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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观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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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9 12: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朝恩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地理系
    世界自然宪章(World Charter for Nature)19821028日国际自然资源保育联盟(IUCN)起草,并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且庄严宣告的重要文件,它确认了国际社会对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及其所应承担的道理义务的承诺,具有关键性的哲学价值和伦理学价值。只可惜,该宪章宣导不够,远未引起应有重视,甚至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宪章。

    该文件开宗明义指出:「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只要全人类都能牢牢记住并推展此一哲学观,将会是人类与自然关系之间一场巨大而成功的飞跃。

    接下来,宪章中要求人类应深知:「文明根源于自然,它塑造了人类的文化,并影响了所有艺术和科学的成就;与自然协调一致的人类生活,将赋予人类在开发创造力和休闲娱乐方面的最佳基础。」

    人类应服膺:「生命的每种形式都是独特的,不管其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受到尊重;为使其它生物得到这种尊重,人类的行为必须受到道德准则的规范。人类有能力变更自然,并透过各种行为而耗竭自然资源,因此他必须充分认识到维护自然稳定平衡和提升自然品质的迫切性。」

    人类更要相信:「来自自然的持续利益取决于对重要生活过程和生命支持系统的维持,首依赖于生命形式的多样性,而它们常常由于人类的盲目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而受到危害;也由于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不当利用,以致自然系统不断退化,进而导致经济、社会和文明的体制走向失调;此外,对于珍贵资源的竞用常造成冲突,而保护自然和保育资源却能对正义和维护和平作出贡献。」

    最后,宪章更强调:「人类必须获致知识,以维持和增强其在自然资源利用方式上的正确能力,换言之,这种方式必须确保为当代和后代的利益而保存下珍贵的物种及其组成的生态系统;人类需要在国家和国际的层次上,个人和集体的层面上,私人和公共的层级上采取适切的措施,保护自然并促进在此领域的国际合作。

    只要仔细思考上述内容,就可体会到世界自然宪章中蕴含着深刻的环境伦理内涵。其中的基本精神,其实和后来联合国WCED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 )报告书中所揭橥的「永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理念不谋而合,互相辉胦。

                                                           

    从历史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人类对大自然的态度,一直都在改变,大致上有三种价值取向:第一,人类屈从于自然,为强有力的和不妥协的大自然所支配;第二,人类凌驾于自然、支配、利用和控扼自然;第三,人是自然固有的一部分,如同动物、植物和山川一样,应设法去和大自然和谐共处。这种概括足以客观地反映出人类和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及其历史发展。

    每一阶段都贯穿着勇敢与懦弱的交锋,进取和退却的搏斗、科学和愚昧的较量。正是这些矛盾和冲突,促成了文明的发展,塑造了人类的形象。

    第一阶段无疑是人类依附和顺从自然的阶段。在原始社会,生产力甚低,人类对自然的了解和认识尚处于蒙昧状态,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有限,对许多自然现象由畏惧而崇拜,在在表现出人类对自然的屈从。

    第二阶段是改造和利用自然的阶段。进入农业社会以后,人类对自然的了解和认识实现了一次飞跃,改造利用自然的活动逐步展开,代表着人类意志力的表现。从而,生产工具不断改进,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制度不断健全,智力水准日益提升。正是这些有机结合,促使人类从自然的奴隶身份走向自然的主人。随后,工业社会的到来,更标志着人类认识改造自然的能力再一次突破,科技大幅迈进,物资文明一日千里。然而,却由于「人定胜天」和「征服自然」等的企图心和不当价值导向,人类对自然也因此进行了严重的破坏,并且造成了不可胜数的自然反扑和层出不穷的相应惩罚。

    第三阶段是刚刚起步的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阶段。为了持续生存和持续发展,固然需要在科技上有新的突破,更需要在人类和自然的伦理关系上升华到新的境界。在创立环境伦理道德的过程中,人类要认真总结人类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

    其实上述三种基本态度,早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便曾引发过不少论战,因为人类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被古人视为人类生活必须首先解决的头号问题。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古代的名词来说,就是「天人之际」,汉代的司马迁当年撰写史记,其旨趣就是要「明天人之际」。而围绕着如何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命题,中国古代哲学亦形成了对应上述三大阶段的三种学说。第一是庄子的因任自然学说,第二是荀子的改造自然学说,第三是易传的天人协调学说。

    庄子认为自然界本是和谐美满的,及至人类有了知识,发明了不少技巧,于是开始破坏了原有有的和谐美满。所以他主张人生的基本原则应是消除一切人为,回归自然,「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常因自然而不益生」。庄子以马作比喻,「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吃草饮水,翘足而跳,本来是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人类却「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后有鞭策之威」,致使马儿失去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劳累而终。再看远古的人们「织而衣,耕而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自从圣人发明了仁义,人们开始追求知识,追求财利,彼此争夺,不得安宁。庄子对天人的区别:「何谓天?何谓人?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自然而然的是天,对自然加以改造,是人。可见庄子完全否定了人为的价值,要求回到自然的本貌。庄子的思想,当然更可以由他那「浑沌开窍」寓言中得到印证。

