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8 16:14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文君、吴小康
“一亩公益林补贴10元太少”
――代表建议对公益林实行动态补偿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赵文君、吴小康)“一亩公益林,每年才补贴10元,山上随便砍根毛竹也能卖15元吧,你说怎么让村民不砍树?”来自基层的代表、广西西林县马蚌乡鲁维村党支部书记吴广林忧心忡忡地说。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委书记董凌说,改革开放前,林区的老百姓大多靠伐树补贴生活。现在为了保护植被,实行间伐政策,政府每年批准的伐树指标非常有限。董凌代表认为,保护生态与林区群众的利益产生了矛盾。
“就好比自家房子不让住,给10元钱让你当保安。”吴广林代表打了个比方。董凌代表说,广西有丰富的杉木资源,一立方杉木原木的市场价格至少要1200元,而这只要砍一根直径10多公分的杉树就够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厅厅长陈秋华算了一笔账,广西现有公益林8000多万亩,按每亩10元补贴计算,和伐树的收益比起来,普通树种相当于1比60倍,如果是珍贵树种,就是1比好几百。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木材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木材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陈秋华代表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比以往更加强调重视节能减排和植树造林,更加重视生态修复工程,更加强调林业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增长中的作用。
为保护生态、保护水源林,陈秋华代表建议,建立对生态公益林的动态补偿机制,适时开征生态效益补偿税,把生态效益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去年两会上,陈秋华代表建议设立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这一建议得到落实,并在广西展开试点,29万亩山林被纳入储备范围。今年,陈秋华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立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制度,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维护国家木材安全。
董凌代表认为,对于保护生态与群众经济利益的矛盾,除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外,根本还在于大力发展经济,“林区群众真正富裕起来,才会有更强的环保意识”。
为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陈秋华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扶持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旅游和林下产品经营加工等政策措施,发展生态林业、立体林业、复合林业、规模林业,把林下经济作为富民工程、努力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释放林改的体制效应。
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大大增加了造林、采伐、运输等林业生产成本,严重制约了林业可持续发展。陈秋华代表还建议,加大对林区道路、饮水、供电、通讯和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业行政执法等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林业基础能力,改善林区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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