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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物知识十五之解决电子垃圾源头七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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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1 18: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决电子垃圾源头七大建议

时间:2009-9-23

  上个世纪后二十五年电脑产业的迅猛发展现在已转变为失控的废物危机。美国自己解决这个问题的能力实在糟糕,而现在是把它通过不道德也不可持续的出口方式来解决的。很清楚解决电子废物危机不是为它们找新的埋藏地,也不是出口给发展中国家,而是要从制造的源头去想办法防止这个问题。

  今天,买一台新机子去适应最新的软件和硬件技术,达到更快速、更大存储量、更强功能的要求,是非常便宜和更方便的。而这种快速的“废物和购买”循环是我们人类负出昂贵代价的开始。我们需要改变这种实行了三十年的主导模式,更快、更小、更便宜的欲望应该被可持续的模式替代,就是要求我们的产品更清洁、持久、方便升级,易于。

  是到了呼唤可持续产品、环境公正、企业和政府负起责任的时候了,我们提出以下的行动建议:

  建议1:禁止有害废物的出口

  这最紧迫的建议是遵守巴塞尔公约禁令修正案,即禁止从OECD(Organizationof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向非OECD国家出口所有的有害废物,如电子废物包括废弃的显示器、整机电脑、电路板等。非常不能让人接受的是,美国,这个世界上最浪费的国家,没有签属大多数国家已通过的巴塞尔公约和巴塞尔禁令修正案。即便不是在文件上正式的签署这些条例,美国也应该迅速实行这些决定。

  美国必须在全球范围实施他的环境公正原则,贫困国家不应背负由发达国家带来的环境风险——非凡是并不能从这些风险中得到好处的情况。世界上所有的工业国必须在本国内治理处理有害废物,而不致危害他国的人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还有要更清楚地熟悉到要从源头开始消除这种危害,发展中国家应知道建立防止型的废物治理策略。

  建议2:取消已有的有毒物

  防止污染并不意味着中只是处理已经产生的废物,更重要的是清洁生产,从第一步开始就产生尽可能少的废物和更少的有害物。处理在减少电子废物危机有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是解决有害物的唯一办法。有害废物会使环境和我们的健康而对污染。

  假如电子废物是无害的,它虽然仍令人厌烦但却不会对人体和生态健康构成威胁。同样的,假如电脑的生产过程没有有害物的加入以及过程中也不产生有害物的话,就可以战胜这由高技术产生的环境恶梦。很清楚,解决电子废物危机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是将有毒物排除于生产过程之外。

  在这之前,电脑、电视或其他包含有毒物的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有责任教育消费者和公众关于他们的产品对环境和人健康存在潜在的威胁,以及提高正确治理废物的办法。至少,所有的电脑显示器、电视、和其它含有有害物的电子产品应被贴上清楚的标识,而被正确的治理。

  建议3:运用预防原则——不让新的有毒物进入

  逐渐地,全世界都在工业生产中运用预防原则,这个原则是基于这样一些熟知的话:“跳跃之前要看清楚”,“如有迷惑,先不做”或“一点预防胜过事后大代价的补救”。由于某些原因,这个很重要的原则在新化学物进入商业和环境中时却未施行。化学工业对化学物实行的是这样的原则,“被证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置对我们的健康的潜在危害于不顾,赋予化学物宪法权利。经常是当证实一种化学物有害时就太晚了,那时这种化学物已经造成了重大破坏了。

  这里列一些过去(DDT、PCBs)以及现在仍在产生危害的一些化学化合物。例如,美国几年内会被迫跟随由欧盟开始的禁止使用溴化阻燃物,因为我们不能预见这些化合物的持久性和生物累积的可能性。这些可能会在发生很大的危害后才被发现。一旦怀疑可能会对环境和人健康有威胁时,我们必须在科学界证实其有害前就运用预防原则。联邦政府必须运用预防原则,发展和实施对所有新化学物和混合物在进入市场前进行严格地测试的条款。当有迷惑,就先不做!

