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溪环保公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928|回复: 3

垃圾分类似乎是为垃圾焚烧铺路?

[复制链接]

112

主题

340

回帖

645

积分

湖泊

积分
645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12-4-14 01: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题: 垃圾分类做得好,可少建几座焚烧厂 )



kxwsad2459.jpg

  ■新快报记者 张凯阳


  特邀议员  
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参事  
李公明


  知名
广州学者  
樱桃白


  知名
网友


  本期议题


  广州市政府十四届十一次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城市废弃物处置利用等一系列新规。市城管委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到2015年,广州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总量要达到1.5万吨/日以上,为此,将新建至少六座垃圾焚烧厂。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底前,12个区(县级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112

主题

340

回帖

645

积分

湖泊

积分
645

社区居民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01: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议员建言


  财政投入不足是垃圾分类推广不力的重要原因,今年广州的垃圾分类预算仅为1550万元,相反广州在垃圾焚烧上的投入不可同日而语,官方话语称在未来三年要新建6座焚烧厂,加上现有的李坑一二期焚烧厂,广州将有8座垃圾焚烧环城而建。如果能拿出一座焚烧厂的钱推广垃圾分类,也许广州能少建几座垃圾焚烧厂,少一些环境破坏的担忧。


  分类不做好就焚烧后果严重


  新快报:“广州中心城区将建垃圾焚烧厂”的报道引起很大争议。有论者认为,垃圾分类还没搞好,就不要急着谈垃圾不落地和垃圾焚烧。对此,各位怎么看?


  李公明:先做好分类,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我还是认为首先应该扎扎实实地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然后再谈不落地和焚烧,不应该一时头脑发热、操之过急。在垃圾分类没有真正地、牢固地做好之前,先不必急于搞“垃圾不落地”。


  王则楚:垃圾围城是迫在眉睫的事,要解决得好,更要解决得快。垃圾分类和最终的处理是需要互相配合的。光分类,不把后续环节上的回收、处理做分类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光处理,不分类,处理也达不到效果。如果先把分类做好,焚烧的垃圾成分就稳定,燃烧就完全,再次污染会大大减少。


  垃圾焚烧也是一种垃圾减量的方法,不能完全否定。焚烧厂建在中心城区,这在焚烧厂日益减少的日本也是存在的。每个区都要为自己的垃圾焚烧建厂烧自己产生的垃圾。直到垃圾通过分类回收利用,大大减量之后,可以关闭一些焚烧厂。分类和最终处理的方法有关,应该同时开展。


  樱桃白:从焚烧安全性的角度看,必须垃圾分类先行,第一步要把有害垃圾从焚烧炉中抢救出来。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角度看,也必须先垃圾分类再焚烧。通过垃圾源头分类,提高可回收垃圾的回收率,让厨余垃圾堆肥后还田,减少进入焚烧厂和填埋场的垃圾,减少焚烧厂的巨额补贴,延长填埋场的寿命,这才是可持续的城市垃圾管理。


  理论上讲要先经过垃圾分类的减害减量后再进行垃圾焚烧。从现实来看,面对垃圾围城的紧迫局面,我们不得不接受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同步进行,但是应该预估到垃圾分类后减量的效果,将垃圾焚烧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在垃圾分类减害减量上怠工疲软,将垃圾围城拖入垃圾焚烧厂围城,将是民众与政府双输的最坏的局面。


  分类似乎只为建焚烧厂铺路


  新快报:该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底前,将在12个区(县级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明年底,生活垃圾分类将推广至全市城、乡。而城管部门的原计划是,今年先确定50条街道先行推广。这是否有些操之过急?


  李公明:我不了解目前广州市执行垃圾分类的全面情况,仅以我住的小区(位于新港西路)为例,至今未有任何动静,包括宣传。


  当然,要在年底前12个区全面推开不是不可能,关键是如何投入。现在只提出目标,没有讲将采取什么措施来实现,这也是典型的官场话语,客观来说是无法评价,主观上给人印象仍然是很不靠谱。就像去年提出开罚,但至今一张罚单未开出,是真的不存在一例违反管理条例的现象吗?如果没有准备好如何执罚,作出开罚的决定算不算操之过急呢?


