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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中国慈善不发达责任不在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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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5: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军宁:中国慈善不发达责任不在富人
http://news.sohu.com/20071015/n252654560_1.shtml

时间:2007年10月15日09:41

  刘军宁:中国慈善不发达,责任不在富人  

  中国的慈善事业如此不发达,责任不在穷人也不在富人。中国人也未见得不慷慨。你瞧瞧那送红包、送礼物和饭后争相结账的场面。问题是慷慨不能转化成慈善。

  中国慈善不发达,责任不在富人——老子与孔子的一次虚拟对话

  作者:刘军宁

  政府不可能成为慈善机构

  孔子:炎热而多雨的夏天终于过去了。金色的秋天正是天堂茶话的大好季节。您知道,我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这就是均富。现在中国大地贫富日益悬殊,他们还用什么基尼系数来说明,我也闹不明白。可是,即便在儒门,主张均富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不过,我最近读到了一些关于印度修女特蕾莎的事迹,今年九月是她去世十周年。我从这位修女身上看到了均富的希望。您不是也认为真正的天道应该“损有余而补不足”。今天我们就谈谈这个话题,好不好?

  老子:这当然是个很有意义的话题。不过,我可不主张均富,尤其反对由政府靠强力来实现均富。特蕾莎修女的事我也读到一些。我对她也是非常钦佩。从她身上可以印证我们已经发现的天道。财富的分配是个大话题。我理解,特蕾莎修女的故事,更多是慈善。我们今天不妨聊聊慈善的事。

  孔子:这样也好。其实,慈善就具有某种财富再分配的功能。慈善事业越发达,当然,我的均富理想就越有希望。我有句名言:“不患寡而患不均”。可是,如果政府能像特蕾莎修女一样行事,那均富不就指日可待了吗?

  老子:您的意思,是不是要把政府办成慈善机构?

  孔子:我只是在看了特蕾莎的事迹之后,偶发了这个念头,还没有来得及去深入思考。不过,凭直觉来判断,这事恐怕有不小的难度。

  老子:你直觉还是很有道理的。从天道的角度看,政府不可能成为慈善机构,更不应该成为慈善机构。恕我直言,社会中的财富分配是天道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政府的职责是为天道的落实创造条件,而不是去取代天道,更不是去以帮助穷人的名义填满官家的腰包。统治者要少私寡欲,顺从天道。只要不协助权贵掠夺穷人,就已经万幸了。只要允许甚至鼓励人们去自由行善,他们会自动调节财富的分配,达到大致的均衡。

  孔子:那么,国家和政府给那些穷人提供帮助,给受灾者提供救援,不是慈善吗?

  老子:国家的救助不叫慈善叫人道。我记得,你曾主张: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入为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这样的行为显然只能是慈善者个人的行为,而不可能是政府的行为。

  孔子:既然慈善是好事,是否多多益善?

  老子:慈善虽然是好事,但是它也不是绝对的善。相反,它是实现某个目的的手段。中世纪犹太教经院哲学家迈蒙尼德曾经说过,最高境界的慈善,就是避免让人落到接受慈善的地步。最好的施舍是让人人能够自立,从而远离施舍。如果一切享受都是慈善家送来的,这样的幸福能有多甜?慈善不论多么崇高,只能是道德上的一个补充手段。人的生存不能寄希望于慈善。
慈善有两个隐秘的前提

  孔子:听您这样解释,慈善背后还有很大的道理。能否再多说一些?

  老子:的确,慈善不是仅仅做些好事,帮助穷人。慈善也不是个孤立的社会现象。慈善还有两个隐秘的前提。一个前提是私有财产权。慈善需要把慈善物品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捐赠者必须对所捐赠的物品有毫无争议的所有权,不能是盗抢来的赃物或公共物品。所以,私有财产权是慈善的前提。慷纳税人之慨的行动不能叫慈善。没有赚钱的自由和对财产权的保障,就没有自发且大量的慈善。

  另一个前提是自愿。慈善是基于自愿的。慈善中,捐赠与收受双方必须是自愿的。强迫出钱出财,非抢即盗。强迫接受捐赠是侮辱人格。慈善不能降低个人自立与个人自尊。如果慈善带来的不是自由与尊严而是依附与奴役,那么慈善就是毒药。

  孔子:听您这样说,我的确对慈善有了新的认识。那么,慈善的发达还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条件呢?

