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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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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6: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安娜•达•科斯塔




哥本哈根会议八周后,会议通过的协议——甚至联合国的议事程序本身——都引发不断非议。安娜•达•科斯塔报道。

“一些观察家暗示,联合国发起的气候会议其实难于操作,正确做法是在主要排放国内部召开会议。”

根据最近热议的《哥本哈根协议》,1月31日星期日这天是各国向联合国上交减排目标的最后期限。联合国收到了来自55个国家的承诺,但是139个国家仍然不支持这一政治声明,因此,联合国不得不将这一所谓“承诺最后期限”无限延后。
自12月结束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高层峰会以来,全球气候问题的争论此起彼伏。目前的争论主要存在两个方向:一个包括美国在内,另一个则忽略了这个主要排放者。有些人认为,哥本哈根协议将会引进第三个方向,使得目前已经紧张的审议过程更加复杂。
哥本哈根峰会进行到第11个小时,这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协定终于诞生。有人赞扬说这个协定得到了来自主要发展中国家的更有力的承诺,这些承诺将逐渐变成有约束力的全球气候条约。但是主要气候变化协议——《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UNFCCC)所规定的议事程序,尽管已经实行了20多年,也会因协定的形式而遭到动摇。
美国、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五国制定本协定时,是希望194个国家都能够接受。但是很多参与的国家认为结果并不民主,虽然联合国的初衷是让每个国家都获得相同的话语权。很多人希望哥本哈根会议能够在气候问题上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定,至少在谈判过程中为众多国家指明一个方向。但是协定本身没有包含这类细节条款,而是要求各国单方面制定自己的减排目标。



全文详见中外对话网站:http://www.chinadialogue.net/art ... Copenhagen-dis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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