  王则楚:推广生活垃圾的分类已经是开展多年了,但依然效果甚微,原因就是分类之后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后续工序没有跟上。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之后的各个环节依然没有改变的话,效果依然不会好。这就是“操之过急”。


  因此,一定要全面推广的话,光有决心还不行,至少要把分类收集的垃圾车配好,至少要把目前的垃圾压缩站做到能分类压缩、分类上垃圾车运走。如果这个都不做,老百姓就会认为自己的分类是白做,也就不会很好的坚持垃圾分类。


  樱桃白: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看来声势和决心都很大。但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到可回收垃圾的二次分拣,到最后的分类垃圾终端处理,整个流程需要大量人力和相关配套设施。大量宣传、教育、指导、监督人员,社区的分类垃圾桶配备,分类垃圾运输车投入使用、需要建设可回收垃圾分拣场所和分类垃圾的终端处理设施,以上种种软件硬件需要覆盖全广州1400万人。


  而今年广州的垃圾分类预算仅为1550万元,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真是难为城管委了。不难预见这次全市范围的轰轰烈烈的垃圾分类只是一场纸上谈兵,或者只是为了赶紧建垃圾分类的贞节牌坊,为垃圾焚烧快速上马铺路。


  宣传工作应与专业组织合作


  新快报:据报道,天河区将面向社会招聘20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宣传、指导街道和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各个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天河区为此每年预计拨出90万至100万元专项资金。对此,各位怎么看?


  李公明:作为一种试点,可以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宣传、指导垃圾分类工作,但是职责要明确,对其工作效果要有考评。但是,他们的职责只是宣传和指导,最关键的还是整个分类工作的运作制度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设备与人员投入的充分保障等。在政府行为之外,应该允许民营企业以市场行为和民间组织以社会行为加入,具体方式应该广泛征询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的意见,前提是政府支持、政策优惠、管理开放。


  樱桃白:对于社区管理的主体物业公司和居委来讲,垃圾分类是个新事物,之前有个垃圾分类试点就出现过物业和居委对垃圾分类毫无头绪的新闻报道,因此聘请专业专职工作人员不失为解决办法。同样在推广垃圾分类的北京市,环保民间组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自然之友的固废小组常年在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且对推广过程存在的问题给出了详尽专业的报告和改进意见。


  广州在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的同时,也应该加大与环保民间组织的合作,共同促进垃圾分类的推广。


  投入严重不足影响推广工作


  新快报:市政府层面也达成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的共识,而市民的动力却略显不足。各位认为广州推行垃圾分类还面临着哪些现实的问题?


  李公明:目前的宣传、普及知识到还不到位,且不说家喻户晓,就连在宣传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通俗易懂等方面都搞到五花八门,导致各种部门和群体的认识和做法并不统一。


  更重要的是政府投入不明确,例如去年东山街街道办说一年需要经费390万,而批准下来的只有30万,差距实在太大。结果导致去年有众多物管乘机以垃圾分类为理由提出涨价,随即到处管理费涨声一片。还有,管理措施和操作程序至今还是讲不清楚。更重要的是实施这个计划的责任机制仍然空缺,如果到时又是搞得不清不楚,谁来负责呢?


  王则楚:我认为,垃圾在不分类的情况下是垃圾,分类好之后就是原料。不是东莞有建好的堆肥厂买都买不到“潲水”吗?食舍宁可卖给“垃圾佬”,是因为垃圾佬肯顺便帮他们打扫卫生。可见,分类后的垃圾处理方法才是垃圾需要分类的“要求”来源。如果处理的办法单一,如填埋、如焚烧,本身对分类的要求就不高,那么怎么会有垃圾分类的动力呢?我认为投入不足、没有建设分类垃圾的焚烧厂、分拣线和厨余垃圾堆肥厂,没有配置分类垃圾的收运车,才是推行垃圾分类的障碍。樱桃白:经过两年的垃圾分类的讨论和宣传,相当比例的民众已经有了足够的善意和意愿,奖励能锦上添花,惩罚能提高紧迫感,但并不是民众不行动的主要原因,唯一等待的是政府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垃圾分类链条的其他环节。


  财政投入不足是推广不力的原因之一,之前城管委向六百万户广州家庭投放垃圾分类指引手册和分类垃圾桶的诺言都因此没有兑现。相反广州在垃圾焚烧上的投入不可同日而语,在未来三年要新建6座焚烧厂,加上现有的李坑一二期焚烧厂,广州将有8座垃圾焚烧环城而建,如果我们能拿出一座焚烧厂的钱推广垃圾分类,也许我们能少建几座焚烧厂。另外,垃圾分类标准的混乱和不够清晰也是障碍之一。建议城管委学习台北垃圾分类的经验,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用穷举法列明所有项目。


  根本上,是要打破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模式。探索市场化路径。2004年国家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垃圾处理行业可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是一种行政垄断权,如果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不能在阳光下公开公正进行,而是由隐形文件私相授受,甚至由没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获得,那我们不难想象这以公用事业改革的幌子引进的是竞争机制还是垄断与腐败。

207

主题

1941

回帖

2621

积分

荣誉会员

积分
2621

社区居民社区明星最爱沙发

QQ
发表于 2012-4-14 12: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易行难

0

主题

4

回帖

24

积分

水滴

积分
24

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12-4-18 19: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广州的垃圾分类情况还是不太乐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济溪 ( 京ICP备17053947号-1 )

GMT+8, 2025-1-31 05:59 , Processed in 0.049413 second(s), 3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