  老子:问得好。我觉得慈善离不开自由,尤其离不开信仰的自由与结社的自由。没有信仰的自由,就没有行善的强大内在动力。没有结社自由,就没有把善意转化为行动并持续下去的慈善组织。如果没有信仰的自由和结社的自由,特蕾莎修女就没有立足之地和行善的可能。如果自由筹款和自由捐赠被认为是扰乱金融秩序,就没有人给特蕾莎修女捐钱。只有在自由之下,慈善才能大量涌现,同样,在自由之下,对慈善的需求才会大大减少。对民间慈善的限制越多,慈善的举动就越少。慈善是自由与繁荣的结果,而不是前提。

  孔子:难得一个一贫如洗的特蕾莎为穷人做了那么多的事,那些富人那么有钱,其所做的根本不足以与特蕾莎相比,这不正说明为富不仁吗?至少,中国的富人中肯为慈善花钱的人少之有少。

  老子: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其中也有对富人的偏见。中国的富人慈善家的确少得可怜。可是,中国的穷人中也未见有特蕾莎式的人物。我觉得中国的慈善事业如此不发达,责任不在穷人也不在富人。中国人也未见得不慷慨。你瞧瞧那送红包、送礼物和饭后争相结账的场面。问题是慷慨不能转化成慈善。

  究其原因恐怕还是出在政策和制度上。与其说中国人的善心不够或道德素质低下,倒不如说是中国没有形成一个鼓励人们向善的社会环境。慈善的行为不仅不带来掌声,反而受到许多的限制和刁难,甚至无端的猜忌,阶级的分析。中国并不缺慈善家,只是他们在通向慈善的道路上还有重重的障碍,他们还不能自由地成立慈善机构,没有顾忌地策划慈善行动,自动地享受因捐赠而得到的减税。在中国,在谴责富人之前,要想想给富人多少行善的机会?如果没有一个鼓励慈善的法律和制度的平台,如果捐款的去向总是不明,谁又会乐意继续捐款呢?

  对慈善还可做更广义的理解。储蓄与投资的人,也是真正的慈善家。赚钱过程也是行善的过程。如果让我在一个生产视窗软件的比尔·盖茨与学雷锋的盖茨之间做出选择,我肯定选择前者。甚至有些人视财如命,也同样对增进人类的福祉做出大贡献。昔日美国的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视财如命,但对人类的贡献是伟大的。他不论捐出多少钱,也比不上他发明电灯泡为人们造福大。所以,要承认行善有不同的路径,不同的环节。每个路径、每个环节都很重要。要把人的行为,包括人的善行,放到天道的大背景来理解,尤其不能忽视其中隐秘的部分,人的作为可以成为天道的作为的一部分。为慈善创造条件,就是为天道之行创造条件。(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道德经》:天之道,犹张弓也。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有,功成而不居,其不欲见贤也。

  军宁解:追求天道,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箭瞄得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瞄低了就再抬高一些;弓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够满就再加些力量。所以天道的特点是减少有余的而去弥补不足的。可是一些统治者的执政之道却不是这样,官府偏要剥夺穷困的百姓,以满足自己的奢欲,结果是天怒人怨。那么,谁能够把有余的拿出来像天道一样去供奉给不足的呢?只有笃行天道者(政府或圣人)才能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作为而不自傲,有成就而不居功,不愿意炫耀自己的贤能。

  刘军宁,曾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为文化部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著有《民主、共和、宪政》、《权力现象》和《保守主义》等著作。
结局是注定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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