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牛奶”过度炒作说的事件起因在于,去年年底蒙牛乳业公司某一批次纯牛奶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M1超标一事。据悉,事后的核查发现,该批牛奶只有一个批次发现了问题,问题牛奶的致癌能力或许也没有那么强,但是这事件却传播的非常快,影响非常大,曾一度使消费者和国内乳品行业风声鹤唳。
如果非要非常严格的来界定,或许与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事件相比,“致癌牛奶”确实没有那么严重,黄曲霉素M1的超标只是存在于一个批次,并不是广泛的存在,致癌能力也并不是特别强,与2008三聚氰胺对婴幼儿造成的伤害相比,这批次“致癌牛奶”同样没有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会有政协委员表示媒体对过度炒作不妥当,事情的传播不该“弄得那么严重”。
确实,媒体对“致癌牛奶”的“炒作”会影响会给乳品市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行业内人士格外敏感重视,但更要看到,对致癌奶的“过度炒作”一说,其实是个伪问题,什么叫过度什么叫不过度呢?面对关系公众切身权益食品安全,尊重媒体基于事实的积极报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是监管的应有之义,这对食品安也种推动,本质上有利于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
在牛奶黄曲霉素M1超标刚刚被曝光之际,致癌物质超标已然是事实,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之前,有谁知道致癌物质超标的规模和严重程度呢?没有人肯定这仅仅是一个批次的问题,也没人肯定致癌物质超标的严重程度。三聚氰胺等教训在前,在食品安全人人关心又担心的大背景下,就不能不对致癌物质超标加以警惕和重视。如果非常保守的报道,甚至当个“例外”事件来看待,最后可能导致监管部门的不重视,使得监管打折扣。反之,如果报道时火力强一点,重视一点,在食品安全广受关注的当下,相关部门恐怕才有足够的重视。
再说,“致癌牛奶”的传播之所以“弄得太严重了”,不都是媒体的原因,事情之所以传播快速,并引起广泛关注,恐怕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消费者异常关心牛奶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环境的不尽如人意为事情的扩散传播提供了环境基础。
因此,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能苛求媒体的报道,过度炒作是个伪问题,相比而言,恐怕只有通过包括法律监管、道德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努力,塑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让消费者真正放心时,事情的传播才不至于“弄的那么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