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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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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0 01: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泰迪熊的美国梦
2003年9月,全球第五届国家公园大会在南非德班召开。160个国家地区的2500名官员及自然保护专家就如何保护自然资源达成共识,《德班协定》总结了保护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经验,提出管理自然保护区新战略。国家公园,人类文明的符号,似以德班会议为标志,使全球人类思考珍惜自然和可持续发展。
回顾历史,风行全球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体系,皆源自美利坚。“黄石公园”、“大峡谷”、“优胜美地”,是美国国家公园的三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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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成立。优胜美地(Yosemite Vally)则从加州州立公园升级为国家公园用了30年(1890年),并曾面临水库大坝等大工程开发的威胁。其实,黄石公园成立也颇费周折。该公园法案在美国国会内经过一场相当激烈的辩论,来自各方不同观点,正代表了各个农场主、西部贵族利益。当时美国西部开发热潮正盛,而其时美国政府政策鼓吹人民移民西部去开发公有土地——汤姆.克鲁斯主演的《大地雄心》中的壮观的“跑马圈地”情形,正是历史时代的经典写照。“黄石国家公园法”却又明确唱反调说该公园“是人民的权益、享乐的公园或游乐场……这片广大的土地全部禁绝私人的开发”。在保护初期,仍存在猖獗偷猎行为,美国政府不得已派驻骑兵进驻黄石,用军队的力量执行反偷猎、禁止农牧等保护工作,这一军队管理模式竟然保持了30年直到1908年。

优胜美地对climber来说是圣地:前3张为微笑的鱼网友照片,最后为USA网站照片
美国历史上对自然保护运动和国家公园 “推力”最大的,可谓是一个人和一部法,这部法是1964年《荒原法》,而这个人就是100年前的西奥多.罗斯福,也就是老罗斯福总统(他的远门堂侄是二战期间著名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1900年前后的美国第一波建国家公园、保护区热潮,与爱好大自然运动的罗斯福总统分不开。
西奥多.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最具户外运动才华的总统,极其狂热的户外爱好者,登山、河流探险、滑雪、荒原狩猎、骑马作战等等。1886年,28岁的西奥多.罗斯福成为第一个登顶阿尔卑斯最高勃郎峰的美国人,他领队的队伍也是该峰历史上的第三个登顶记录,英国皇家学会因此吸收他为成员。但老罗斯福并未朝职业探险家去发展,他选择了从政。并在1901年,户外老友老罗斯福当上总统——基于对户外生活的热爱及对自然环境的关注,老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对环境保护最有长远考虑的总统。
西奥多.罗斯福爱好打猎

总统山上的老罗


老罗等在雨林探险工作照

在位总统的七年中,他对内以“改革家”面貌出现,特别发起保护自然资源的“社会诊治工业文化综合症”运动。在他任期内设立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面积比其所有前任所设总和还多,老罗斯福创建环境保护面积总计达78万平方公里,考虑到他生活在100年前,在当时背景下,能有这样的环境意识与成就,这是超越时代的。
罗斯福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户外杂志《户外生活》(Outdoor life)的长期撰稿人,他写文讲述他在北美、亚马逊河乃至非洲探险经历,探求与传播自然保护理念、报告国家公园的进展。1908年,老罗斯福第一次用保护(conservation)这一词来描述这种自然保护运动,这名词一直到今天还在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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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园经典照

保护及促进设立大峡谷国家公园是他的著名事迹之一。1908年,罗斯福在科罗拉多建立“国家纪念公园”,1911年升级为科罗拉多国家保护区,到1919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将大峡谷最深最壮观的长约170公里的一段划为“大峡谷国家公园”。
户外探险家的身影并不孤单,优胜美地、大峡谷国家公园创建,更离不开户外旅行家约翰.米尔(John Muir,1838-1914),他比罗斯福年长20岁,正是他带着各界总统先生到西部荒原,开创和力推美国国家公园运动。米尔仅一介平民环保者而已,而老罗斯福基于总统职位通过政治手段,以私济公地实现了国家公园的推广。当70岁老米尔带着50岁的老罗斯福到大峡谷旅行,恰当时,工业财团热衷要在大峡谷开发大坝,老罗说:“任何人的干预只会破坏大峡谷,这里既然是上帝的杰作,那么也等上帝来改变它吧。”水库计划被取消了——政治家身份比探险家、自然学者身份更顶用。

