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护照:参加者须持有有效护照,护照的有效期至少是在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获得赴美签证。本项目不负责办理护照手续,也不承担办理护照的费用。赴美签证的费用由本项目负责。
l 时间承诺:鉴于本项目的合作性质,中国参加者应有兴趣与2011年5月至6月访问中国的美方项目参加者会面和合作。住在北京的项目参加者须协助美方项目参加者对北京的访问(预计访问的日期为:2011年5月23日至27日,但不要求全程协助)。贵州的项目参加者须愿意协助美方项目参加者对贵州的访问(预计的访问时间在2011年5月2日至6月9日,同样不要求全程协助)。中方项目参加者须保证在2011年9月至10月能在美国停留大约29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