督检查湿地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局负责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
    此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还与外交、发展计划、对外经贸合作、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建设、交通等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职责,均设有与中央政府相应的管理机构,在中央各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湿地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2.4.2.与湿地保护有关的非政府机构和学术团体
    在中国湿地保护与管理中,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生态学会、中国林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环境学会、中国地理学会、中国海洋湖沼学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水产学会、中国藻类协会、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中国动物园协会、中国植物园协会、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中国公园协会等许多学术团体和群众性组织,以及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项目办事处;湿地国际-中国项目办事处;福特基金会;国际鹤类基金会等一些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
    2.5. 中国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进展
    2.5.1.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为保护珍稀濒危水禽,已将11种水禽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22种水禽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部分珍稀、濒危物种,除在保护区内就地保护外,还进行了人工繁育工作。朱鹮是当今世界最濒危的涉禽。从1981年在陕西秦岭洋县境内发现7只朱鹮以来,开展了多方面的朱鹮保护和人工繁殖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1999年野外种群和饲养种群总数达到约200只。为加强对湿地野生动物的易地保护,中国已建立了扬子鳄、中华鲟、达氏鲟、白鲟、白鳍豚、大鲵及其它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或繁殖中心。安徽省扬子鳄繁育中心的扬子鳄种群已达8000多条。
    2.5.2.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立各种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资源的有效措施之一。中国从70年代开始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截止1999年底,已建立各种类型湿地保护区260处,保护面积约1600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3处,面积约402万公顷。这些保护区为保护湿地资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5.3.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水是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淡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人均拥有的淡水资源量在世界排名第109位。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水资源短缺和污染问题。特别是加强各类湿地的污染控制和防治,同时在水资源优化配置、调整用水结构、普及现代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2.5.4.湿地生态治理和污染控制
    为了防治海洋和内陆水体污染,中国政府积极稳步地实施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使中国水环境污染控制与防治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停止采伐天然林、开展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和加大山水综合治理等措施,治理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同时在严格控制工业企业“三废”排放,减轻农药和化肥对湿地的危害;减少矿山尾矿、矿渣、废石、废水的乱排放,防治地质、海洋灾害对湿地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以及防治船舶废弃物污染等方面都做了许多探索性工作。
    2.5.5.湿地调查和科学研究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湿地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五十年代以来,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院所就湿地调查、分类、形成演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合理开发利用与管理等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资源状况;对沼泽、湖泊、红树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积累了大量资料;在一些珍稀水鸟的地理分布、种群数量、生态习性、饲养繁殖、致危因素以及保护策略等方面作了大量研究;通过开展鸟类环志工作,对中国鸟类特别是水鸟的迁徙活动有了深入了解。在湿地水生动植物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方面,主要开展了黄渤海区、杭州湾、大亚湾、长江流域、淮河流域、珠江口等海域与流域的污染与生态系统的研究。 在世界淡水豚的研究领域中,中国关于白鳍豚的科学研究工作处于领先地位;杨子鳄、中华鲟、胭脂鱼等物种的人工繁殖已取得成功;大鲵、海龟、山瑞等物种的人工驯养以及其它相关科研领域里的一些研究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2.5.6.宣传与教育
    为了提高全社会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湿地的功能效益和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利用“世界湿地日”、 “爱鸟周”和 “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编辑出版大量的宣传保护湿地的书籍、画册、电影以及录象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促进了全民湿地保护意识的提高。
    近年来,在中小学教材中增加了湿地保护的有关内容,培养青少年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高等院校设置了与湿地相关的专业。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举办培训班和讲习班,大大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湿地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


