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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几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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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7 1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2007-1-71:12: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最终将目前还比较落后的我国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抓规划,统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我们需要认真做好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规划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在固体废弃物特别是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建立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设施。二是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要结合村镇实际,科学规划环境设施,采用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是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将镇(村)环境建设规划与农业产业规划,特别是畜禽养殖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等区域,控制和集中处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四是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绿色农业。继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绿色产业,降低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有效防止农业污染;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推行清洁生产,推动乡镇工业结构调整。
    抓整治,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应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中小企业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加大乡镇工业环境管理力度,对环境治理设施不完善的责令限期完善,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责其停产技改,对无污染处置设施的坚决取缔;严格防止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重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坚决控制发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新建项目要实行“环境优先”原则,严禁新建重污染企业;尽快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强农家乐的污染治理;认真研究制订畜禽养殖污染和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防治等具体政策措施,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农民饮用水、小流域治理、清水河道建设、农村新能源建设等工程有机结合起来。
    抓投入,加大农村环保资金和技术扶持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渠道的农村环境建设投融资机制,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依法征收排污费,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开征畜禽养殖业等排污费,并专门用于该产业污染的整治。坚持以城带乡、以工补农,要在土地出让金和城市维护费中划出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排污费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农村污染治理。针对饮用水安全隐患,出台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满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的实际需要。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建立农村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财政投入应逐步向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
    抓科技,努力破解农业污染难题
  加强农村洁净、高效生物能源利用研究,启动秸秆气化等生物能源技术攻关和产品推广,提高秸秆气化效率,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解决农村新能源和生态环保问题;充分利用低质土地种植能源植物,替代化工能源产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新的生活能源支持;大力发展现代生物产业,将高耗低效的资源型生产转变为低耗高效的科技型生产,充分利用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中的纤维素和半纤维素来生产生物基,以生物基地膜取代石油基地膜,减少农业生产污染;积极推广测土栽培技术,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和使用农药,推广缓释肥料和抗病虫及低毒无毒农药品种,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抓管理,逐步建立农村环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列入区(市)县、乡镇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评先创优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继续推行环保年度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制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通过逐级签订环保目标任期责任书,加强任期内考核,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和措施到位。重点乡镇建立环保机构并设立专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辖区环保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乡镇、村环保到边到底,形成反应敏捷、管理高效的运行体制和机制。
    抓宣教,着力提高农民环境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环境意识教育,加强对广大农民和农村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继续抓好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有机食品、环境友好企业等“创绿”系列活动。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让环境保护深入广大农村,深入到广大农民心中。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引导他们转变生产方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地维护、建设良好的农村环境。
    抓立法,着力构建农村环境管理的法律体系
  有关部门应着力构建农村环境管理和法律体系,以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田径流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和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积极研究和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快农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步伐,使农村环境管理有法可依,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法律保障。(作者系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从小事做起,但不要因小失大;做环保,不做另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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