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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吧·再次出击】实地考察 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局 违规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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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19: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aragraph]转自环保吧,继上次伊春事件后的再次出击http://tieba.baidu.com/p/2809251263

实地考察报告——请关注,请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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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本吧再次接到林业相关举报,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林业局违规采伐。为此,我们来自各地的护林志愿者前往黑龙江省带岭林区一探究竟
经调查,带岭林业局作为试点直属森工总局,不属伊春市管辖。然而,根据《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黑龙江境内的大小兴安岭林区都应该停止主伐,只允许抚育采伐(清除劣材、调整疏密,改善优化)。但志愿者在林场中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稀疏的林区出现大量被采伐形成的空地,被砍伐的枝干与伐根满地狼藉,留存树木大多粗不盈臂,而伐根直径皆为30公分以上,贮木场的存木更都是粗壮长大的良材——这分明就是采优存劣的主伐!随后志愿者更从木材科了解到,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允许定制6.2米的优质木材——究竟是谁允许我们的资源在这凋敝时节被某些人拿来作交易?!

人民的愤怒只能用公正来平息,以往,林业作为一个不受关注的领域,频遭黑手,然而,今天我们已经不能再坐视不理。所有看到这个消息的朋友们,我们已将带岭林业的情况向上级各部门做了材料提交和举报,现在,更是你们出手的时候,请关注带领林业,请扩散我们的消息,让人民大众的舆论把真相和正义昭以天下!


——环保吧 201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视频材料:《带岭林区采伐考察实录》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jYwMTM0Njg0/v.swf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调查,我们的志愿者上从祖国最北的本省,下到南方沿海的远地而来,在准备充足的情况下进行了细致的暗访调查,以下我们将详细讲述我们的考察结果。

1月5日,志愿者汇合并直接进入带岭区,沿途伊春市其他各区均已停发,贮木场和木材加工厂中所存均为旧材(关注过本吧去年7月份曝光伊春事件的会明白缘由)。而到达目的地之后,我们立刻就发现这里果然还在采伐。贮木场四处堆放着粗大的原木,门口也有好几辆运输车在往返搬运。
2.jpg


从当地群众口中得知,带岭林业局不属伊春市管辖范围,而是直属森工总局,据称今年有1万余立方米的指标。然而,根据《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黑龙江省境内兴安岭林区已然不堪重负,一律应予停止主伐。
(主伐,就是以经济目的获取木材的采伐;对应的则是抚育采伐,是以育材养林为目的的采伐,密林予以疏伐、透光伐,畸形材、劣材予以铲除。)
带岭区林区仍然可以继续采伐么?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继续观察走访。
然而,我们看到贮木场的木材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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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木材,可能是抚育伐而得么?且不说其采伐量,这难道不属于改变采伐方式么?

当天我们盘桓许久,排得大量的木材、运输车照片、视频之后,又和群众打探了些消息。
6日,我们决定前往带岭区各林场一探究竟。
早6:00之后,志愿者来到东方红林场(北纬46.8976东经129.0859),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最令人震惊的一幕:
“林区”中被伐出大片大片的空地,树头、枝干满地狼藉,留存的树木往往粗不盈臂,而伐根的直径却大多在30公分以上——是森工总局,还是带岭林业局认定了这里仍属于可采资源?又是谁在监督这里的采伐?这分明比主伐还要让人触目惊心!根据《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 相关单位需按伐区调查设计进行采伐,否则按滥伐处理——谁能告诉我们这里有没有做调查,又做了什么样的设计?谁允许了这种肆无忌惮的恶劣行径?!






林区有规定,滥伐木材20立方米为重大案件,滥伐100立方米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我们想问,有人在上万立方米地滥伐,这算什么?!
普通群众是弱小的,这一点我们在信访办门口已然有所体会——那是群众中的个体,他们面对恶行,只能被被欺骗,被推搡,甚至被欺侮,被污辱;
但人民是强大的,这在上次伊春事件中我们更有体会——当我们为了正义站在一起,阳光就能破除黑暗,公理就将普照世间!