    3. 中国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中国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人口众多,资源长期过度消耗。随着湿地的开发、污染加剧,天然湿地急剧减少,湿地功能和效益不断下降,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3.1. 中国湿地的保护与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对湿地的盲目开垦和改造
    盲目的进行农用地开垦、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和城市开发占用天然湿地直接造成了中国天然湿地面积消减、功能下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沿海地区累计已丧失滨海滩涂湿地面积约119万公顷,另因城乡工矿占用湿地约100万公顷,两项相当于沿海湿地总面积的50%。全国围垦湖泊面积达130万公顷以上,由于围垦湖泊而失去调蓄容积350亿立方米以上,超过了我国现今五大淡水湖面积之和,因围垦而消亡的天然湖泊近1000个。昔日“八百里洞庭”的洞庭湖已从40年代末期约43万公顷,减少至目前的约24万公顷,水面缩小40%,蓄水量减少34%。鄱阳湖因围垦损失库容45.22亿立方米,建国初至七十年代每年因围垦减少湖泊面积逾4000公顷。围垦恶化了湖区的水情,直接减少了对江河供水调蓄的容积,使洪水出现频率升高;而广大圩区的涝渍水反而还要向河湖排放,又加大了江湖调蓄压力,更增加了洪涝灾害风险,已经成为制约湖区经济发展的心腹之患。
    中国的沼泽湿地由于作为泥炭开发和农用地开垦,面积急剧减少。三江平原原是中国最大的平原沼泽分布区,据统计,1975年三江平原自然沼泽面积为244万公顷,占平原面积的48%;1985年沼泽面积下降到150万公顷, 占平原面积的29%;到1990年沼泽面积仅剩113万公顷,仅占平原面积的22%。该区域随着自然湿地面积的逐渐减小,湿地生态功能明显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如风蚀加重、土壤局部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加重、旱灾次数增多等等。
    围垦与湿地用途的改变,还使水生生物丧失了栖息空间,渔业生产、湿地经济植物的种植失去了发展场所,对渔业资源的破坏也相当严重。
    3.1.2.生物资源过度利用
    中国重要的经济海区和湖泊,酷渔滥捕的现象十分严重,不仅使重要的天然经济鱼类资源受到很大的破坏,而且也严重影响着这些湿地的生态平衡,威胁着其它水生物种的安全。中国许多海域的经济鱼类年捕获量明显下降,渔捕物的种类日趋单一、种群结构低龄化、小型化。在内陆湿地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如白鳍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江豚已成为濒危物种,长江鲟鱼、鲥鱼、银鱼等经济鱼种种群数量已变得十分稀少;湿地水禽由于过度猎捕、捡拾鸟蛋等导致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在鸟类迁徙季节,一些人使用排铳、地枪、农药等方法,不择手段地进行猎取,严重破坏了水禽资源。中国的红树林由于围垦和砍伐(木材、薪柴)等过度利用,天然红树林面积已由50年代初的约5万公顷下降到目前的1.4万公顷,已经有72%的红树林丧失。红树林的大面积消失,使中国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处于濒危状态,同时使许多生物失去栖息场所和繁殖地,也失去了防护海岸的生态功能。珊瑚礁是中国南部海域最富特色的景观和自然资源,多年来由于无度、无序的开发,已使珊瑚礁受到严重破坏。海南是中国最主要的珊瑚礁区之一,由于过度开采,约有80%的珊瑚礁资源被破坏,文昌市部分海岸线近十年已经向陆地一侧后退约230米,年均岸线侵蚀后退20米。其结果不仅对依赖珊瑚礁生存的海洋生物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使其丧失了护岸功能和旅游等经济、社会价值。
    此外,沼泽湿地中的泥炭资源、北方沿海的贝壳砂以及沙岸,也都因过度或不合理开采而受到破坏。
    3.1.3.湿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湿地是工农业和居民生活等的主要水源地,过度的和不合理的用水已使中国湿地供水能力受到重大影响。
    因过度从湿地取水或开采地下水,使西北、华北的部分地区湿地水文受到威胁。西北地区如塔里木河、黑河等重要的内流河,由于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下游缺水,大量植被死亡,沙进人退。近年来,黄河水量干枯的趋势加剧,1997年利津水文站累计断流天数达22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62%,严重影响了下游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国西部地区的湖泊也因上游地区超负荷的截水灌溉,而导致湖泊萎缩,水质咸化。新疆准噶尔盆地西部的玛纳斯湖,50年代面积为550平方公里,到了60年代,由于无节制的农业垦荒和截水灌溉,注入该湖的河道从此断流,目前该湖区已变成干涸的盐地和荒漠。
    在水资源利用中,我国农业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70%,但水的利用率却相当低,只有20%-4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利用率水平;此外,传统的灌溉方式往往还导致土地的次生盐碱化。我国的工业用水约占总用水量的20%,在工业生产中,中国的工业企业单位产值耗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工业循环用水率很低,淡水资源浪费严重;同时,一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既降低了水的利用率,又污染了湿地。
    一些水利工程的修建,隔断了自然河流与湖沼等湿地水体之间的天然联系;挖沟排水,又使湿地不断疏干,导致湿地水文变化,功能下降,湿地消失。建国以来,仅长江流域就修建了近4.6万座水坝、7千多座涵闸,但由于缺乏规划和措施,造成中下游大部分湖泊与江河隔断,长江的鱼、蟹、鳗苗种不能进入湖泊,湖区的鱼卵不能溯江产卵繁殖,使水产资源大大下降,其潜在的危害尚无法估量。
    3.1.4.湿地污染加剧
    污染是中国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湿地污染不仅使水质恶化,也对湿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目前许多天然湿地已成为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承泄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水质严重污染的湖泊数量急剧增加,据中科院抽样调查分析,80-90年代的10年间,已有20%的湖泊因污染而丧失了基本使用功能(水质为V类)。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每年接纳工业废水1.4亿吨以上。
    中国湖泊普遍受到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污染,富营养化程度严重,部分湖泊汞污染也很严重。已有三分之二的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污染危害,其中有约10%的湖泊达到严重富营养化程度。1998年的环境公报显示,大的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为中度污染。
    中国江河的水质污染严重。据1998年在我国辽河、海河、淮河、黄河、松花江、珠江、长江等七大水系和太湖、巢湖、滇池水质监测结果表明,63.1%的河段水质为Ⅳ类、Ⅴ类或劣Ⅴ类,失去了饮用水功能,每年有120多亿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长江水系的江湖中,仅鄱阳湖每年就要承受各种污水约14.4亿吨。
    近年来,近岸海域水体污染严重,总体呈继续恶化趋势。因水质污染和过度捕捞,近海生物资源量下降,近海海水养殖自身污染日趋严重。其中,尤以无机氮和无机磷营养盐污染最为严重,超标面很广。从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一直到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的近岸海域赤潮现象频繁发生,1998年我国海域监测到赤潮发生22起,其中南海10起、东海5起、黄海7起,对近海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经济损失惨重。局部海域油类污染也较为严重,不仅破坏了海滨景观,也直接造成了生物多样性丧失。
    稻田等人工湿地由于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产品,已成为湿地的面污染源,进而影响了内陆和沿海的水体质量。据对全国2258个县76-80年的统计,平均每公顷耕地每年使用10.8公斤农药。
    中国酸雨主要分布于西南、华中、华东、华南地区,中心区域酸雨年均pH值低于4.0,酸雨率在90% 以上。由酸雨造成的天然水体酸化现象,对湿地生态系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危害。
    3.1.5.泥沙淤积日益严重
    长期以来,一些大江、大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的森林资源遭到过度砍伐,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影响了江河流域的生态平衡,河流中的泥沙含量增大,造成河床、湖底淤积,湿地面积不断缩小,功能衰退。近年来,长江中下游及东北地区洪涝灾害频繁,与这些地区湿地水文发生的变化、湖泊拦蓄洪水功能下降有着直接关系。
    根据水利部门全国实测河流泥沙资料分析,平均每年约有12亿吨泥沙量瘀积在外流区下游平原河道、湖泊和水库中,或被引入灌区以及分洪区内。黄河每年携带的泥沙量达15亿吨之多。长江近50年的年平均输沙量约5.2亿吨,在七大江河的输沙量中,长江流域仅次于黄河流域,列第二位。海河也是多泥沙的河流,多年来平均输沙量多达1.6亿吨。湖南洞庭湖,1951-1987年间,瘀积在湖内的总沙量高达35.23亿立方米,每年入湖沙量约1.3亿立方米,出湖沙量仅0.34亿立方米,湖盆年瘀积量近1亿立方米;1949-1987年,纯粹因瘀积损失的容积为47亿立方米,整个水面面积由原来的43万公顷萎缩到现在的24万公顷。江西鄱阳湖在1956-1985年间,湖盆瘀积总量27.89亿立方米,年均湖盆瘀积量0.93亿立方米。1956-1994年间因瘀积损失总容积3.63亿立方米。
    水库是中国重要的人工湿地,目前其泥沙淤积的状况也已令人担忧。自1949年以来,中国已建成8.4万座大中小型水库,库容在4600亿立方米以上,现已淤死1000多亿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0-300亿元,如果把造成发电、灌溉、养殖、航运等损失计算在内,损失更加惊人。
    3.1.6.海岸侵蚀不断扩展
    海岸侵蚀在中国滨海湿地区是较普遍的问题,尤其在中国南部海区更为明显。海浪、潮流、飓风、植被破坏、开采矿物和砂石是造成海岸侵蚀的主要因素。在沙质海岸区,由于采挖建筑用沙,已使许多良好的沙质海岸遭受破坏,海岸侵蚀加剧。在渤海湾沿岸的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因大量采挖贝壳沙用于建筑、饲料等,使许多岸段的贝壳堤消失,也造成了海岸严重侵蚀。一些沿海湿地的破坏,使许多沿海城镇受到海水严重的侵蚀和渗透,海水对淡水系统的影响直接威胁着当地的淡水资源供应。
    3.1.7.湿地保护与利用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中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诸多问题的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⑴自然保护区管理亟待加强。 中国已在一些地区建立了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但目前中国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尚不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布局、类型尚未进行湿地保护空缺分析评估,禁猎、禁渔、禁伐等其他保护形式发育不足,湿地自然保留区域相对偏少。现有保护区的管理还很薄弱,管理水平不高,设备、资金缺乏,影响了湿地自然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
    ⑵ 法制体系不完善。 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湿地保护的条款比较分散,且不成系统,无法可依或法条相互交叉、重复的情况并存,难以很好发挥作用。在执法方面,也存在着执法人员不足,缺少必要的技术装备以及交通、通讯等设施,影响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⑶ 缺乏湿地管理协调机制。 湿地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牵涉面广、部门多,至今尚未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因在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的目标不同,利益不同,各自为政,各行其事,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湿地的科学管理。
    ⑷ 监测体制不完善。 缺乏对资源和土地利用后的湿地生态变化、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监测。对污染监测,在布点的数量、测定的时间等方面都未能达到要求,而且不同部门在使用的监测方法、设备上也存在差异,监测标准尚不统一。此外,在信息利用方面也存在着已有的湿地基础信息,包括数据、参数等标准不统一,难以实现信息成果共享;部门、单位之间尚缺乏资料共享机制。
    ⑸ 湿地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度不健全。 尚未对湿地作出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即使有的地方对湿地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由于缺乏科学统一的湿地评价体系和指标体系,未能达到评价的目的。长期以来,中国湿地研究、监测、保护、利用工作缺乏统一的湿地效益评价指标,所采取的观测和研究方法也不一致,因此,对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系列分析比较困难;加之以往对湿地功能和效益的评价大多以定性描述为主,缺乏系统、定量的研究,对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价值评估的研究开展得也比较少,满足不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湿地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和准确评价的要求,极大地影响了对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⑹ 基础研究薄弱,人才缺乏,技术水平落后。 目前湿地保护的基础研究还非常薄弱,特别是对湿地的结构、功能、演替规律、价值和作用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制约了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进行。全国从事湿地研究的人员很少,人才严重缺乏。同时湿地保护、管理的技术手段也比较落后,缺乏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
    ⑺ 资金缺乏。 资金严重不足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湿地调查、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污水治理、湿地监测、湿地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缺乏专门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短缺,使许多湿地保护项目和行动难以实施,已建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不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必要的湿地基础研究难以进行。
    ⑻ 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滞后。 湿地保护是一项新兴事业,目前全社会还普遍缺乏湿地保护意识,对湿地的价值和重要性缺乏认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滞后于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形势的要求,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都不够。因此宣传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是中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4. 中国湿地利用与保护民的重要意义
    4.1. 中国湿地的利用
   4.1.1.中国湿地利用历史悠久
    中国湿地开发利用具有数千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了对湖泊的围垦开发,出现了许多科学利用湿地资源的成功范例。距今已有2000年历史的都江堰的成功修建,使大约三百万亩农田得了到灌溉,使原来旱、涝多灾的成都平原变成了“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是中国古代水利工程最杰出的代表。京杭大运河,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等五大水系,成为南北方交通的大动脉,对巩固中国的统一、促进南北经济文化交流和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开凿最早、规模最大、流经里程最长的通航运河。
