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溪环保公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2283|回复: 2

受助者携10万善款回家调查:民间慈善监管缺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14 09: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1:40 新京报
http://news.sina.com.cn/s/p/2007-08-14/014013655868.shtml
核心提示

  7月24日,郭小娟携卷慈善款而走,惹来社会非议。该事件除了让人怀疑受捐方的诚信,同时也让更多人关心起民间慈善的生存状态。

  在整个慈善义举中,募捐组织者八分斋没有核实受捐方的经济收入,缺乏一个良好的善款管理制度,包括众多网友热心参加的上街募捐都未被政府批准,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慈善长期在制度框架不健全的状态下运作,使得“卷款事件”成为了一个必然结果。

  “阿姨啊,你救救我吧。”

  8月11日,山西祁县一家宾馆的411房间,在媒体现场摄录下,南山飞狐跪倒在郭小娟母亲面前。南山飞狐说,“他想用这个做法来劝小娟回头,交回慈善余款。”

  原本一场众人爱心捐助却成为闹剧。这是爱心人士八分斋和南山飞狐之前所没想到的。今年5月为脑瘤患者郭小娟募集到资金15万时,他们还觉得这是次成功的爱心行动。

  事件转折出现在7月24日,由于慈善款项无人管理,郭小娟将原本答应转捐的钱款10万元,带回山西老家,用于她的后续治疗。

  “身为募捐活动组织者,没有做好捐款的监管工作。”通过这次事件,八分斋开始反思目前的民间慈善行动存在哪些问题。

  穷还是富?

  8月12日,八分斋等人赶赴郭小娟在祁县农村的居住地,去调查她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受捐资格。

  经过调查后,八分斋和南山飞狐觉得,郭小娟的家庭经济状况并没有贫困到需要受捐助的地步,“我们被欺骗了。”

  较熟识郭小娟家庭情况的村民介绍,小娟父亲在家务农兼给人开长途车,母亲务农,妹妹、妹夫除了务农还兼在附近的玻璃厂打工,小娟读完中专后去深圳打工,家里有15亩高粱地,是否贫困不得而知。“不过她家的房子是五六年前盖的,能在那个时候盖这样的房子,怎么也得拿出五六万,应该算不得贫困。”村民说。

  “在发起捐款之初,小娟及其老乡曾向我们表明其家庭贫困,无力支付脑瘤切除的手术费用。”八分斋说,“但是小娟及其父母、妹妹、妹夫的住所,是一幢带半地下室的两层楼房,小娟和其父母、妹妹和妹夫分居两边的两室一厅,并称不上贫困。”

  郭小娟对记者说,他们家是没钱看病,她曾在深圳友邦保险做销售,工作3年,就为目前看病筹措医疗费1万元。由于做脑瘤手术,郭小娟已把在深圳的工作辞了,她说,如果再做一次手术,她们家就要面临卖房、借债等问题。

  受捐人诚信重于审核?

  原本应该在帮助受捐人之前进行的受捐资格核定,如今却被安置在小娟卷款事件之后。为此,捐助组织者八分斋曾在网上发帖道歉,对没有彻底核查郭小娟情况,而向受到伤害的市民和网友表示歉意。

  5月初,八分斋在奥一网爱心论坛看见关于郭小娟病情的帖子。帖子是深圳老乡团体“老西会”的“深圳老西”发的。他为了救助小娟,已在老西会内部募集了2000多元善款,因得知奥一网的论坛“爱心特区”常组织上街募捐活动,才发了帖子。

  当时,八分斋并不在深圳,他委托论坛版主南山飞狐去核实了解小娟是否符合捐助资格。南山飞狐是这样介绍受捐人条件的,一是受害人被人尊敬,二是受害人遭到令人发指的摧残,三是爱心人士身患重病。而小娟之所以打动他,是因为小娟工作3年,为母治病,是孝女。