约翰.米尔和老罗在一起(优胜美地),左边壮汉是老罗
其实老罗斯福并非极端环保主义者,他注重资源利用与生态保留的平衡。
1908年任期结束时, 罗斯福基本制止住了利益集团疯狂劫掠浪费自然资源的传统,而美国开始了有组织地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的时期。他的总统任期是美国环境发展的现代时态起点。老罗斯福大刀阔斧、雷厉风行致力于自然资源保护,不惜触犯某些利益资本集团的利益。在美国历史上,他是个争议颇多的人物。但对于他的自然资源保护,后世异口同声地一片赞美。
泰迪熊的美国梦,是野生动物获得自由驰骋的天地,美国国家公园或许已经给予了一些梦想留给受人类奴役的野性荒原。(1902年的密西西比,老罗斯福拒绝猎杀一头小黑熊,全国引为美谈,一俄裔玩具商推出了绒玩具,以老罗斯福绰号“泰迪”命名之。)
二美国改变了世界
1964年,披头士北美巡演,这一年,马丁.路德.金获诺贝尔和平奖。同年9月3日,美国国会通过<<荒原法>>(Wilderness Act),同时还有<<水土保持法>>(Land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und Act)也由约翰逊总统签发。这年的美国人,还没有走出最具魅力的肯尼迪被枪杀的悲伤,而约翰逊的政策、行为、语言,几乎每一动作都会受到民间无情无穷的嘲弄——但对于环境的国策与法律上,刻薄的媒体记者却都一致表现出对政府的配合,似乎都具有宏大的眼光与胸怀。
美国荒原法的精神内涵,一直得追溯到19世纪的登山者、户外探险家。梭罗、爱默生、约翰.米尔、西奥多.罗斯福……米尔在1901年写作《我们的国家公园》一书,这使他获得了“国家公园之父”的美誉

优胜美地保护、美国自然保护的祖师爷约翰.米尔
1960年代的美国,工业大发展,污染突进扩大,人口不断增加,政府及人民又需要迅速发展经济。1962年,雷切尔.卡尔逊出版《寂静的春天》,她可谓是现代 “生态运动”的发起人,两年后设立《荒原法》和她并无直接关系,但正是这个时代大背景下的推动产品。《寂静的春天》播下了新行动主义的种子,深深植根于美国公民中。“《寂静的春天》的出版应该恰当地被看成是现代环保运动的肇始”,是人类生态意识觉醒的标志,是生态学新纪元的开端。
《荒原法》是美国政府从法律上的一个回应。
1961年3月,肯尼迪演讲中说:“我们共同的目标是那样的一个美国。这个美国具有广阔的空间,新鲜的用水,碧绿的原野;野生生物和大自然的美景不会遭到破坏;城市人口虽然不断增加, 但他们依然能够到乡下去,依然能够享受旧日的文明, 并且看到作为一个国家, 我们的伟大所赖以生存的物质和精神力量。”1962年,肯尼迪召开有500多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者参加的会议,对自然资源情况作了总结。提出了保护野生自然区, 开发海洋区, 扩大户外区, 防止各种污染的目标,依然在世界各国有领队风范。
1964年9月,《荒原法》出台。(下图为当年白宫签该法的小仪式)