    4.1.2.新中国的湿地利用
    新中国建立后,1958年制定了改造大运河的计划,把改建运河与治理黄河、淮河、海河结合起来,运河的许多区段得到了疏浚、扩展,沿河两岸改建、兴建了许多现代化码头和船闸。目前京杭大运河季节性通航里程已达1100多公里,不仅用于航运,江苏、山东两省还利用其南水北调,为工农业生产供水,已经取得重大效益。
    湿地资源最直接的产出是水。中国属世界人均淡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总量约为2.8万亿立方米,但可利用的量只有40%-50%,人均水量是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中国政府采取了全方位的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措施,进行了大量水利工程建设,到1992年,全国共建有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84130座,总库容4687.6亿立方米。目前,我国东部平原地区大约70%左右的大中型湖泊已由原来的天然状态转变为水库型湖泊,湖泊蓄泄已受人工控制,在防洪、调蓄、灌溉、工业和居民供水、养殖、发电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综合效益。
    湿地资源的农业开发。首先,对湿地的围垦、改造,直接为种植业、畜牧业提供了大量肥沃的土地,为增产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发挥了重大效益。通过对湿地的围垦、开发和建设,鄱阳湖、洞庭湖、洪湖、太湖、南四湖以及东北三江平原等地区,现都成了我国的主要商品粮基地。其次,对湿地的水资源储备进行了开发利用,到1992年全国总灌溉面积为5246.2万公顷,是1949年建国前的3.3倍。第三,中国各地对稻田等人工湿地开发利用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基塘系统”、“稻-苇-渔”、立体养殖等,在不破坏湿地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了湿地的条件,符合生态平衡原则,具有较高的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使有限的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同时也有利于增强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4.1.3.多种方式的湿地利用
    在中国,湿地资源除了直接用于农业和水资源开发外,还有多种的利用方式。
湿地生物资源的利用。1995年中国的水产品产量已达2350万吨,稻谷产量占粮食总产的38.9%以上;湿地提供的莲、藕、菱、芡及浅海水域的一些鱼、虾、贝、藻类等是营养丰富的副食品,湿地动植物有的可用以制药,有的已成为发展轻工业的重要原材料,如芦苇大量的被用于造纸;对湿地动植物资源的利用还带动了相关加工业的发展。
    湿地矿产的利用。中国是海盐生产最多的国家之一,同时对盐湖资源的利用也进行了建设、完善了湖盐生产基地和盐化工生产基地等,各种盐类产品销往各地或出口外销。此外,一些重要油田,大都分布在湿地区域,湿地区域的地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湿地提供的能源利用。水电在中国电力供应中占有重要地位,水能蕴藏居世界第一位,达6.8亿千瓦,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到1993年底,中国水电装机容量为4400万千瓦,是1949年的约122倍;年发电量为944.8亿千瓦小时,是1949年的79倍。目前部分河流已经形成梯级开发,如黄河上游的龙羊峡至青铜峡河段。另外中国沿海多河口港湾,还蕴藏着巨大的潮汐能。从湿地中采挖泥炭用作燃料,湿地中的林草用作薪材,是湿地周边广大农村重要的燃料来源。
    湿地水运的利用。中国有约10万公里内河航道,内陆水运承担了大约30%的货运量。内河航运主要集中在长江、珠江和松花江等河流,仅长江航道的航运价值就可相当于几条同等长度的铁路。
    湿地景观资源的利用。中国建立了许多重要的湿地风景区。如滇池、太湖、洱海、杭州西湖等都是享誉中外的风景区,壮观秀丽的自然景色使其成为旅游和疗养的胜地。依托湿地开展的娱乐活动,如钓鱼、射击、划船和观鸟,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湿地调蓄洪水功能的利用。沿江河水系修建的17万多公里的堤防和8万多座水库,与天然湿地保留区、通江湖泊等共同构成了调蓄抗旱的防护体系,保护着约3400万公顷的耕地和100多个大中城市。
    湿地提供了大量人类社会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中国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自本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加大,规模空前,其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
    4.2. 中国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
    4.2.1.湿地功能和效益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是自然界富有生物多样性和较高生产力的生态系统。它不但具有丰富的资源,还有巨大的环境调节功能和生态效益。各类湿地在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⑴ 湿地的生态效益
    维持生物多样性。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依赖湿地生存、繁衍的野生动植物极为丰富,其中有许多是珍稀特有的物种,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重要地区和濒危鸟类、迁徙候鸟以及其它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地。在40多种国家一级保护的鸟类中,约有1/2生活在湿地中。中国是湿地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亚洲有57种处于濒危状态的鸟,在中国湿地已发现有31种;全世界有鹤类15种,中国湿地鹤类占9种。中国许多湿地是具有国际意义的珍稀水禽、鱼类的栖息地,天然的湿地环境为鸟类、鱼类提供丰富的食物和良好的生存繁衍空间,对物种保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湿地是重要的遗传基因库,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筛选和改良具有商品意义的物种,均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利用野生稻杂交培养的水稻新品种,使其具备高产、优质、抗病等特性,在提高粮食生产方面产生了巨大效益。
    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湿地在控制洪水,调节水流方面功能十分显著。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我国降水的季节分配和年度分配不均匀,通过天然和人工湿地的调节,储存来自降雨、河流过多的水量,从而避免发生洪水灾害,保证工农业生产有稳定的水源供给。长江中下游的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许多湖泊曾经发挥着储水功能,防止了无数次洪涝灾害;许多水库,在防洪、抗旱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沿海许多湿地抵御波浪和海潮的冲击,防止了风浪对海岸的侵蚀。中科院研究资料表明,三江平原沼泽湿地蓄水达38.4亿立方米,由于挠力河上游大面积河漫滩湿地的调节作用,能将下游的洪峰值消减50%。此外,湿地的蒸发在附近区域制造降雨,使区域气候条件稳定,具有调节区域气候作用。
    降解污染物。随着工农业生产和人类其它活动以及径流等自然过程带来农药、工业污染物、有毒物质进入湿地,湿地的生物和化学过程可使有毒物质降解和转化,使当地和下游区域受益。
    ⑵ 湿地的经济效益
    提供丰富的动植物产品。中国鱼产量和水稻产量都居世界第一位;湿地提供的莲、藕、菱、芡及浅海水域的一些鱼、虾、贝、藻类等是富有营养的副食品;有些湿地动植物还可入药;有许多动植物还是发展轻工业的重要原材料,如芦苇就是重要的造纸原料;湿地动植物资源的利用还间接带动了加工业的发展;中国的农业、渔业、牧业和副业生产在相当程度上要依赖于湿地提供的自然资源。
    提供水资源。水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生态要素,湿地是人类发展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我国众多的沼泽、河流、湖泊和水库在输水、储水和供水方面发挥着巨大效益。
    提供矿物资源。湿地中有各种矿砂和盐类资源。中国的青藏、蒙新地区的碱水湖和盐湖,分布相对集中,盐的种类齐全,储量极大。盐湖中,不仅赋存大量的食盐、芒硝、天然碱、石膏等普通盐类,而且还富集着硼、锂等多种稀有元素。中国一些重要油田,大都分布在湿地区域,湿地的地下油汽资源开发利用,在国民经济中的意义重大。
    能源和水运。湿地能够提供多种能源,水电在中国电力供应中占有重要地位,水能蕴藏占世界第一位,达6.8亿千瓦,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我国沿海多河口港湾,蕴藏着巨大的潮汐能。从湿地中直接采挖泥炭用于燃烧,湿地中的林草作为薪材,是湿地周边农村中重要的能源来源。湿地有着重要的水运价值,沿海沿江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受惠于此。中国约有10万公里内河航道,内陆水运承担了大约30%的货运量。
    ⑶ 湿地的社会效益
    观光与旅游。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中国有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都分布在湿地区域。滨海的沙滩、海水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还有不少湖泊因自然景色壮观秀丽而吸引人们向往,辟为旅游和疗养圣地。滇池、太湖、洱海、杭州西湖等都是著名的风景区,除可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尤其是城市中的水体,在美化环境、调节气候、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
    教育与科研价值。湿地生态系统、多样的动植物群落、濒危物种等,在科研中都有重要地位,它们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对象、材料和试验基地。一些湿地中保留着过去和现在的生物、地理等方面演化进程的信息,在研究环境演化,古地理方面有着重要价值。
    4.2.2.中国湿地保护的紧迫性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湿地保护和利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但在人口和经济的压力下,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人类生产生活对湿地资源依赖程度的提高,直接导致了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普遍破坏,近40年已有50%的滨海滩涂湿地不复存在;全国约13%的湖泊已经消失;黑龙江三江平原78%的天然沼泽湿地丧失;洪湖水生植物种类减少24种、鱼类减少约50种;七大水系63.1%的河段水质污染失去了饮用水功能等等。诸此恶果,不仅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导致湿地生态功能、社会效益得不到正常发挥,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丧失。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湿地的多种功能和综合价值仍未被公众以及一些管理者认知,湿地被视为荒地、各类湿地资源是原始性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在一些天然湿地集中分布地区因围垦、污染、泥沙淤积及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的湿地破坏仍在增加。更值得注意的是原集中于大中城市的污染现已沿河流流域扩展,将威胁到更多的天然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天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依然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再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湿地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威胁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存环境,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已是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的物种库和基因库,有许多具有价值的生物资源和开发潜力。从科学研究的角度讲,中国目前在湿地基础研究方面相当薄弱,家底不清、对湿地的许多特征尚不甚了解。以目前的技术和资金难以准确、全面的评估中国湿地对未来发展的影响和价值,有许多生物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利用它之前可能已消失了,这对人类无疑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极有必要抢救性地尽快保护好中国湿地,特别是那些尚未受到人为干扰或干扰较轻的湿地,以有利于我们未来的研究和利用,一旦具备条件时有新的资源被发现,它们所创造的财富和效益是目前难以估计的。为此,早日着手保护,将对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保护好今天的天然湿地也就是保护了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资源。
    更为重要的是,生态系统的破坏在许多情况下往往不可逆转,即使经过治理使其恢复也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需要付出巨大代价。为了眼前和局部利益而使湿地资源遭到破坏,会遭到自然界的残酷报复并蒙受巨大损失,这种报复甚至殃及子孙后代。目前中国生态环境的脆弱状况和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不仅加剧贫困程度、加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压力,而且加剧自然灾害的发生,1998和1999的洪涝、干旱灾害已经使我国人民偿到了破坏湿地的恶果。为了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避免这样的后果继续发生,必须尽早尽快行动,保护中国有限的湿地资源,使湿地资源达到永续利用,与人类长期共存。
    4.2.3.中国湿地保护的必要性
    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最佳的发挥湿地多功能效益,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特别要制止目前普遍存在的掠夺性开发湿地资源的行为,以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保护湿地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湿地是一种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生态系统,具有水陆过渡性、系统脆弱性、功能多样性和结构复杂性特征,支承着独具特色的物种和较高的生产力。中国虽然湿地面积较大,但人均占有量极低,地区分布很不均衡,可利用的资源量并不多。如我国的湖泊率为0.95%,湖泊集中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和青藏高原,形成东西遥对的两大稠密湖群;我国沼泽率为1.24%,沼泽主要分布于东北三江平原、大小兴安岭和西部若尔盖高原。在现存的天然湿地中,至今未遭到人类强烈开发的湖泊、沼泽和河流,基本位于我国中西部生态脆弱地区,这些湿地仍面临不合理开发的巨大威胁,一旦破坏,结果将导致我国西北内陆干旱区湖泊的迅速萎缩、碱化,湿地丧失等,加剧该区域的生态环境的恶化。此外,东部地区湖泊、河流等的污染和富营养化,已成为公害;长江中游河湖的快速瘀积与天然湿地的过度开垦,直接为调蓄防洪带来很大的隐患。海岸带湿地开发秩序混乱,布局不合理,近岸海域的污染和赤潮等,使海岸带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为此,重点保存并保护好中西部生态脆弱和环境恶劣地区的湿地资源,全面保护我国天然湿地,不仅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强制性义务。
    保护湿地涉及国际共同利益。一些涉及国际关系的湿地,分布在相邻国家的界湖、界河、海域和分段等,这些属于不同国家的湿地,生产繁育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如兴凯湖、班公湖区、澜沧江、鸭绿江等。在这些区域,水资源分配、捕捞利益、水域污染、资源利用都与相邻各国的利益有关,仅依赖某一个国家是难以有效保护的。特别是季节性迁徙的水鸟、鱼类常超越国界,是一种国际性资源,尤其是某些水禽、鱼类种群已处于濒危状态,保护它们是人类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所以只有通过相关国家共同保护行动,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这不仅能使当地直接获得生态和经济效益,也将竖立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履行方面的健康、良好的国际形象,有助于在国际关系方面发挥更大影响力。