  在郭小娟深圳的住所里,南山飞狐验证了小娟奥一网的IP,确认她是网友,并看了广州医院为其做的病历和X光片,还有小娟萎缩的舌头,便初步确认小娟的受捐人资格。

  “其实是需要核实受捐人家庭经济状况。”八分斋说,不过一般不会跨区域去老家调查,而是通过受捐人的同学、老师和媒体的记者来核查。

  “对小娟受捐资格的审核,和我们过去的捐助对象类似,并无特别大的过失。”南山飞狐认为自己不可能做太多核实。他在深圳做地板砖生意,并在网上开店。他只是利用空余时间,做些爱心活动,因为“帮助人筹到钱后,晚上睡觉会很踏实。”

  所以南山飞狐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审核是否全面、严格,而在于受捐人自己是否诚信,“我们是以受捐人的诚信为依据发起和组织募捐的,如果后期发现受捐人存在欺骗行为,作为捐款人,将有权利索回捐款。”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09: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人财务监管成虚设 受助者携款回老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1:40 新京报
  虚设的四人财务监管

  受捐资格审核后,八分斋、南山飞狐、奥一网山西论坛的老乡骨干和老西会负责人等很快成立了组织委员会。他们在一起讨论如何对小娟进行捐助。

  他们在财务管理上一致通过决定,募捐账户由四人分开保管。其中一人保管开户人身份证,一人保管银行卡,一人保管存折,一人保管密码,还设立了监管人。

  八分斋将财务管理的具体指派工作交给了奥一网山西论坛“汾酒飘香”版主“那就是我”和“深圳老西”。

  “和过去的募捐行动一样,爱心特区一般都不参与财务管理,大多由发起募捐的受捐人老乡等来承担。”南山飞狐对此的解释是,保持民间慈善团体的清白,提高公信力。

  但是这次“四人分管募捐账户”的制度并未落实到人,“那就是我”以“工作太忙”为由拒绝接管存折。存折移交到“深圳老西”手中。

  “深圳老西”并没有找来四人分管小娟的受捐账户。他说“老西会”的人每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而且,钱是捐给小娟,应该由她自己管理。

  于是,开户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密码都由小娟自己掌握,存折则转交“离工行比较近”的“深圳老西”掌管。

  “这是爱心特区的历次募捐行动中没出现过的事,这属于违规。”南山飞狐在小娟赴北京做手术期间已经知情,但他没有追讨,他承认“这是一个严重失误。”

  7月19日,“深圳老西”以“磁条损坏”为由,将掌管的存折交给了小娟。于是,郭小娟掌握了使用善款的所有手段。5天后,她携款回了老家。

  对于为什么会议上设定的四方监管财务没有得到实施,南山飞狐解释说,“我们都是网友,没有权利命令谁支配什么,大家都是凭着良心和道德约束自己。”

  谁有权使用余款?

  郭小娟带着的10万余款,原本是要转捐给其他需要救助的人。募捐发起人“深圳老西”承认,当时在会上确实达成了共识,不过形成的只是口头协议。

  在发起募捐之初,之所以只有承诺转捐余款的口头协定而没有书面协议,八分斋说,“是因为爱心特区并没有签协议的法定资格,即使签了,也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没有对民间慈善做出界定,民间慈善组织没有监督和制约权。

  由于法律对民间慈善行为没有界定,善款也只能归属受捐者个人。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认为,一个可能的做法是,这类未获批准的民间组织,可寻求与合法的公益组织合作,比如深圳的慈善会和狮子会等,钱进入基金会的账户,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一旦有法律问题,可以由基金会来起诉。

  但是八分斋表示,自己并不愿这样做,善款是用来救急的,交托合法的公益组织管理程序冗杂,“每一次用钱都要审批签字,而且还要交纳8%左右的管理费,监督的缺位也难保不会出现问题”。

  南山飞狐也表示,“我们也讨论过这个方式,但是由于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某些慈善组织也经常有负面新闻出现,我们并不是很信任。”

  八分斋认为募捐中只能尽量避免有余款产生,由于没有合法的监管主体,“一旦产生了余款,就很容易发生问题”。

  “遇到郭小娟这样的情况,我们还真的没有什么办法,这是一笔良心债。”八分斋认为既然在募捐之初,受捐人、组织方和参与的老乡就达成“由组织方转捐余款”的口头协议,最后就该遵照执行。