以下我们继续展示调查所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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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一景,倒下的树头周围都是纤细的树木,正是伐优存劣,这样林区必然日益凋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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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伐出的大片空地上停着的履带拖拉机[俗称 爬山虎],能上很大的斜坡,专用以深山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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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8cm以上的枝干已然属于国家标准之内,然而这些细小的木材是赚不了多少钱的,所以林场宁可把它们丢弃在山间,这样带岭林业局的采伐量又有多少水分)




听过上面视频里录音的朋友可以了解到,带岭林业局出售木材竟然还允许定制——表单可以作假,采伐量可以隐瞒,径级可以回避,但在这种情况下出售定制材本身就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破坏:我们的森林资源已经近乎枯竭,所以国家在明令大小兴安岭停止主伐,而带岭林业局允许定制6.2米长的优质木材,更是对带岭林区的残酷摧残。

谁允许我们的人民、国家的宝贵资源被这些人以各种目的买卖?

你们真的以为除了那些和你们做交易的利欲熏心之徒,其他人就看不到吗?!

我们的人民,是最基本的监督者,如果你执迷不悟,那我们将成为制裁者!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2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我们志愿者取得材料后上访各政府机关的信件: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护林志愿者,此次致信,是代表北京的NGO、各地的环保志愿者、关注环境的网友以及媒体来反映伊春市带岭林业局违规采伐的情况,希望以这种平和的方式得到合理的解决。
我们从《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中了解到,“可采资源基本枯竭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要全面停止主伐”,事实上,我们曾一直关注的整个伊春市确实已经在2013年完全停止了森林主伐。然而唯独带岭区仍然在进行采伐。带着疑惑和不解我们的志愿者来到了当地做了实地考察,不仅看到了贮木场堆放的一堆堆新伐林木,还在林区中看到了被伐得满地狼藉的树头和伐根,以及上山作业的伐木工人和履带拖拉机。而在贮木场,我们所看到的也一律都是粗大的木材,完全找不到在抚育伐中本应占主流的次等木材。当地人称,带岭区不属伊春市管理,而是直接从属于森工总局,今年在全市整体停伐的情况下,仍然有着上万立方米的采伐指标。
据我们了解,停止主伐之后各林业局只允许进行抚育采伐,然而在带岭的黎明林场,我们却看到了和想象中完全不同的景象。在这片本应休养生息的地方,我们能看到的已经没有大树,绝大多数恐怕也就只有手臂粗,地上残见的伐根直径却往往在30公分以上;我们从有关资料了解到,材长2米、直径8公分以上,就列为国家采伐标准之内,而山上满地的枝杈和细木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然达到了这个标准,却被散乱地丢弃在林中,并未运出:有人解释道,这是因为这些木材卖出的利润很小,而丢弃在这里正好可以在采伐量的统计上偷工减料,这也解释了我们之前在贮木场只能见到较好木材的原因;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这个“林区”的郁闭度往往都不足0.2——究竟是为什么,使得这些人仍然敢于在此地进行如此丧心病狂的采伐?
在木材科,我们询问了出售木材的价格和材长等,获知了6米以上定制材的相关情况,因此我们不禁感到疑惑——我们这本已可怜的资源,为何还会被拿来做交易?之前有人声称该地区的采伐指标是由森工总局所特批,这匪夷所思的说辞又使我们不得不问,森工总局怎么会在林业资源枯竭的情况下做出令其以主伐的标准进行作业这种倒行逆施的决策?是上层管理做了后盾纵容其肆无忌惮,还是当地林业部门欺上瞒下、为了敛财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知道,林区盗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即为特别重大案件,且明确规定,主伐不准占用抚育采伐额指标。带岭林业局进行了采伐的林区,已经近乎被掏空,我们需要一个说法,这样的罪责应由谁来担负,这样的损失应由谁来弥补?
话嫌过冗,各位领导,我谨以对环境的热爱和对祖国的赤诚,向您请求关注并解决这件事,望务于百忙之中重视带岭林业事件,我们会持续关注,并全以始终,在相关领域和更高的部门投以同样的质询和请求。谢谢!
此致
敬礼!