    5. 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中国湿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巨大的生态、经济和和效益。为保护好中国的湿地,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科学地制定并贯彻实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战略。
    5.1. 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人口、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现状,以维护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功能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湿地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5.2. 制定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原则
    制定本行动计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⑴ 遵循与湿地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现有的湿地保护与利用政策;
    ⑵ 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坚持生态效益为主导,三大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
    ⑶ 坚持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
    ⑷ 根据中国国情和湿地保护现状,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
    ⑸ 遵循《湿地公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的原则。
    5.3. 中国湿地保护行动的目标
    总目标
    全面加强中国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重点保护好在国际与国家领域内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保持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其造福当代惠及子孙。
    近期目标(至2005年)
    ⑴ 基本遏制人为因素导致的天然湿地数量下降趋势。
    ⑵ 实施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湿地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退化湿地的恢复与合理利用的示范。
    ⑶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解、认识、关心湿地,重视湿地保护的环境和氛围;同时积极进行人材培养,为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⑷ 通过制定和实施《中国湿地保护条例》以及相关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规范,逐步建立起中国湿地保护的法规体系,进而为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家政策、法律体系奠定基础。
    ⑸ 建立起协调的湿地管理机构和部门间有效的协调机制,为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在全国有效地实施提供管理保障。
    ⑹ 通过严格执法、加大管理力度、建立湿地开发的评估制度等多方面的措施,有效遏制改变天然湿地用途或严重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商业性开发利用活动。
    ⑺ 将湿地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与国土资源调查等衔接,完成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初步建立中国湿地监测体系和湿地数据信息管理的框架。
    ⑻ 编制中国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建设10处国家级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试验示范区;扩大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基本形成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网络体系。
    ⑼ 增加中国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保护区,扩大中国在国际湿地保护方面的影响。
    中长期目标(至2020年)
    通过20年的努力,在中国建立起比较完善、科学、规范的湿地保护与管理体系,使中国的天然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基本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力争使退化湿地得到不同程度恢复治理,节水农业和湿地合理利用技术得到广泛使用,使中国湿地能明显地发挥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具体体现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体系;使具有国际或国家重要意义的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网络;一批重要的湿地资源得到恢复,生态功能明显提高;建立推广一批适合中国国情的若干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模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湿地监测体系;湿地保护与国家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效地发挥综合效益;初步形成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良好管理秩序。