  他说,湖北的李芳芳被硫酸泼了,就得到了奥一网友的捐助,做完手术后余下的4万多元捐款被转捐给一个山东病友。

  不具备募捐资格

  8月12日,八分斋承认,其实这次帮助小娟的捐助活动本身就属违法,“没有经过深圳市民政局的批准。”

  “由于当地民政局对民间慈善持默许态度。”八分斋说,民间慈善通常是只做不说。八分斋原名孙国瑜,曾是名商人,2005年担任深圳热线网站爱心特区论坛的版主,开始做慈善。现在他把自己定义为一个民间慈善活跃人士。

  他说,民间的“慈善组织”都不具备募捐的主体资格,其募捐行为也没有合法渠道。据了解,目前全国仅有几家慈善组织获得了民政部审批的募捐发起主体资格,像中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大多带有官方色彩。

  为此,爱心特区在每次募捐行动之前,都会向深圳市民政局提交申请,但都未获批准。八分斋说,仅去年有一次上街募捐,因为中央电视台要来拍摄,才获得了民政局的书面批文。

  孙国瑜目前正在当地注册申请“爱心特区慈善会”。孙国瑜知道,即使这个组织申请成功,也是不具备发起、募捐的主体资格。但至少他的慈善事业往前走了一步。

  如今,郭小娟卷款事件将深圳民间不规范的慈善活动暴露于社会后,孙国瑜爱心特区的慈善活动也遭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今天爱心特区还在深圳街头进行募捐活动,原来我们一次街头募捐大概可以筹集善款3万多元,而今天只有一万多。”南山飞狐说,“有路人说我们是骗人的,这对团队的公信力是多么大一个打击?”

  对于郭小娟卷款事件,孙国瑜在征集捐款人签名,他将以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联名起诉郭小娟,追讨捐款。

  “我将服从法院决定”郭小娟认为孙国瑜动用的是网络暴力,她表示,“我从未否认在自己康复后把余款转捐,但一切要等3个月后的复查结果出来再定。” □本报记者 吴珊 发自山西祁县
 楼主| 发表于 2007-8-14 09: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链接:
受助者带走10万治病余款招非议(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8日04:44 南方都市报
身患脑瘤的女孩得到奥一网友热情的帮助,两次上街募捐,最终筹到15万元善款。当时组织方和小娟口头协议,治疗小娟剩下的钱将转捐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今年6月,小娟在北京手术成功,回深后于7月24日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小娟的做法在网上引来不少非议,“我很痛心,希望小娟能走回头路”,募捐组织者担忧,小娟事件后,还有多少人愿意为萍水相逢的人募捐。

  不幸患脑瘤有幸获捐助

  5月13日,母亲节,100多名奥一网友排队在华强北,举着条幅、挂着小娟的大幅照片,在烈日下为一个叫小娟的女孩子募捐,当天路人的捐款达3万多元。其后,奥一网爱心特区和汾酒飘香山多个省份的老乡版网友再次于5月20日冒雨到街头募捐,当天募集到3万多元。据组织者之一八分斋介绍,半个月内,各方捐款超过15万2千多元。

  小娟引起网友们的注意,除了她身患重病,还因为她的经历。25岁的小娟来自山西祁县农村,5年前孤身来深圳打工,一直攒钱为母亲治病,今年3月妈妈成功做完手术,小娟却发现自己已患脑瘤三年。“她爱妈妈,我们爱她”,网友们发出这样的募捐口号。5月13日,记者曾采访过小娟,当时身患重病的她很乐观,相信自己一定会好,病好了要把剩下的钱捐给更需要的人。

  小娟的老乡网友热心奔走,为她联系北京的医院、医生,在帮助小娟的过程中,北京、山西网友跨地域联动。6月27日,小娟在北京手术成功、安全回抵深圳。

  承诺转捐后又变卦

  给小娟动手术的医生表示,手术很成功,接下来是康复期,需要进行高压氧治疗。小娟的手术花了5万多元,捐款还剩下10万元,本着一直以来“救急不救穷”的原则,组织者们和小娟商议,用捐款给小娟报销治病期间2个月的生活费1万8千元,另外再给小娟1万元康复款,用于一周一次、每次60元的高压氧费用,剩下6万多块转捐给其他人,小娟当时同意了。

