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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草原生态与蒙古族的民间环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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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3: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麻国庆   (北京大学 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主要的宗教对社会基本的态度和价值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不同的文化中,宗教活动不尽相同,但他们都与各自的生活方式紧密相连。宗教起源于人对自然力的信仰:图腾崇拜、自然崇拜,它与自然保护的关系由来已久,宗教思想注意在人和自然的协调中寻求内心的安详平静。现在,在新的形势下,宗教界人土更自觉地把宗教活动与自然保护结合起来,建立宗教力量与自然保护力量的强大联盟,从而使宗教文化向生态文化的方向发展。在蒙古族游牧文化中,其喇嘛教所呈现的因果法则,慈悲心怀,对整体性的把握、调和的原则,自然地孕育了一套人、畜、草关系的生态哲学,此种哲学又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人们维护与自然的平衡。
    古代的蒙古族信仰萨满教,从13世纪元朝开始,蒙古上层改信红派喇嘛教,但广大牧民仍信萨满教。从16世纪后,许多王公贵族开始接受格鲁派喇嘛教,并积极在牧民中传播。清代,特别是乾隆以后,对喇嘛教更采取全面保护和奖励的政策。清廷不仅鼓励各盟旗兴修大批寺庙,而且由皇帝亲自救建庙宇。喇嘛教在蒙古游牧社会中流行起来,一直到现在在游牧地带喇嘛教仍为蒙古族的主要宗教。
    朴素的游牧生活方式、生活于其中的草原、单调的大自然是决定游牧民族的思想如世界观及宇宙观的主要因素。对大自然的观感以及合理的(非指控工合理的而言)思考,也多以此为基础。放牧与狩猎在当时均需以集体协作方式进行,这对蒙古民族的集体观念和互相协作精神的形成有决定的影响。他们所处的环境使他们又同大自然融为一体。然而由于人们当时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再加上"过于宽大的大自然,使人类依赖于自然,像儿童依赖引绳一样,这种情形,使人类自身的发展,不成为一个自然的必要。"从而形成顺服自然的价值观。
    自古"长生天"就是蒙古族崇拜的最高对象和一切权力的来源。蒙古可汗们的诏书里,开头就用"长生天底气力"一语,在《蒙古秘史》一书里,有许多处记载成吉思汗祭天祝祷之事。在当时的人看来,可汗受命于天,婚姻、事实要得天助,死后也要走上天路。为此人人敬天畏天,而不敢做背天之事。这是衡量人心的尺度,也是社会公认的标准。其宗教的宇宙观,形成了萨满教,而此萨满教正是游牧文化的基础。佛教普及后,在蒙古人的心里,在天上之上又加上了佛,也就是在原有的尺度上,又加上了佛教的教义与要求。但即使在喇嘛教得到国教的地位之后,萨满教的遗迹仍在民众的习俗中存在着。
    萨满教是蒙古族等民族共同信奉的宗教,各民族的萨满教信仰开始于氏族社会末期。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认为经常带来灾害的山川、河流、日、月、风、雨、雷等和人一样有生命、有意志。从而产生对它的崇拜,这种宗拜实质上是对自然力的崇拜。蒙古人的萨满教已发展到了神灵崇拜阶段,即认为一切自然物都有神灵主宰,神灵居于自然物内,崇拜的对象不是物体本身而是主宰这些物体的神灵,同时也对先祖的魂灵进行崇。萨满教中的"萨满"是满--通古斯语族的语言,原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在鄂温克语中有"知晓"、"通晓"的意思。在这里指的是那些能够传达天意或能够与神灵沟通的人。
    萨满教的自然神系统主要以无生命的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之神为主。在萨满教的观念中,宇宙万物、人世祸福都是由鬼神来主宰的,所以,在萨满教的自然神系统中,天地神系统占首要地位。如地神,也称地母女,掌握万物生长,祈求丰收、保佑平安要对它进行祭祀;天神(腾格里),即长生天,掌管人世间的万事万物;而敖包,聚居多种神灵的地方,一般是在山岗、山顶、路旁等地用石块、沙土堆成圆形的土包,蒙古语直译为"堆",是天神、土地神、雨神、风神、羊神、牛神、马神等神灵居住的地方,每年按季节举行祭祀仪式,由萨满司祭,他们祈求敖包保佑牧业生产。除此之外,认为土地、山川、丘陵、湖泊等均由各神灵分别掌管。所以,在萨满教的自然观中,自然是神格化和人格化的观念体系,自然崇拜有着一定的伦理基础和逻辑基础。正因为萨满教崇尚的是自然万物有灵论,并且常常把自然事物本身同神灵等同看待,因而对待自然往往是爱护有加,是自然而然的生态保护论者。所以,蒙古族具有优良的生态保护意识传统,这种传统反对对草原、森林、湖泊、河流的滥垦、滥伐和污染。正是在这种优良的传统意识的维护下,在蒙古族的游牧地带,能够保留下来"蓝天白云、草原森林、湖泊河流,一片绿色净土"的迷人画卷。