  建议4:实行生产者负责原则

  生产者必须对他们的产品负有经济、实物或法律上的责任,已越来越为人们熟悉和接受。“扩展的生产者责任”(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EPR)要求生产者对他们的产品的完整的生命周期都有连续的责任。这是一个非常急需的原则,因为在过去,生产者把对环境的成本外化给公众、消费者、发展中国家和后代,其中有生产者能熟悉到的责任。EPR的目标是鼓励生产者通过改变设计和生产技术,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每一步防止污染和减少资源和能量的消耗。由于确定了生产者对产品的和处理负有经济上的责任,这会促使他们的产品使用无害和易的原料。

  而现在,收集、治理、处理废弃电子产品的费用(包括家用有害废物的收集和有害废物场所的清理)都是由政府的项目用纳税人的钱来负担,主要还是地方财政。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这些费用的责任,这样才是他们产品的价格。这些在市场经济上的变化将会产生有力的刺激,促使电子产品的生产商去设计生产这样的产品,清洁、安全、耐用、可再利用、可修复、易升级,以及易拆卸和,以使费用降低。

  有很多保证EPR原则的机制,其中一个最管用和最急迫的办法是“”的要求。

  建议5:要求生产者“”

  EPR的一种模式是生产者最终使用后的产品(如报废后),可以是直接,也可以是通过第三方。然而,电子废物需要有强制的法律实施,对电子废物的会使生产者熟悉到他们的环境责任,促使他们这些产品设计者迅速地做出改进。下游消费者和地方政府也很有必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我能怎样道德地处理这些废弃的机器呢?”很清楚,电子废物就是一种最紧迫的需要做道德的选择的废物。我们应该把旧电脑放到填埋场去吗?不。我们应该把它们交给商或中间商让他们简单出口到亚洲去吗?不。这明显的回答是生产者必须被要求他们的产品,以及发明和实施利于环境的、易于和再利用的解决办法。

  最终的目标是产品的生产者对产品负有整个生命周期的费用责任,从设计产品到处理。

  然后,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要求企业施行可行和透明的产品机制,这种免费的应包括过时和破损的产品。

  很多美国各地的草根组织都已广泛关注不断加剧的电子废物的危机,并形成联合的平台,叫“电子产品”的平台,已经有上百个美国的团体参加,还有世界上的参看www.svfc.org/cleancc/e_platform.htm

  建议6:设计更持久、易升级,易修理和再利用的产品

  一旦消除了有毒物的进入,下一个要优先考虑的问题是电脑的高过时率。我们的聪明才智应被用于改变现在工业存在的巨大浪费上。一个区分标准是,设计是否是利于处理和是否有长的生命周期。

  很明显是由于技术的先进速度造成了很大的浪费和过时,也很清楚电子和软件的工程师们可以给我们提供更有弹性的软硬件系统,使之易升级和具有更强的兼容性。随着时间进程也不致被淘汰。用这样的办法,只有很少部分的电脑零件需被更换而不是整台机子。例如,当新技术产生了更快的信息处理器,我们只要换这个部分而不是整个电脑或主板。很多的公司是有实行这些政策的技术和经济支持的,他们通常是缺少政策意愿。

  生产者让消费者买浪费的东西可以让自己更获利,因此通过立法来改变产品设计是必要的。

  建议7:利于处理的设计

  当电子产品最终需要报废时,产品必须设计得很易于清洁、安全、高效地再生出它的原材料。最初提供的原材料在最后是适于重组或处理的,也需要为这些原材料建立一个市场和机制。产品元件必须贴上标识以鉴定塑料或金属的类型。在拆卸和处理时会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方要贴上警告,产品也应该设计的更易快速拆卸和碎小变成可再用的形式。

本文链接:http://www.jdol.com.cn/jdNews/163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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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ECAN编辑
电子废物民间行动网络(E-waste Civil Action Network,简称ECAN),是由一群关心电子废物的青年人于2010年3月27日在北京发起的,旨在搭建信息资源平台、开展电子废物研究倡导。
ECAN定期制作《电子废物环境信息摘要》,力求为您呈现最有价值的电子废物相关环境信息,每旬定期通过邮件奉上。如果您希望订阅此摘要,请发送Email“订阅摘要”至ewaste.action@gmail.com
发表于 2010-11-21 18: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有自己给自己加亮的???
··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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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8: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我觉得这篇文章分析得很好,从六个方面达到源头控制!建议也很有用!我们以后在宣传中可以要生产者去做到这些,我们有义务去监督的,不然受害的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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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8: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要,怎么招吧!
发表于 2010-11-21 18: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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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1 19: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你打算向谁投诉?你姐姐我不受人管,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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