基于1964年的这套里程碑意义立法,美国正式建立了国家野生环境保护系统, 并设立保护基金。《荒原法>>的立法,标志着美国人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走向细化、走向原生态的层次,正式建立了当今流行的“自然保护区”体系,这是现代“自然保护”的起源。《荒原法》说:“人口增加及其扩张着的人类定居开发、发展着的机械化,这些霸占和变更美国的所有区域……导致留不下任何土地被保存,导致留不下任何土地能被保持着自然的原始风貌。为确保这一惨剧不再发生,因此国会颁布法令《荒原法》,保护当代美国人乃至未来一代确实拥有不朽的荒原资源。”
该法提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现每个荒原的管理机构应负责维存该荒原特征,为达到保存该荒原特色的目的,也可作其他用途,从而对该荒原环境加以管理。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各荒原环境保护区将用于下述公共目的:休养、风景、科学、教育、保护和历史性的利用。......若在1964年9月3日前已在此放牧牛羊,将允许继续放牧,但应遵守农业部长为此颁发的各种必要的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及除现有私权外,不得在荒原环境地区内兴建工商企业或永久性的道路及建筑。除为满足为达到本法目的而对该区进行管理最必要要求(为救助位于该区内的人命)外,不得临时修路,不得使用驶机动车辆、摩托或机动船只,不得行驶气垫船,不得进行飞机降落及修有关场地。除本法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允许为矿山作业或预期工程开放使用地表所有权或地表资源。”
这意味着,任何个人或集团,不得以发展开发的名义,作损害荒原自然面貌的事情,让它保持它的野性。这是《荒原法》的精髓所在。在国家公园历史上,这是升华。《荒原法》系列界定了人与自然、国家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私人和国家的概念偷换。以前似乎只要不以私人名义赚钱、而以国家名义开发,就可为所欲为。《荒原法》的约束力,提高到国家思想层、法律层,政府这一怪兽的“开发权力”被关在笼子里了。

自然保护的里程碑书籍:《寂静的春天》

1964年以来,美国两党的各界政府在环境保护观上基本是一致的,至少在对美国国内的环境保护上,立法越来细化。肯尼迪以后的总统大选中,各参选者的必备功课中都有他们对选民的环境政策承诺。
从1872年建立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再到1964年<<荒原法>>,再到1980年的<<阿拉斯加自然环境保护法>>,到1997年,美国国家公园系统包括20个类别、共369个单位,总面积33.7万km2,覆盖49个州,占国土总面积3.6%。其中,“国家公园”54处,面积为20.9km2, 占国家公园系统总面积的62%。美国是在国家名义下作“国家公园”最出色的一个国家,这与其法律社会、民主政体的和谐社会基础密不可分。当然,在美利坚之外的土地上,美国对全球变暖担责程度、能源消费上的自私自利,到今天都未改观多少。
从1872年至2001年,国家公园运动从美国一个国家发展到IUCN认证的世界上225个国家和地区,从单一国家公园概念衍生出“国家公园和保护区体系”,“世界遗产”,“生物圈保护区”等细分。到1997年,世界上的国家公园、保护区体系,总数目为30350 个,总面积约为1323万km2。而2003年德班会议,在人类历史上,自然、地球这一人类依存的综合体,首次成为被大规模保护的对象——以人类会议的形式。这是文明的悲哀,或也是人类的自醒。
《荒原法》改变了美国,而美国改变了世界。
三 中国有国家公园吗?
“国家公园”在中国没有其定义与立法,甚至有人说“中国有国家公园吗?”
目前公认“国家公园”国际标准,由1948年成立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给出。该组织在1958年成立“国际国家公园委员会”,联合国在1959年要求IUCN建立国家公园定义与认证,IUCN于1969年订定世界国家公园的标准及名录。目前以1974年版本为准:“不小于一千公顷面积,具有优美景观的特殊生态或地形,有国家代表性,未经人类开采、聚居、或开发建设的地区。为长期保护自然、原野景观、原生动植物、特殊生态体系而设置保护区。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采取步骤,限制开发工业、商业及聚居、禁止伐林、采矿、设电厂、农耕、放牧、狩猎等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准许游客在特别情况下进入,维护目前的自然状态作为现代及。未来世界的科学、教育、游赏的地区。”
在中国,各样事情一向有着复杂的体系,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上,中国自己定义的各类“国家公园”五花八门:林业部门的森林公园、国务院委托林业部管辖的自然保护区、委托建设部管理的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公园等。某保护区既可能是国家地质公园,又同时是森林公园,又可作为风景区设门卖票。这早已超越国际定义的“限制工商业、禁止采矿、设电厂”。各森林公园、风景名胜的第一要义是旅游经济,这在中国是不争事实。
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建于1956年,可谓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而今,中国有1757个自然保护区,1078处森林公园,690个风景名胜区,占中国陆地总面积15%以上。保护区工作人员达30万人,一线人员为25万左右。
这些自然保护地以行政部门区别而不是分类管理,管理目标笼统模糊,功能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以区分,造成许多混乱。各部门利益贯穿其中,似乎谁都拥有对“国家公园”的管理权。实际上,谁都想从“国家公园”多获得财政拨款或旅游收入,谁却都不负责……