    6. 中国湿地保护优先行
    根据中国湿地保护基本战略,近期中国湿地保护行动主要是:建设并完善湿地保护的法制体系,建立全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协调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湿地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建立湿地保护区并提高管理水平,对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规划,开展湿地恢复重建,实施湿地保护专项行动计划,开展湿地的基础研究,筹措湿地保护资金,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6.1. 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法制体系
    完善的政策和法制体系是有效保护湿地和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建立行之有效的湿地管理的经济政策体系对保护中国湿地和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对威胁湿地生态系统活动的限制性政策和有利于湿地资源保护活动的鼓励性政策,协调湿地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并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制体系,依法对湿地及其资源进行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才能有效地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评估现行政策和现有法律法规对中国湿地保护现在、未来的作用;改革现有政策中制约、阻碍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发展的内容;及时增补、修订法律法规中的不完善内容,尽快制定国家湿地政策。
    ⑵ 在国土资源利用的整体经济运行机制下,逐步建立完善鼓励并引导人们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限制破坏湿地的经济政策体系。如湿地开发和利用中的有价补偿利用及生态恢复管理的政策;将水资源与湿地保护有效结合的经济政策;提高占用天然湿地的成本;制定天然湿地开发的经济限制政策和人工湿地整理、开发的经济扶持政策;建立鼓励社会与个人集资捐款以及全社会参与保护湿地的机制等。
    ⑶ 制定鼓励节约利用湿地自然资源和在部门发展中优先注意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在投资、信贷、项目立项、技术帮助等方面解决政策引导问题。
    ⑷ 制定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的全国性专门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湿地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明确各级、各行业的机构权限以及管理分工,规定管理程序、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法和程序等,为从事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者、利用者等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并将湿地、水资源的综合管理、环境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利用规划、国际公约等与湿地立法协调一致。
    ⑸ 鼓励地方立法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各届以及当地社区的民间保护习俗、乡规民约等的综合作用。
    ⑹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对执法的技术、手段加强研究。
    ⑺ 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制裁过度和不合理地利用湿地资源的行为,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联合执法和执法监督的体制。
    6.2. 建立湿地保护的管理协调机制
    建立有效的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是涉及中国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发展目标是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也是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湿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管理涉及着多个政府部门和行业,关系多方的利益,政府部门之间目前急需在管理方面加强协调与合作。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的管理职权责任和规范部门间协调机制。
    ⑵ 成立全国湿地保护领导小组,建立国家林业局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与国家机构间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领域共同合作的有效协调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联合行动,促进国家以及部门的决策能够注重评估湿地的自然价值、生态功能及其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的综合效益。
    ⑶ 在领导小组下组建由相关主管部门湿地保护管理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建立联席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相应的与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有关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
    ⑷ 地方政府的管理机构,也应明确职责,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建立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协调机制。
    ⑸ 提高政府、非政府组织、当地社区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的能力,加强湿地周围区域各有关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调,采取协调一致的湿地保护行动;探讨湿地的合作共管等新型综合管理途径,鼓励并引导当地居民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⑹ 建立对天然湿地开发以及用途变更的生态影响评估、审批管理程序,实施湿地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涉及湿地开发利用的重大问题方面,通过部门间的联合行动,采取协调一致的保护行动,严格依法论证、审批并监督实施。
    ⑺ 发挥宣传媒体、群众团体、研究机构等的舆论监督作用。
    6.3. 减缓湿地退化,加强对湿地的综合保护治理
    根据中国湿地资源保护的现状,多方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恢复已退化的湿地,减缓降低人为因素对湿地的负面影响,开展一批重点湿地的恢复治理工程,有计划地恢复五大淡水湖泊面积,湿地点污染源基本得到控制,开展治山与治水结合进行的综合治理,促进湿地的综合保护与治理,有效地减缓湿地的退化,遏制人为活动导致的天然湿地数量下降趋势。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国家、省区的土地利用、生态治理、资源恢复、水资源管理、河流流域与海岸带管理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划中。
    ⑵ 通过评估影响河流流域综合管理的主要障碍,寻求解决方案。编制流域土地、水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使用和管理的综合规划,使河流流域管理与湿地保护协调一致。对河流流域土地用途、使用权现状进行评估并进行调整安排。
    ⑶ 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力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感。对长江中下游的湖区内、江河干流上影响行洪的民垸,采用放弃和清除措施,实行退田还湖。具体可实施退人不退耕,洪水退后还可耕种的“单退”和既退人又退耕的“双退”措施。从抓好试点入手,切实解决退田还湖的落实兑现,对退田后的湿地应积极建立保护区、禁猎区或生态治理区,明确土地经营权和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权,实行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⑷ 大力营造生态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河湖淤积;对部分河流、湖泊、水库进行清淤工作;改变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土地利用方式。
    ⑸ 在不同地区,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退化湿地,开展退化湿地恢复、重建的示范区建设,如实施沿海红树林生态恢复工程等。
    ⑹ 制定与湿地保护相联系的水资源管理战略,加强水资源开发对湿地生态环境及与之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影响预测、监测;建立最优的河流水量分配方式,以维护河流流域的重要湿地自然状态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研究并推广科学的水资源利用方式。
    ⑺ 把水开发项目对湿地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加强对其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监测;使水开发项目的建议书在立项初期得到详细的评审,并选择替代或降低影响的方案,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引起下游湿地退化造成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对于已受到水利工程建设负面影响的重要的天然湿地,要建立天然湿地补水以及鱼类保护的保障机制和补救措施。
    ⑻ 调查湿地周围污染源的类型、污染物的数量、排污途径及其最大排污量,对排污种类、时间、范围、总量进行规定和限制。
    ⑼ 有计划治理已受污染的海域、湖泊、河流,并限期达到国家规定的治理标准。对排污超标的部门、企业和单位予以约束和处罚,并限期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坚决实行关、停、并、转、迁。
⑽ 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对因开发利用造成的湿地环境破坏问题,要建立责成开发利用部门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加以解决的措施。
    6.4. 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
    天然湿地大量丧失、湿地野生动植物种数量减少是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威胁之一。根据湿地资源保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湿地保护区和合理利用示范试验区,使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以及湿地独特的生态系统受到有效保护;建立起完善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和管理机制;使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具备完善的保护和管理设施,有效保护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在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国家、区域范围每类重要的天然湿地至少应保留的最小面积。
    ⑵ 通过湿地保护空缺分析,编制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湿地保留区的建设规划,建立起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面积适宜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⑶ 查清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湿地现状,全面评价其功能和效益;根据湿地生态系统特性和功能,特别考虑其原始性、物种丰富性等,确定中国的国家重要湿地,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拯救措施依法进行管理、实行严格保护措施;对符合国际重要湿地标准的湿地,积极争取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⑷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功能。通过对湿地保护区资源和管理现状的评估,编制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划,确定目标、长期实施,稳步提高保护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开展保护区人员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的监测、野外保护、社区教育、科研和执法等方面技能;逐步开展以主要保护对象为中心的栖息地改造工程;进行湿地保护与其周边经济协调发展关系的研究,探讨区域发展对湿地资源的压力以及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区域发展的支持作用等。
    ⑸ 以保存我国湿地的生态类型多样和抢救湿地野生动植物种多样性为重点,新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一批在有效管理方面有推广示范意义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合理利用示范区。
    ⑹ 探讨不同的湿地区域在生态上的相似特征和受威胁的共性,制定相应的区域或流域性的湿地保护、恢复措施,建立区域或流域性的湿地保护协调机构,统一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
    ⑺ 制定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的总体保护规划,分步实施;引进、推广先进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控制等技术。
    ⑻ 开展湿地野外动植物种群及栖息地的长期监测;对受到严重破坏的湿地动、植物资源,通过人工种植和养殖等措施,促进野外种群、数量的恢复。
    (9) 改变河流流域生物多样性衰减趋势,特别对鱼类和两栖类,应实行河流流域性的管理,以确保其生存;通过维护自然水系,维持、保护天然湿地。
    6.5. 注重开展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
    对中国湿地资源保护的有效性和湿地合理利用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和管理决策者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一些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极为不利,必须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措施,提高公众对湿地,特别是对湿地各种功能、效益方面的认识,强化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形成有利于湿地保护的大环境和良好氛围。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通过开展常规性的公众宣传教育活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湿地和湿地保护与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对湿地和湿地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
    ⑵ 结合特定的活动,如“世界湿地日”、各地的“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禁渔期”、“禁猎区”等,集中开展有关湿地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方面的公众教育活动。
    ⑶ 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用于科学普及、基础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的科普书籍和专业教材,广泛普及湿地和湿地保护科学知识,并注重对成人的教育。
    ⑷ 将关于湿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列入中小学及高等院校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⑸ 通过多种途径,培训湿地管理和科研专业人才。部分高校、科研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与湿地保护有关的研究方向或专业领域,并通过有计划地选派留学生、进修生、出国访问学者等途径,培养湿地保护与管理的高级专业人才。
    ⑹ 依托湿地自然保护区,建立游客教育中心,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并建立全国和大区的湿地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公众教育基地。
    ⑺ 开展湿地保护管理人员培训需求分析,并针对需求进行课程和培训教材设计,编制湿地保护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培养师资,开展湿地保护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提高各层次管理人员技能。
    ⑻ 加强各部门间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人员的培训交流工作,引进国外有关专业讲座与培训,并广泛开展与国外的培训交流工作。
    6.6. 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
    湿地的保护不能离开可持续利用,而可持续利用又必须以保护为基础。这就需要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科学的规划,建立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在统一规划指导下的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分类管理。近期的湿地资源利用应首先服从于湿地资源保护的需要,特别是水产捕捞业,制止过度利用和不合理开发,使资源得以逐步恢复,形成良性循环;同时发展特种水产品养殖和湿地农业新品种种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通过调查、评价和专家论证,科学评估我国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确定每类湿地可承受的最大开发利用限度,确定中国可优先利用的重要经济类型的湿地资源、划定利用类别、确定湿地合理利用开发强度及方法,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相应规划;试行天然湿地资源开发许可制度。
    ⑵ 建立湿地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审批制度,制定评价标准;实行湿地开发生态影响和环境效益的预评估;开展有关湿地环境影响的评价理论和方法的科学研究。
    ⑶ 选择不同类型湿地,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优化模式的试验示范,提供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优化利用模式、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为不同生态类型的湿地合理利用提供可资借鉴、推广的示范模式。
    ⑷ 结合行业特点,各部门选择具有开发潜力,又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区域和项目,建设多形式的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示范区。如生态农业和生态渔业相结合,湿地多用途管理等示范区,并将其成果与管理体制紧密结合,开展推广与交流。
    ⑸ 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因湿地改造产生的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必要时采取恢复湿地以及相应的补偿措施。
    ⑹ 结合退田还湖,因地制宜发展湿地农业建设,发展水生蔬菜、水生饲料、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和高产的深水水稻等。
    ⑺ 推进湿地旅游资源合理利用的健康发展。
    ⑻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与交流。
    6.7. 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
    要查清中国湿地资源现状,对全国湿地进行分类评估,建立全国湿地资源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和全国湿地资源监测体系,掌握湿地变化动态,为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进行全国统一规程、统一技术方法、统一时间、统一汇总的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收集全国和重点湿地区域的基础数据,纳入国土资源调查的范畴;依据资源调查结果,评价、确定中国需要优先保护的湿地。
    ⑵ 建立全国湿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以及各类子数据库,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为基础的湿地信息管理系统,为湿地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⑶ 结合国土资源监测,建立由国家湿地监测中心、部门和省级湿地资源监测站、湿地资源定位监测站、点构成的全国湿地资源监测网络。
    ⑷ 充分发挥现有湿地监测站或生态站的作用,对重要湿地进行调查、评价和监测。
    ⑸ 编制湿地监测规划,建立湿地监测制度;采用统一的监测指标和先进技术、方法,并注重监测网站的合理布局等,实行湿地监测站、点的规范化建设;为湿地监测以及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编制湿地监测工作指南。
    ⑹ 建立有关湿地信息、数据的共享机制。
    6.8. 加强湿地的科学研究
    加强湿地的科学研究是认识和了解湿地的主要途径,也是促进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中国湿地类型、特征、功能、价值、动态变化等有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了解,为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奠定科学基础。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加强湿地的基础研究,包括湿地分类系统、分布、发生学及演化规律和湿地过程的研究,以及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研究;编制并逐步发展以“3S”技术为基础的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电子地图集。
    ⑵ 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包括保护技术,湿地恢复重建模型,持续利用技术及管理技术研究、湿地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湿地与水旱灾害关系等的研究。
    ⑶ 以生态经济学、系统生态学和生物工程学等的理论与方法为指导,研究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最佳模式,在保护湿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湿地资源的生态、社会与经济益。
    ⑷ 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注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区域湿地保护研究,特别要加强对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整治、恢复及重建技术的研究等。
    ⑸ 加强人为管理和开发对湿地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研究;湿地的环境调节功能与生物多样性价值和湿地对全球变化的影响研究等。
    ⑹ 开展湿地外来物种引进安全性评价方面的研究等。
    ⑺ 建立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科学咨询委员会,负责有关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方面的科学咨询、开发评审、研究项目评估等工作。
    ⑻ 建立国家湿地研究基金,资助优先研究项目。
    6.9. 实施湿地保护专项行动
    湿地是比较脆弱的生态系统,除了要采取一系列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湿地保护行动外,还要根据湿地生态系统或物种的状况,采取一些紧急的、特殊的专项抢救性保护行动。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建立能够对湿地生态系统及物种采取及时保护或救护措施的机制。  
    ⑵ 采取紧急措施保护面临严重威胁的重要水鸟及其主要栖息地。
    ⑶ 进行湿地污染的专项治理行动。
    ⑷ 开展中国湿地水生生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专项研究、保护。
    ⑸ 开展沼泽草甸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专项研究。
    ⑹ 开展浅海滩涂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专项研究。
    6.10. 多层次,多渠道筹措湿地保护资金
    湿地保护是跨部门、多学科、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因而其投入也具有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政府投入是湿地保护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各级政府要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保证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在全国与各地区的实施。同时,还要广泛地争取国际援助,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向湿地保护投资,规范地利用社会集资、个人捐助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投入机制。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将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内容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为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筹集资金。
    ⑵ 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具体行动内容,纳入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规划,多渠道争取实施资金。
    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要列入湿地保护和研究项目,保证地方湿地保护行动的实施资金。
    ⑷ 利用社会集资、个人捐助等方式吸引国内社会各界资金。
    ⑸ 利用各种形式争取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国际金融等机构对中国湿地保护行动的财政和技术援助。
    6.11.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当前,湿地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中国湿地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气候变化、跨国流域的水文系统等都具有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对湿地的关注,我们在履行《湿地公约》及国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全面宣传介绍中国湿地保护工作以及湿地保护优先项目,通过双边、多边、政府、民间等合作形式,全方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资金,开展湿地优先保护项目合作。
    优先行动主要有:
    ⑴ 认真履行有关的国际公约,积极探索新的合作途径和方式,同时加强国内有关环境公约的履约机构间的合作。
    ⑵ 继续保持并发展同湿地有关的国际组织与国家间的良好关系,争取发展新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努力吸收各国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⑶ 积极开展与有关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和团体、基金组织及其友好人士的合作与交流。
    ⑷ 加强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监管;逐步增加中国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地点的数量。
    ⑸ 实施并管理好现有的国际援助项目,同时积极争取新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际援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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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1 21: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朴犷者 于 2010-2-1 21:15 编辑

