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溪环保公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2685|回复: 0

野生动植物及产品标记管理研讨会召开

[复制链接]

64

主题

355

回帖

278

积分

溪流

积分
278
发表于 2005-5-21 20: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野生动植物及产品标记管理研讨会召开

  

  2005年5月17日,由东亚野生物贸易贸易研究委员会中国项目 (TRAFFIC East Asia-China Program)、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共同主办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标记管理研讨会”在北京京伦饭店召开。
  来自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国家林业局、国家濒科委、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鉴定中心、TRAFFIC中国项目、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研发中心等单位的与会专家围绕标记制度在保证我国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意义、在进出口管理中的作用、我国标记制度与CITES公约的衔接、如何借鉴国外野生动植物标记管理制度、国内企业实施标记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展开讨论。

  对野生动物制品进行标记是野生动物管理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对一些珍稀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使用量来确定每年可持续利用量,保证合理的利用而不对野生资源构成威胁。在动植物产品上给予明显标记,也有利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通过消费者有意识地选择购买标记的产品,抵制那些不可持续利用的产品进入市场,从而使我国宝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

  2003年,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开展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家林业局开始采用统一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对选定的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对其生产的野生动物制品进行标记。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企业的清理整顿,并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争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动配合,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制品,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第一批实施标记管理试点的有山东张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鞭酒”、“三鞭丸”和海南椰岛集团总公司生产的“鹿龟酒”。

  2005年3月,国家林业局等五个部委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加强麝香、熊胆的管理和对含麝香、熊胆产品进行标记的通知。

  目前国际上已有许多国家采取标识制度进行管理。特别是欧盟,采用生态标识制度大大推动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也越来越多地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多年来,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公约(CITES)已经要求各国对许多物种的贸易进行标记。我国这一试点制度的推出,在国际上得到许多国家和组织的赞扬。
做环保就是在玩, 想让自己玩出点花样, 让自己开心! 它是我生活的一部份, 生活就是为了开心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济溪 ( 京ICP备17053947号-1 )

GMT+8, 2024-11-28 08:34 , Processed in 0.02458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