  但让网友们惊诧的是,7月24日,小娟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此后对网友们的询问概不回答。不回短信、不接电话,偶尔接通了,小娟母亲却说:你们不要骚扰我女儿,再骚扰的话就要报警。

  “我们的原则是救命,救急不救穷,有许许多多生命垂危的人需要帮助”,组织者之一、奥一网爱心特区版主南山飞狐表示,近期有多个急需帮助的对象,他希望小娟能把余款转捐给其他人。

  募捐组织松散监管缺失

  小娟事件也凸显出募捐善款缺乏管理的问题。记者采访获悉,当时募捐组织提议由4名网友来监管捐款,一人拿存折,一人拿卡,一人管密码,另一人保管身份证。但小娟带走余款后,组织者们才发现,捐款是直接打到小娟卡号中,四名监管者只有一名拿着存折,卡、密码等都在小娟那里。

  “救急不救穷”,募捐来的钱只能用于救命,而不能用于承担受助者的家庭费用,这是奥一爱心特区网友们的共识,多年以来他们自发组织募捐帮助他人,就今年,已经成功对陕西陈晶晶、河北张秀玲、湖北李芳芳、甘肃刘林林等急需帮助的人实施救助。

  “这件事情其实挺复杂”,八分斋分析,小娟的突然转变,可能有人给她出了主意,但是整个事件中,最终的问题出在没有明确的募捐法律规定。因为不是注册的合法组织,爱心特区没有权力对捐款进行监管。“我们在反思爱心特区慈善会是否应该注册成立,寻找解决之道”,昨日,八分斋和南山飞狐都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材料,申请成立爱心特区慈善会。

  网友

  她欺骗了大家的善良

  小娟带走曾经承诺过转捐的余款,事情在网友中引起轩然大波。

  不少网友表示“震惊”、“痛心”、“总之是一场很悲哀的事情,欺骗了大家的善良”。也有网友认为,既然钱捐给小娟了,她就有支配的权力。有网友认为,她可以不对组织者和广大网友致谢,也可以不转捐,但她必须公开明细账目。

  小娟

  我是合法使用这些钱

  昨日,记者用手机拨通了小娟电话,电话那端的声音很嘶哑(脑瘤曾压缩神经造成小娟舌头萎缩)。小娟强调,她并没有像网友说的那样“卷走”捐款,而是合法使用属于她的捐款。小娟说,手术结束后,她还需要康复、进行高压氧治疗,这些钱是用来治病的,因为深圳没人照顾,她回到老家。“我现在只想安心养病,把病治好了,再把剩下的钱捐给需要的人”,小娟表示自己是合法的,凭良心做事。

  但对于在山西老家她每周治疗费用、这笔钱具体怎么花、最初的口头协议等问题,小娟拒绝回答,并表示她不用解释这件事。“我妈妈确实跟网友说过不要再骚扰我,不然就报警”,小娟称,妈妈是希望自己能安心养病。

  律师说法

  法律为空白 捐款归属难定

  小娟对这笔捐款是否拥有所有权?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利律师。“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募捐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空白”,王律师表示,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这笔钱的所有权属于谁不好认定。

  如果由基金会或者其他组织代受捐人向社会募捐,那组织方可以在怎么使用、用于什么用途等方面对捐款进行暂时管理,王律师分析,在为小娟捐款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组织,网友们也没有实际控制到钱,监管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受捐人可以认为这笔钱属于她”,王律师表示,在组织者把钱给小娟的时候,就完成了所有权的转移,网友组织其实对捐款失去控制。

  “这是一笔良心账”,王律师表示,虽然之前有口头约定,但网友想要回捐款,没有法律依据。他建议爱心特区的网友去注册成为慈善组织基金会,但王律师也表示想要注册成功客观上有困难,“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在募捐前对捐款的使用达成一个明确的书面合同,有了书面协议进行约束,应当可以进行追讨”。
http://news.sina.com.cn/s/2007-08-08/044413616089.s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济溪 ( 京ICP备17053947号-1 )

GMT+8, 2024-11-22 14:37 , Processed in 0.035691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