世界与中国湿地及其保护现状


陆健健 张利权
(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62)

摘 要 :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水域之间的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生态过渡带的特性。湿地的定义为:“不论天然或人为、永久或暂时、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咸水,由沼泽、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构成的地区,包括低潮时水深六公尺以内的海域”。全世界湿地面积约为2.6×106km2,占陆域总面积的1.4%。中国湿地具有类型多、绝对数量大、分布广、区域差异显著、生物多样性丰富等特点。中国现有湿地面积约6594万公顷(其中不包括江河、池塘等),占世界湿地的10%左右,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调节气候、调蓄水量、净化水体、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各类生态系统中,其服务价值居于首位。1971年前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6国在伊朗签署了《拉姆萨公约》,旨在通过国际合作,保护重要的湿地系统,特别是作为水禽主要栖息地的湿地。截至2000年6月已有121个国家加入了这个公约,有1027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8000多万公顷。中国目前列入名录的湿地有21处,总面积为318万公顷。目前,湿地保护已不在局限于现状的维持,而是重点进行退化和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关键词:湿地 保护 中国 世界

1. 引言
2002年3月10江泽民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湿地具有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净化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人们把湿地称为‘地球的肾脏’,‘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保护湿地,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进行环境保护的重点。我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多、面积大、分布广的国家之一,总面积达65万平方公里,位据亚洲第一、世界第四。但是,我国湿地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由于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滩涂开垦等,我国天然湿地日益减少。随着工业发展,大量污水涌入湿地,造成大批植被和水生生物死亡。加强湿地保护刻不容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湿地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控制湿地资源开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采取抢救性措施建立一批湿地保护区,同时要管护好已经建立的湿地保护区。”湿地所具有的综合效益和多种功能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湿地的保护与研究正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

2. 湿地定义和界定

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水域之间的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生态过渡带(Ecotone)的特性,不仅具有广泛的地理分布,而且水文环境条件也有广泛的差异,因此要精确的对湿地进行定义是比较困难的。不同的国家,甚至不同学科的学者对湿地的定义都有所不同。而被普遍接受的湿地定义是1971年在伊朗签署的《拉姆萨公约》(《关于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所的湿地的公约》)中给出的。

该公约把湿地定义为:“不论天然或人为、永久或暂时、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咸水,由沼泽、泥沼、泥煤地或水域所构成的地区,包括低潮时水深六公尺以内的海域”。

我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拉姆萨公约》,当前对湿地正处于研究和管理的起步阶段。参照公约及其他国家的湿地定义,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定义我国湿地为:“陆缘为含60%以上湿生的植被区、水缘为海平面以下6米的近海区域,包括内陆与外流江河流域中自然的或人工的咸水的或淡水的所有富水区域(枯水期水深2米以上的水域除外),不论区域内的水是流动的还是静止的、间歇的还是永久的”(陆健健,1998)。

在对湿地进行研究和保护之前,需要对湿地进行界定。根据湿地的定义和环境特点,界定的要素包括植被、土壤和淹水程度三方面,至少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中的一个(陆健健,1998):