    针对庄子只是歌颂自然而不能理解人为的意义,荀子提出不同的看法,「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进而强调改造自然的重要性:「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所提出来的制天、化物、理物,就是改造自然,治理自然的精神。在荀子看来,人类的价值目标应是「经伟天地而材官万物」、「天之所覆,天之所载,莫不尽其美,致其用。」改造自然,利用万物,以提升人类生活。遗憾的是,荀子不重视对自然的研究:「君子之于天地万物也,不务说其所以然,而改善用其材。」事实上,利用万物,是必须先掌握万物的规律,不然,是不能善用其材的,这是荀子学说的弱点。

    与庄子、荀子不同,易传提出天人协调的思想。像是「象传」中论及:「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主张调节自然、规律的作用,协助自然的变化。「系辞」中也明言「知周手万物而道济天下」、「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期盼人们既要掌握自然规律作用,更要调节自然变化的过程,一方面承认自然变化及其规律的客观性,一方面又肯定人类的主体性,力求协助万物达到完满的成就。「文言传」也推出「与天地合德」的人格理想:「夫大人者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认为人类宜在自然变化之前加以引导,在自然变化之后加以顺应,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

    庄子的思想是要回到自然。实际上,人类从原始的纯朴状态过渡到知识发达的文明时代,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主张摒弃文明,返璞归真,倒是违背自然,可见他的学说有着内在矛盾。但是,他所强调的「不殷万物」观点,则是对当今文明社会一个忠告。至于荀子的改造自然学说,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问题是荀子未能找出改造自然的有效途径,也未预先察觉出无止境改造自然后所带来的问题。无可否认,易传所提出的「裁成」、「辅相」原则和「天人协调」理论,包含着相当深刻的辩证内涵,其哲学和伦理学价值在于揭示生态平衡的意义,以天人的完全和谐为最高理想,和「世界自然宪章」中所提的环境伦理观完全一致。

                                                          

    至于西方,自从文艺复兴以来,逐步转入近代历史的轨道;人类通过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加速了对自然的改造和认识的过程,从而恢复了人对自己力量的认识和信心,进而重新提出了要驾驭自然,成为自然的主人的积极进取的思想,这是人类在近代思想史上取得的伟大而具有突破性的进展。不过,整个过程是渐进的,这可以由近代地理学的人地关系观(或人自关系观)之发展历程得到证实。我们可以把这个时代的观点称为系统范式,但其实此一范式也在不断流变中。一开始,人地关系论的思想逐渐为大量社会实践所证明,经过十九世纪初地理学理论先驱的总结,逐步形成系统化的理论概念,洪保德(A. Humboldt.)和李特尔(K. Ritter)无疑就是当中贡献最大的两位。在他们的论著中,虽然并不完全是自然环境决定论,但是基本上仍然突出强调了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直接影响,这便是后来环境决定论(determinism)思想之产生的重要来源。之后,雷次儿(F.Ratzel)赓续这种看法,成为环境决定论的开山祖师,他在「人类地理学」一书中,把达尔文的进化论引入,并以此为理论基础,主张人生活动的真正基础是地理环境,并把生物的生存竞争,引伸为地理的空间竞争;把人类的空间争夺、优胜劣败视为生存空间竞争的必然现象。

    二十世纪初,以法国白兰士(P.V. Blache)为首的法兰西地理学派,对环境决定论提出了批判,并提出「可能论」或「或然论」(Possibilism)概念。他们主张地理学是研究人类与地理环境的相互关系的科学,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有选择性的,是有或然性的。因而主张用该观点开展区域地理研究,当时被称为「人地学派」。白氏门人白吕纳(J. Brunhes)在论著人地学原理一书,全面反映了此一思想,揭橥「天定足以胜人,人定亦足以胜天」的看法,指示了自然环境依人类活动的关系,经常在变化;故人类是自然环境的主人,而非奴隶,因此否认自然环境对于人类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而认为环境对人类的影响,只具可能性,人类具有选择的机会,也具改变环境之能力。

    此一思想影响所及,人类整个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的变革,而「征服自然」、「人定胜天」的企图心充斥在社会上,以致所有开发利用皆被合理化,物质文明的进展锐不可文件,急功近利成为主流价值,终致造成当代的环境危机和自然反扑。这时,人类才猛然警觉到:人类果真是自然的主人?

