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环境信息公开研习班”(公益培训)的预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将于2011年4月22日—4月23日在海南举办 “环境信息公开实务研习班”。
2005年底,国务院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措施方面指出,应及时发布环境污染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并强调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国务院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先后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这两份法律文件均于2008年5月1日生效。为促进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我们特举办“环境信息公开实务研习班”。研习班将邀请来自政府部门、大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授课,并组织有关环境信息公开实务的讨论。
一、费用
研习班是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举办的公益活动之一,全体会议代表均免会务费,代表在研习期间的食宿、资料费和交通费也由会务组织方承担。
二、会议代表
本次参会代表要求全部来自环境NGO组织。人数:40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4月23日。4月21日报到。
地点:暂定海南海口。
四、报名办法
欲参加研习人员,请详细了解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宗旨和工作,认真填写报名回执(附后),于4月1日前通过传真、信件或者电子信箱发到我中心。
联 系 人:王丽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2210149
传真:010-62221291
电子信箱:wli@clapv.org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
注:欲了解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宗旨和工作者,欢迎访问http://www.clapv.org,或者通过百度搜索“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或者“王灿发”。
参会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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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环境信息公开研习班”(公益培训)的预通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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