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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与公民社会的艰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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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02: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GO与公民社会的艰难关系

凤凰周刊 2005年8月31日

文、图/记者 欧阳斌

2004年,NGO突然成为人们视野中的主角。绿色和平关于APP
(Asia Pulp &
Paper,印尼纸浆造纸公司)破坏中国天然林、湖北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与流通的调查,大陆NGO质疑怒江水坝建设、北京动物园搬迁等等一系列动作,都让人们不禁联想起2003年此起彼伏的公民维权运动。有媒体套用当时“公民维权元年”的概念将2004年称为“NGO元年”。

2005年伊始,NGO又以强有力的姿态介入了北京颐和园铺垫防渗膜事件,这一度使人们相信“NGO元年”的概念不会一闪而过。

在媒体喧嚣的宣传背后,本土NGO其实在无声而艰难地前进。

本土环保NGO“绿家园志愿者”负责人汪永晨说:“国际NGO财大气粗,有的机构每年用于差旅的费用都非常高。而我们本土的很多NGO相形见绌,经常是只有对方邀请并承担差旅费我们才有可能外出。”她说自己负责的机构到目前仍然只有一个全职工作人员,而且每月薪水只有1000元,自然出现人才上的匮乏。

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就在被称为“NGO元年”的2004年,本土NGO开始发出“国际NGO抢走我们的人”的声音。

本土NGO“天下溪”负责人梁晓燕表示:“国际NGO举行的很多培训我都参加过,它们讲授的很多经验都是非常先进的,但是那些经验都是在一个健康完善的环境下形成的。我经常遇到一些来自农村的参加培训者向我抱怨说,越听越糊涂,好像自己以前做的都错了,但是感觉老师教的又不可行。”

在本土NGO被指责太“业余”、一些批评者甚至用“种树、看鸟、开会”来概括本土NGO工作的同时,本土NGO也在为自己艰难的生存状态和中国NGO特有的成长课题而苦恼。
  
“NGO元年”是否到来

当“怒江水坝之争”在2004年进入争论高潮的时候,云南当地的环保NGO“大众流域”负责人于晓刚发现,争论的双方不是水电公司、地方政府,就是一些学者和NGO,真正受怒江建坝影响最大的地方百姓对此事却知之甚少。于是,“大众流域”组织了将被迁移的14位村民到已经建坝的漫湾、小湾水电站移民那里去调查研究。村民回来之后,对所谓“移民致富”的宣传产生了极大怀疑。

于晓刚对记者说:“我们不是反对修坝,我们只是认为在这样一个重大的决策过程中,各方都应该获得同样的知情权,作为利益一方的移民应该有自己的发言权。”

2004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怒江大坝计划暂且搁置。

《中国发展简报》中文刊主编付涛对《凤凰周刊》说:“怒江水坝事件可以看出,本土的NGO不再满足于过去的角色,而试图逐步扮演社会监督者的角色。”

但是,“大众流域”现在却处于尴尬之中。

除了怒江水坝并不令人乐观的进展之外,这个组织不仅被指责为唆使民众,而且还接受了当地政府部门10个月的调查,很多项目不得不停止,并且无法再与村民联系。原来的“主管单位”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再继续合作,这意味着“大众流域”失去了通过年检的重要条件—没有找到一个政府部门做“主管单位”。而对其它当地政府部门来说,这个组织已经成为“烫手山芋”。于晓刚说,他感觉今年机构的注册会相当成问题。

本土NGO“天下溪”负责人梁晓燕不认同“NGO元年”之说。她认为怒江水坝争论给了人们一种错觉,感觉NGO大量参与,并且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真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媒体起到了放大的作用。大陆的NGO并没有成为真正的社会压力集团,NGO的声音能否起到作用,还是要取决于政府想不想听。什么时候NGO的声音政府不想听不行了,那个时候才能说‘NGO元年’到了。”

与政府的微妙关系

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认为中国政府和官员们第一次真正“领略”NGO的风采是在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什么样的新鲜事儿都有,比如裸体示威。不仅规模大,对政府也并不是都采取友善的态度。”李凡说,“本来打算在工人体育场举行,后来搬到了离市区很远的怀柔去了。”

绿色和平项目总监卢思骋认为,NGO对大陆官员来说,一度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所以政府也在摸索对待NGO应该采取的态度。“政府也不是铁板一块,”卢思骋对本刊说,“不同部门态度不太一样,不同的官员对待NGO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总的说,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个人因素。”

国家环保总局被认为是对NGO最为友善的政府部门之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出席今年3月举行的“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五届环发部长会议”时,在其演讲中明确提出要“保障环保NGO参与环境公共政策的讨论”。

一位本土环保NGO人士对记者表示,潘岳也多次或公开或私下向他们表示环保NGO是环保总局的天然盟友。“他经常找我们一起吃饭,并且表示需要我们在哪些方面对他们进行支持。”

环保NGO对环保总局也采取了非常合作的态度,付涛举例说,今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了30个没有通过“环境评价”的项目,其中不乏金沙江溪洛渡等大型项目。很快,国内有几十家NGO纷纷发表声明,对环保总局的这次行动表示呼应。

“NGO要生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在国际NGO中国办公室供职的人士对大陆NGO的发展感到非常奇怪。他说:“从世界范围的NGO发展来看,最先出现的都是一些如工会、农会等代表特定社群利益的NGO,环保NGO只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八十年代才兴起。而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最先成立并且最为活跃的都是一些环保的NGO,工会、农会等还是由政府主办。”

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康晓光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说,他认为大陆NGO处于现在这种不发达状况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主导型的体制。这位非常关注公民社会建设的学者认为,目前大陆所有的NGO要生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政府不反对;社会需要;海外愿意资助。

“这三个条件要同时具备,”康晓光说,“缺少任何一个,NGO都会很难生存。”

目前大陆NGO数量最多的是GONGO(政府主导的NGO,被很多学者排除在严格意义上的NGO概念之外),康晓光毫不客气地评价这些GONGO是:“养老院”(很多都是政府部门离退休干部的容身之处);“小金库”(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协会主办会议、学习班、考试辅导获取经济利益);“垃圾堆”(缺少专业的NGO人才)。

康晓光说:“可能真正民间的NGO都不会是前两者,但是离‘垃圾堆’也不远了。”

尽管在公民社会的空间越来越大的时候才能出现越来越多的NGO,但是康晓光认为,很难把这个逻辑颠倒过来,即认为NGO在大陆的发展壮大能够推动公民社会的成熟。

他说:“不可否认NGO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它们的生命线还是掌控在政府手中。”

梁晓燕则认为NGO还是对公民意识的培养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她对本刊说:“NGO们在参与怒江水坝、北京动物园搬迁等一系列事件的时候并不是简单的要反对什么,大家有一个很明确的共识是要推动并试图建立一个公民参与社会决策的机制,要让政府养成在各种压力下进行决策的习惯。”

另一位NGO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说:“当我们联合消费者抵制某个公司的产品时,消费者会突然发现‘原来我也有这个权利’。这就是公民社会的重要意识。更重要的是,与媒体不同,NGO可以以非常直接的方式手把手地让公民们意识到自己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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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23: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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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9 10: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大陆所有的NGO要生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政府不反对;社会需要;海外愿意资助。

这个要记住,很基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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