    于是,学术界在人地关系(亦即环境伦理)的论题上,也愈益重视和谋求人地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其实这种思想由来已久,早期的学术著作也不乏同一论点,只是蔚为思潮,大力鼓吹「和谐论」,应是六十年代以后的事。和谐论主张分析人与环境的多重关系,以谋求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间的协调,可视为人类思想理论的一大革新。

    今日,人类确面临许多有关协调人地关系的重大课题,无不亟需有效地解决。例如:人口增长与资源有限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资源掠夺式开发和经营带来的冲击;相对生态平衡的失调;城乡发展的高度不均衡等等。

    如何针对上列问题,作深入的探究、慎密的规画、合理的整治,透过周严的政策方针,积极协调人地关系,达成和谐,已成为大多数人类共识。

*                                                            

    今天的时代,要求我们自觉地为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努力,这是一项神圣的历史任务。历史的长流表明得很清楚:人必须与人结成和谐的体系,人与自然也应该结成相互依存的协调共处的关系。人类经过长期努力摆脱自然的奴役之后,不应把自然简单地置于奴隶的地位;人类应当提高自己的理性水准,处理好人自关系。人类认识到环境的客观属性及其发展规律,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就能趋吉避凶,引导环境向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反之,如果违反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或迟或早总要受到环境的反弹,产生无情的灾害。另从统一的方面看,环境总是作为人类生存的特定住所而存在;人类同它周围的环境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环境的塑造者。要使人类同环境协调发展,和谐共处,就要解决人类与环境对立的矛盾,促使二者的统一。

    凡此种种,可称为新的环境伦理和地球道德,从本质上就是要建设一种能使全人类可以永续生存和永续发展的道德,并在人与价值观方面实现革命性的变革。「世界自然宪章」在「基本原则」中曾对这种环境伦理的原则要求作了如下概括:
1. 要尊重自然,不损害必须的自然过程。
2. 不能危及地球上的遗传活力;所有形式的生命,其种群水准必须足以维持其生存。换言之,要保护必要的生态环境。
3. 对地球上的任何区域,都要遵从保护原则,尤其是若干珍贵的生态敏感地区。
4. 生态系统和生物以及土地、海洋和大气资源,都要得到认真管理,以获取和维持最大的持续生产力。
5. 要保证不因战争或其它行动而引致自然的退化。

    至于保护自然的伦理基础则包括下列各点:
1. 世界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由自然和人类社会所组成。任何一方的健康存在和兴旺都依赖于另一方面的健康存在与兴旺。
2. 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所有其它物种一样是永恒生态规律的对象。所有的生命都依赖于自然系统的不间断的运转,这保证了能量和养分的供应。因此,为维护世界社会的生存、安全、公正和尊严,所有人类都必须担负起生态责任。
3. 所有物种具有固有的生存权利,生物圈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必须受到支持,生态环境和生态过程要得到维持,如此,人类文化才能有持续繁荣的保证。
4. 永续性是所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依据。这种道德基础将能使自然许多利用价值被公平地分配并保存给子孙后代。
5. 后代的福祉是我们当代人的一份社会责任。因此,当代人应当限制其不可更新资源的消费,要使其能维持在刚好满足社会的基本需要。也要对可更新资源进行保育,确保永续的生产力。
6. 所有人类必须授权为他们们自己生活和地球上的生命行使责任。因此,他们必须有完全的受教育的机会、政治权利和可维持的生活。
7. 以伦理和文化的观点看自然与人类生命,不管在某一社会中占主导的政治、经济或宗教意识形态是怎样的,多样性可从促进尊重和增强生命多样性的关系而得到鼓励。

    足见,人类目前正为了保持地球适于人类居住的斗争,正处于关键时刻。如果要正视此一挑战,如果要履行我们对后代的道德责任,就必须进行一场人类地球道德意识的革命。而永续生存和永续发展正是地球道德的原则内涵。

                                                               

    综合来看,环境伦理观的产生,有它的发生、发展和成熟阶段。它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曾经出现许多不同,甚至互相对立的观点,这当然是由于空间差异、文化差异或个别认知差异所引起。而其中,中国人历来所讲求的天人协调环境伦理观是最值得重视的一种观点,中国传统思想大多强调人就是自然、自然就是人。这种看法听起来颇觉玄之又玄,但其实就是「物我相融」和「天人合一」的精神,是中国人绝不会陌生的生命情怀,而且深得其中奥妙,只要看看中国的山水诗和泼墨画,就能体会中国人和大自然的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蜜意侬情。可惜由于西风东渐,物欲横流,这份恬静豁达的环境伦理观已逐渐远离我们而褪色。如何重拾起这种思想的精髓,融入国人的生活中,使生命更为充实,人生更为幸福,是所有人类应该共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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