中国各类自然公园热中修缮旅游设施,核心是为大力挣钱,入政府腰包

一切与中国体制相关:国家机关编排自然保护区,林业、环保、旅游、国土等各类事业单位,从中央到省到市逐级划分、取得财政拨款,但经费到基层用于资源保护不过杯水车薪。自然域内有丰富的林业树木、矿产、水利水电资源,其它国家部门单位闻利而入,以国家经济之名进行“开发”,现有思维习惯里,这都是国家政府内所的事情,当地居民及公民决策往往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中国式的“国家公园”,面对多头管理、分部门切割管理、利益协调困难重重、地质遗迹资源及自然资源屡遭破坏、公园管理基础薄弱等负责问题。
有关部门认为解决问题,即是学习借鉴国际上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模式,尤其是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以及IUCN等,西方在自然资源保护、地质保护与公园管理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在国家公园上提出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这是一种口号宣传。如谈到今天的窘迫和危机,一些部门或人动辄拿出解放初期的中国对比,说“查遍当时所有的字典,恐怕也找不到自然保护这样的词汇”。这些是托词,都是遮羞布。
学习美国经验,但没有一个真正由基层公民说话的机制,那永远只停在照猫化虎阶段。以国家名义,实际都在行利益集团之实。利益割据局面已形成一个个固有堡垒、坚硬的自我保护团伙,现有体制加剧加固这些利益堡垒的庇护所,这是中国公园难解之结、大死结。
对比美国国家公园,其建设思想经过了较长发展过程,至今已形成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主题的保护观。美国由知识分子倡导,政府在各不同异见的平衡下,带动全民形成环境意识,这一历史传统渗透到美国公民社会中。中国的环境意识工作,还非常薄弱。美国“荒原法”源自民间而由政府发起,中国是“从上而下”的体制化决策链,前者决定其思想观念已入美国人心,其自然哲学、大地伦理已上升一个层次。在中国,仅是一些知识分子单薄的呼吁,是小部分被给予的象征性政治安慰说话权。在中国,缺少主动向自然检讨、还原意识,以钱为本,而这利益驱动是利益集团的强大力量——这一点,现在的中国,和100年前的老罗斯福时代的美国何其很相似,那时美国财团还是私人机构,而今天中国利益集团,以政府、国有公司旗号四处开发。那时,美国老罗斯福站出来说No,而今天的中国呢?
中国立法了数目可观的“条例”,这是中国特色的国家部委级“法令”。但如同国家公园划分一样,条例在条文、逻辑上就充满矛盾,其效力、严谨程度粗疏和含糊不清。美国立法必行,中国国家社会执法能力弱、执行难度大。中国规定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界线不能重合,自然保护区在行政上又隶属不同部门,“森林类型属林业部门,草原草甸类型属农业部门,海洋区域属海洋部门,自然遗迹类属国土资源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属于广义的保护地……”一切如此混乱、尴尬。
这些年中国有人文自然资源申请“世界遗产”热潮。地方上在设计:申世遗成功就有联合国及国家拨款,借此宣传及开发旅游,将自然人文公园“包装”,然后“接客”,这是经典的中国公园套路。背后推手,是一些集团、当地政府的利益,原住民受益仅占极小部分。最大的蛋糕在于大城市的水电公司、旅游公司或矿山老板,当地政府抽红是必然的,但最后财务如何,不得而知。综观全球,《德班协定》强调“保护区当地居民在享受保护区利益方面的权利以及参与决策”。而在中国,涉及到当地居民利益时,一切变得复杂神秘了

张家界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电梯:这是中国自然公园的典型缩影
中国有国家公园吗?有、没有?这似乎并不最重要。IUCN对中国建议说:制定统一的中国保护地管理体系、制定中国保护区法(酝酿多年,迄今未正式立法)、建立中国保护区统一管理机构、加强国际合作。
一涉及到体制,一切就变得复杂起来。事情很复杂,但惟有行动才带来希望。
本文发于<户外>杂志2008年第10期


以下为美国国家公园系列照片(大峡谷等),来自美国户外网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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