——至少周期性地长有处于优势地位的水生或湿生植物;

——基质以不渗水的有机质土层为主;

——基底非土质,但被水淹没,至少每年植物生长季节保持高水位。

3. 湿地的分类
目前湿地分类标准与湿地的定义一样,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分类方法多种多样,因地区、学科不同而有明显得差异。但总的可以分成成因分类法和特征分类法两大类,前者如美国Cowardin在1979年提出的分类方法(Cowardin et al. 1979),后者比较有代表性的有Brinson的水文动力地貌学方法(Brinson, 1993)。借鉴国外湿地分类方法,根据我国湿地的特点,形成了适用于我国湿地的分类系统(陆健健,1998):

系统一:河口滨海湿地
子系统1:潮下带湿地

型1:基岩质滨海湿地

型2:淤泥质(河口)滨海湿地

型3:生物礁滨海湿地

型4:藻床滨海湿地

子系统1:潮间带和沙洲离导湿地

型5:滩涂湿地

亚型1:海草和芦苇潮滩湿地(又称草本植物潮滩湿地)

亚型2:红树林潮滩湿地(又称灌木潮滩湿地)

亚型3:高盐碱潮滩湿地

型6:泥沙质滩涂湿地

型7:岩基海岸湿地

型8:离岛湿地

型9:沙洲湿地

系统二:湖泊河流湿地
子系统3:潮汐河湿地

型10:江河洲岛湿地

型11:潮汐河流湿地

子系统4:外流终年河湿地

型12:终年河河源湿地

型13:高位终年河湿地

型14:低位终年河和洪泛区(泄洪区)

子系统5:内陆终年河湿地

型15:终年河道湿地

型16:河滩湿地

子系统6:间歇河湿地

型17:外流间歇河湿地

型18:内陆间歇河湿地

子系统7:浅水湖泊湿地

型19:浅淡水湖泊

型20:浅微咸水和咸水湖泊

型21:季节性湖泊

型22:淤塞性水库

子系统8:湖滩湿地

型23:深水湖湖滩

型24:湖滨湿草地

系统三:沼泽湿地
型25:飘浮状苔草沼泽

型26:丛生状苔草沼泽

型27:片状苔草沼泽

型28:芦苇沼泽

型29:灌木林沼泽

型30:乔木林沼泽

型31:苔藓地衣沼泽

附:人工湿地

型1:水生植物种植田(稻田、甘蔗田、水生蔬菜田和其他经济水生湿生植物田等)

型2:水生动物养殖池塘(鱼,虾,蟹和贝类等养殖池塘)

型3:人工蓄水池,水库

型4:盐田

4. 世界及中国湿地的概况
根据《拉姆萨公约》中湿地的定义,全世界湿地面积约为2.6×106km2,占陆域总面积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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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世界重要湿地分布图


中国湿地具有类型多、绝对数量大、分布广、区域差异显著、生物多样性丰富等特点。中国现有湿地面积约6594万公顷(其中不包括江河、池塘等),占世界湿地的10%左右,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其中天然湿地约为2594万公顷,包括沼泽约1197万公顷,天然湖泊约910万公顷,潮间带滩涂约217万公顷,浅海水域270万公顷;人工湿地约4000万公顷,包括水库水面约200万公顷,稻田约3800万公顷。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山区都有湿地分布。为许多水禽和水生生物提供了重要的栖息地。(图2~3)其主要类型及分布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类:

(1)沼泽湿地。
中国的沼泽约1197万公顷,主要分布于东北的三江平原、大小兴安岭、若尔盖高原及海滨、湖滨、河流沿岸等,山区多木本沼泽,平原为草本沼泽。

(2)湖泊湿地。
中国的湖泊具有多种多样的类型并显示出不同的区域特点。据统计,全国有大于1平方公里的天然湖泊2711个,总面积约90864平方公里。根据自然条件差异和资源利用、生态治理的区域特点,中国湖泊划分为东部平原地区、蒙新高原地区、云贵高原地区、青藏高原地区和东北平原与山区等五个自然区域。

(3)河流湿地。
中国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000多条,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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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中国湿地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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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中国重要湿地分布图

公里以上的河流约1500条。因受地形、气候影响,绝大多数河流分布在东部气候湿润多雨的季风区,西北内陆气候干旱少雨,河流较少,并有大面积的无流区。其中,外流河流域面积约占全国流域总面积的65.2%,其中注入太平洋的外流河流域面积占全国流域总面积的58.2%。在内陆河区内有大片的无流区,不产流的面积共约160万平方公里。

(4)河口滨海湿地。
中国滨海湿地主要分布于沿海的11个省区和港澳台地区。海域沿岸约有1500多条大中河流入海。

滨海湿地以杭州湾为界,分成杭州湾以北和杭州湾以南的两个部分。杭州湾以北的滨海湿地除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的部分地区基岩质海滩外,多为沙质和淤泥质型海滩,由环渤海滨海和江苏滨海湿地组成。黄河三角洲和辽河三角洲是环渤海的重要滨海湿地区域,其中辽河三角洲有集中分布的世界第二大苇田--盘锦苇田,面积约7万公顷。环渤海滨海湿地总面积约600万公顷。江苏滨海湿地主要由长江三角洲和黄河三角洲的一部分构成,仅海滩面积就达55万公顷,主要有盐城地区湿地、南通地区湿地和连云港地区湿地。

杭州湾以南的滨海湿地以基岩质海滩为主。其主要河口及海湾有钱塘江口-杭州湾、晋江口-泉州湾、珠江口河口湾和北部湾等。在海湾、河口的淤泥质海滩上分布有红树林,如海南至福建北部沿海滩涂及台湾岛西海岸地区。热带珊瑚礁主要分布在西沙和南沙群岛及台湾、海南沿海,其北缘可达北回归线附近。

(5)人工湿地。
中国的稻田广布亚热带与热带地区,淮河以南广大地区的稻田约占全国稻田总面积的90%。近年来北方稻区不断发展,稻田面积有所扩大。全国现有大中型水库2903座,蓄水总量1805亿立方米。另外,人工湿地还包括渠道、塘堰、精养鱼池等

5. 湿地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对人类生存和生活质量有贡献的生态系统产品和生态系统功能(Cairns,1997)。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调节气候、调蓄水量、净化水体、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各类生态系统中,其服务价值居于首位。

5.1. 调节气候
一方面,湿地的热容量大,异热性差,使湿地地区的气温变幅小;另一方面,湿地积水面积大,特殊地热学性质使湿地源源不断地为大气提供充沛的水分,增加大气湿度,调节降水。例如,三江平原沼泽,一个生长季总蒸发量达86亿吨水,其日平均相对湿度比开垦后地耕地到7~13%。

5.2. 调节空气

湿地有机残体分解缓慢且分解度低,分解耗氧量小,而湿地植物繁茂,放氧量大,因此,湿地像大气层释放大量的氧气。有人计算,仅地球上的沼泽植物每年就向大气层释放1.6亿吨氧气。

5.3. 调蓄水量
湿地一般位于本地区的低凹处,含有大量持水性良好的泥炭土、植物及质地粘重的不透水层使其具有巨大的蓄水能力。它能在短时间内蓄积洪水,然后用较长的时间将水排出。我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被大片湿地所环绕,可蓄积江西省每年洪水总量的1/3。

5.4. 涵养水源
稳定地下水位。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口的急剧增加,地下水位由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大城市的地下水位降得更为明显,而湿地水源充足,可源源不断地补给地下水。

5.5. 净化水体
湿地生态系统处理污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湿地的理化、生物作用的综合效应,包括了沉淀、吸附、离子交换、络合反应、硝化、反硝化、营养元素的生物转化和微生物分解过程。健康湿地生态系统对BOD5、TSS和TN的平均去除率效率可达77.1%、82.5%和85.9%。

5.6. 保持水土

湿地地势低平,湿地中的植物和有机残体又有阻滞水流,从而降低流速,减少流水携沙能力,使泥沙沉积,或者减弱流水侵蚀作用。

5.7. 物质生产
由于湿地生态系统特殊的水、光、热等条件,其初级生产力高,能量积累快。据报道,每年每平方米湿地平均生产9克蛋白质,是陆地生态系统的3.5倍,有的湿地植物生产量比小麦的平均生产量高8倍。湿地是地球上最富有生产力的生态系统之一。

