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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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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12: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是地球上唯一一种不断增长、永不枯竭的资源。”这是200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席专家拉斯基提出的著名论断。人类每日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回收再使用并任意弃置会造成环境污染。为了有效推进垃圾分类,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拟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小区进行垃圾分类与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旨在培养市民的环保意识,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根据项目需要,现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具体招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50名

二、招募对象
不限

三、志愿者条件
(一)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热情开朗、有富余时间;
(二)热爱环保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能长期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9月11日到9月30日)。报名人员通过重庆志愿服务网(www.zycq.cn)进行在线报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邮箱229860546@qq.com
(二)面试。本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筛选,并通知面试,并由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对报名志愿者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定初审名单。
(三)通识培训,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垃圾分类知识等培训。
(四)录取。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确定为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总队志愿者,并签署服务协议。

五、志愿者服务时间
总队下属各志愿者服务队采取常态化运作,除单次活动招募的临时志愿者外,目前招募的志愿者均为长期志愿者。

六、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 志愿者的权利
1.享有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接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培训的权利。
2.享有对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参加大型活动有获得保险的权利。
4.在相关评选表彰推荐活动中获得优先推荐权。
5.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餐费补贴。
6.享有获得志愿服务时长及服务证书的权利。
7.其他合理的权利。
(二) 志愿者的义务
1.服从组织的安排,执行组织的决议。
2.保证按时参加与服务相关的培训及其他活动。
3.有受伤、疾病、怀孕等不宜参加服务的情况,需告知工作人员。
4.不得以总队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在志愿服务期间,自觉爱护小区内的设施,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者形象。
6.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

联 系 人:向  睿
联系电话:67736282
电子邮箱:xiangrui@greenba.org
附件:点击下载志愿者报名表

重庆青年环境交流中心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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