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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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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1: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文颖 9月16日北京报道  由环境保护部主办的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今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共同纪念第十六个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庆祝我国于2010年全面停止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等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纪念活动并讲话。
  张力军说,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臭氧层保护工作,经过持续不断努力,中国分别于1997年、1999年、2002年、2003年实现哈龙、全氯氟烃、甲基溴、甲基氯仿生产和消费的冻结;2007年7月1日,中国提前两年半完成了全氯氟烃和哈龙的淘汰;2010年1月1日,中国又全面淘汰四氯化碳和甲基氯仿。20年来,中国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共计10万吨的生产量和11万吨的消费量,约占发展中国家淘汰总量的一半,圆满完成了《议定书》阶段性履约任务。总结过去20年中国保护臭氧层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政府重视和广泛合作是成功履约的重要前提,完善的政策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是成功履约的坚实基础,多边基金支持和技术转让是成功履约的有力保障,替代技术和替代品是成功履约的关键因素,行业方式和持续创新是成功履约的重要途径。在过去20年的履约过程中,中国结合形势发展和自身实际,不断扩宽履约管理思路,创造了很多“第一”,包括第一个编制完成国家方案,第一个制定加速淘汰计划,第一个推行工业重组,第一个提前实现淘汰全氯氟烃和哈龙目标。
  张力军指出,中国保护臭氧层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中国含氢氯氟烃淘汰任务十分繁重,其他物质淘汰收尾工作存在难度,履约后续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下一阶段履约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为确保履约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创新机制,确保实现《议定书》确定的履约目标。一要贯彻落实《条例》,依法管理和经营。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加强企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二要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把推动替代技术进步和创新放到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应中国国情的、低碳节能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技术,初步建立起一定规模的替代品生产能力,促进替代品的应用。三要实施重点项目,实现消耗臭氧层物质削减目标。在积极抓好执行行业计划的实施和收尾的同时,组织实施好制冷、泡沫、维修和清洗等含氢氯氟烃淘汰管理计划的申报和实施;加强与相关国际执行机构、多边基金执委会及秘书处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创新项目实施管理机制,确保削减目标如期实现。四要深化国际合作,相互帮助实现共赢。继续参与公约进程的磋商和谈判,协商解决公约进程中面临的问题,认真落实缔约方达成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争取国际援助资金和技术转让,为国内履约创造有利条件,促使公约目标早日实现。
  会上,《蒙特利尔议定书》公约秘书处冈萨雷斯先生及多边基金秘书处诺兰女士分别致辞,对中国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履约工作表示赞赏,并对中国保护臭氧层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表示祝贺。地方政府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履约成果和经验。
  《蒙特利尔议定书》公约秘书处等国际执行机构、美国、瑞典、澳大利亚等双边合作国家政府、外交部等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计划单列市环保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解放军环境保护局代表等约200多人参加了纪念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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