5.8. 生物多样性
湿地物种十分丰富。我国的湿地植物有2760种,其中湿地高等植物约156科、437属、1380多种;动物有1500种左右(不含昆虫、无脊椎动物、真菌和微生物),其中水禽大约250种,鱼类约1040种,其中淡水鱼500种左右,占世界上淡水鱼类总数的80%以上。

5.9. 生物栖息地
湿地生态环境复杂,适于各类生物的生存、繁衍。在我国湿地生活的鸟类占全国鸟类总数1/3左右。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鸟类约有一半在湿地生活。湿地还是许多名贵鱼类、贝类的产区,以及重要造纸原料芦苇及其它有经济价值的植物生长区,如辽河三角洲和博斯腾湖地区就是世界著名的芦苇产地。

5.10. 休闲旅游
湿地独特的环境条件和景观,为人类提供理想的旅游休闲场所。例如,冬季,洞庭湖栖息着2万多只各种水禽,其中不少是国际级或国家级的重点保护对象,它们每天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

5.11. 科研和教育
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功能由于其多样性和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而备受人们的重视。目前湿地生态学是生态学中的研究热点之一,相关学科的科研投入逐年增长,许多地区成为环境教育和野外科研实践的基地。

6. 世界和中国湿地保护研究 6.1. 世界湿地的保护研究
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大片湿地被开发,许多国际重要地湿地急剧丧失,引发了严重的环境后果。国际社会从本世纪50年代起才逐渐意识到湿地对人类生存的意义。

1971年前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6国在伊朗签署了《拉姆萨公约》,旨在通过国际合作,保护重要的湿地系统,特别是作为水禽主要栖息地的湿地。截至2000年6月已有121个国家加入了这个公约,有1027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8000多万公顷。中国目前列入名录的湿地有21处,总面积为318万公顷。

1982年,第一届国际湿地研讨会在印度召开,与会者对湿地的结构与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湿地生产力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探讨,整理出版了《湿地生态与管理》一书,标志着全球湿地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97年,美国生态学家Costanza(Costanza et al.,1997)对全球主要生态系统类型进行了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全球生态系统服务的总价值为33.2万亿元/年,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总价值为10万亿元/年,是服务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类型。同年,亚洲太平洋地区通过湿地国际组织将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由此,对湿地的研究和保护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

目前,在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如瑞典、丹麦、荷兰等,湿地保护已不在局限于现状的维持,而是重点进行退化和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在美国,根据对湿地生态系统干预程度的不同,恢复与重建分为如下几种:

①湿地恢复。就是使“生态系统回到一个与受破坏前十分相似的状况”。包括重构先前的物理环境;运用化学的方法去调节土壤和水;生物管理(包括引进已消失的动、植物群)。

②湿地创造。“就是在原来不是湿地的地方构造一块湿地,并且与已存在的湿地没有直接的关系”。

③湿地改良。“就是通过调节一个存在的湿地具体结构特征来提升它的一个或几个功能”。

④湿地转换。它意味着把一个存在的湿地的大部分和全部转换成一个不同类型的湿地。如把一块稻田转换成一块池塘。

⑤湿地弥补。指的是“通过保护、创造、改良来补偿可允许的湿地损失”。

1975年,在美国召开了题为“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国际会议,恢复生态学,包括湿地的恢复研究蓬勃兴起。20年来,恢复与重建研究已经集中在河流湖泊、沼泽、水库等湿地类型。1990年,美国提出了庞大的生态恢复计划,在2010年前恢复受损河流6.4×105km,湖泊6.7×105 hm2,其他湿地4.0×106 hm2。在欧洲,特别是一些拉姆萨公约所涉及的地区,恢复计划业已经被制定。1993年,大约200多位学者聚集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探讨了湿地的恢复问题,特别在沼泽湿地的恢复研究上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是对湿地保护研究工作的重要补充(Hughes,1992)。

6.2. 中国湿地保护现状
1) 中国湿地所面临的问题

(1)对湿地盲目的开垦和改造,造成湿地面积的减少,功能的衰退。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沿海地区累计已丧失滨海滩涂湿地面积约119万公顷,另因城乡工矿占用湿地约100万公顷,两项相当于沿海湿地总面积的50%。

(2)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的破坏和湿地功能的丧失。

(3)泥沙淤积,水污染严重,造成湿地环境质量下降。

(4)有效湿地面积的丧失,造成海岸侵蚀的加剧和盐水入侵。

2) 中国湿地的保护现状

虽然我国在建国初期就开展了泥沼方面的研究工作,但是真正将湿地作为一类具有共同属性的生态系统加以管理和研究,则始于1992年中国政府加入《拉姆萨公约》以后。

由于湿地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自然保护区建设

到1999年底,已建立各种类型湿地自然保护区260处,保护面积约1600万公顷。

(2)法制建设

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湿地保护与利用的法规,仅在一些相关法律和条例以及地方法规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如《森林法》(1983年)、《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4年)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

(3)国际合作与交流

国外许多先进技术和方法在中国湿地保护工作中得到了应用,促进了中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同时,在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湿地调查等领域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亚洲湿地局(AWB)、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湿地国际(WI)等国际组织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1996年9月“湿地国际中国项目办事处”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国湿地保护对外合作的一大成果。

3) 中国湿地的保护对策

中国湿地的保护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对于湿地的保护拟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深入开展湿地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制定区域保护计划

目前,国内湿地研究工作无论在基础研究还是在应用领域都较为薄弱,湿地保护缺乏适合当地实际的理论和技术的有效支持。必须在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区域保护计划,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有步骤、有目标的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2)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

随着人类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活动对湿地的干扰以及全球变化的影响日益加剧,湿地面临着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生态退化的严重威胁。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有效的恢复和重建,以满足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已成为湿地保护和研究的首要问题。对湿地进行生态恢复与重建,应遵循“结构重建与功能恢复”的思想,重点在于恢复湿地的生态系统功能。目前国内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长江口湿地的保护与研究工作。从1997年开始,在长江口地区先后实施了九段沙种青、促淤引鸟生态工程、中华鲟种群生态恢复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1年,开始营建崇明生态示范园区、实施底栖生物人工放流等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并已初见成效。

(3)正确处理湿地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将开发与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改变原有的高强度的物质输出、土地开垦为主的开发利用方式,代之以输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流为主。如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渔业、有机农业等绿色产业。同时要针对区域特点,采取有效的开发措施。如长江口地区湿地仍在不断向外淤涨,“滩老成陆”,就要进行适度的围垦,既可获得土地资源,又不会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

(4)湿地基本保护区的增设和合理布局

借鉴生态区保护方法,在已有保护区的基础上,创建或增设保护区域,建立基本湿地保护区。基本湿地保护区不但要有足够的面积,还要有合理的空间布局,使其符合景观生态学原理和自然保护的原则,有利于物种的迁移和区域整体的保护。

(5)加强立法、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湿地保护意识

目前我国湿地的立法、执法工作都较为薄弱,公众对湿地的认识较少。必须在湿地研究和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湿地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7. 展望
为了保护湿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政府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在进一步加大科研和保护的力度。在未来的十年中,中国政府将投资100亿元用于湿地保护与恢复,并在三江源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和嫩江源头、高原湖泊、澜沧江流域、沿海以及红树林分布地区开展48项示范工程;在全国重点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地区再建160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使总面积达到2000万公顷。同时,新建湿地监测站242个,形成湿地监测体系并加强湿地保护的科研工作。

如果说植树造林是在修补地球之“肺”,保护湿地是在滋润地球之“肾”,那么,在新时期实施的六大工程中,把植树造林和湿地保护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正在做着造福人类惠及全球的伟大事业。

参考文献:
1、Brinson M.M. A hydrogeomorphic classification for wetlands. Wetlands Research Program Technical Report WRP-DE-4, US Army Engineers Waterways Experiment Station, Vicksburg, MS 1993

2、Cairns, J 1997. Recovery and restoration of damaged ecosystems.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72~101.

3、Cowardin L.M, Carter V, Golet F C et al. Classification of wetlands and deepwater habitats of the United States. 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 FWS/OBS 79/31:1979

4、Hughes, R.M.et al.Lake and stream indicators for the United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acy’s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program. In: Daninel,H.(eds). Ecological Indicators. Barking: Elsevier Science Publisher Publishers Ltd, 1992.305-335.

5、Robert Costanza et al. 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e Capital. Nature, 1997, 387:253-260.

6、陆健健,1998,一个新的湿地分类系统,中国湿地研究和保护,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P36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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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3: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汉现在保护的沉湖湿地每年有很多冬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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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21: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够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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