    佛教传人后,萨满教逐渐衰微,许多王公贵族信奉了佛教,但是萨满教继续在民间流传,成为平民的宗教。萨满教观念的继续存在及表达,客观上是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一种朴素的自然哲学。
16世纪70年代,阿勒坦汗引入藏传佛教--黄教,并由土默特蒙古部落传遍整个蒙古地区。从明代末年到清朝中叶,喇嘛教(黄教)在蒙古族地区非常发达。在蒙古的喇嘛教体系中,所呈现出来的因果法则、慈悲心怀、整体性的探讨、调和的原则等等,事实上孕育了人地关系中的一种生态哲学,此种宗教观又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自然的平衡。
    然而,我们也不能否认,在游牧民的文化体系中也孕育了一些不利于草原平衡的文化习惯。传统社会的蒙古族,把牲畜数量的多少视为财富、地位的象征(现在牧区出栏率低这一文化特点也是一个原因),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超载放牧。有如在东非,那里的游牧部落努力繁殖畜群,认为数目越多越好,在他们看来,牲口不仅供应食物,同时也是资本,牧畜成为各种社会关系活生生的象征--婚姻、友谊等各种社交活动都包括象征地交换牲畜这项内容。拥有牲畜是财富惟一的真实形式,由此而超出了环境的承载能力。
    游牧与农耕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它们所依据的生态体系亦不同,前者具有非常精巧的平衡而后者则为一种稳定的平衡。具体来说,游牧是人们以文化的力量来支持并整合于被人类所改变的自然之平衡的生态体系结构。这是对自然环境的一种单纯适应,而农耕则以生产力的稳定与地力的持久为其特色。在中国的草原生态区,这一互为依托的生态体系,常常被来自民族的、政治的、军事的、文化的等因素所打破,这一点在北方的沙漠草原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具体表现为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在历史上的冲突。在中国历史上,自匈奴政权与汉王朝相对峙之始,在中国北方一直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游牧民族政权与农耕的中原王朝相对立,并在对立中发生冲突,不过,其中民间的往来并未受到政权的控制。而大规模汉族农耕民向游牧区域的移动却是在19世纪末期以后。这些从事农耕的汉族农民向草原社会的不断渗透,特别是在农牧结合部,导致了两种生产方式和文化的冲突。汉族在这一冲突中立住脚后,以其自身农耕的方式,在草原生态区开垦草原,迫使一部分从事游牧的蒙古族北迁或就地转化为汉族式的农民。这种大量的移民浪潮对草原社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波。经过数代的开垦,甚多的草原被开垦为农田,其固有的生态体系受到严重的破坏。而这种以经营农业的思想来经营草原的方式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如笔者调查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末,仅明显退化草场就达20%以上。可见,从历史上的"移民实边"开垦草原到建国后的"四滥"(滥砍、滥牧、滥垦、滥采)等都对草原生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蒙古民族对生态适应的民间环境知识,当然并不是我们所探讨的环境问题的全部。但对这些民间的知识体系,在具体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考虑其合理的内涵。事实上,在可持续发展中,人们已意识到当地民众对环境问题的观点,强烈地影响着他们管理环境的方式,只有在环境计划中反映当地的信念、价值和意识形态时,社区才给予支持。那种认为环境的传统知识是简单的、静止不变的观点,正在迅速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发展项目在如何利用、管理环境上。正在利用当地的环境知识。当然,我们也不能固守在传统的氛围中,我们所寻求的是传统知识体系与现代科学的最佳结合点。不过,纯粹的依靠知识与技能来保护环境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人们树立一定的环境伦理观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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