二〇一四年一月七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实录》


  1月7日,上午九点,我们护林志愿者来到黑龙江省政府,欲反映带岭林业局违规采伐的情况,被门卫的武警战士告知不能进入。志愿者随即询问省委地点,并转而前往。
  近10:00,我们又先后赶到省委常委、省委,不过情况大抵如省政府,被门卫阻拦并得知其他部门的位置。
  10:50,志愿者终于在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办得到接待,递交了相关材料。顺便一说,此处工作人员的态度十分恶劣,两名在大厅服务的工作人员,其一对一位老人口吐脏话,另一名高声疾语对老人进行呵斥,并赶其离开,场面十分不堪。所幸我们护林志愿者还算幸运,比较顺利地赶在下班之前交过了材料并离开了。
  而后我们陆续来到了法院、检察院。由于大部分部门午休,我们的志愿者也不得不暂时停歇脚步,直到下午13:30之后,才继续走访。在被法院告知不受理后我们走进了旁边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填表、排队等候之后工作人员表示这也不属于他们的业务范围,我们应去往其他相关部门。在检察院举报中心大厅中等候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好几位前来检举执法人员的群众,自称在以往上访后被私自扣押、殴打——看得出这些人都属于势单力薄的个人,并没有能力和违法乱纪的组织部门相抗衡。
  2:30以后,志愿者又前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委信访局,不太走运的是从门卫处得知该机关主似乎已迁至文府路3号,我们不得不再次改变方向。
  约3:00,志愿者来到文府路,看到了写着“黑龙江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的长长的牌子。此地当真称得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门里门外都站满了人。我们经过检查,走进大厅,填表并领取了号码,开始静候接待。等了许久之后,考虑到政府机关下班的时间,志愿者兵分两路,一部分继续等待,而其他人则去往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不幸的是由于某些原因继续等待的这边最后也没有完成任务。
  10月8日上午10:00左右,志愿者再次来到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这次比较顺利地得到了接待,工作人员先是询问了关于带岭及伊春市林业的几个问题,志愿者一一作答并将材料交给其阅览。工作人员在继续了解了一些情况后这样说道:“别指望这儿能解决,其实根本没用。你们说的这个情况我相信,一定是有些人唯利是图,肆意采伐,我们也是受害者。你们应该是阳光的,祖国将来的希望就在你们身上,我建议你们在网络上曝光他们,或者把你们志愿者大部队带到带岭林业局门前,就要他们表示,你看他们怎么办!你们有那个作为证据的录像、照片什么的没有?有啊,那就在网上大肆地给他搞起来,给他暴露于阳光之下!”志愿者表示是有这样的安排,不过在此之前还是应该先和政府沟通,话还没说完,工作人员就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随后把材料还给了志愿者,说这里只备案,留取之前填的表即可,并不留其他材料。离开接待室,志愿者看到从昨日起就滞留在此的那些人仍然在大厅中徘徊,其中很大一部分互相用手做着各种手势,看来是聋哑人;人群中有一名聋哑人高高地站在一张凳子之上,对着一大群围着她的聋哑人作出手势,而这些围着她的人则举起手高呼出凌乱的音节。志愿者感慨万千地离开了。
  11:00,志愿者来到黑龙江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这两个机关在一处办公)。经门卫指引志愿者进入了其信件来访办公室,得到了接待。工作人员了解了一番后表示带岭林业局不归林业厅管辖,而是作为一个试点只属于森工总局。志愿者说,我们知道这一点,而且昨日已经去过了森工总局,不过还是希望各方面都有个了解,虽然带岭不属林业厅管辖,但材料还是希望能够留在这里,以备咨查。工作人员表示理解,并留下了材料,称将来如与森工总局有交流,可以将这件事提出来,以期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9: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就这些,我们可以给到环保吧的盟友们更多的声援和支持~~~

环保吧上次关注的伊春事件已经比较圆满地解决,主要组织者和活动人士功不可没,广大网友的支持也不可或缺,希望这次仍能成功解决问题,以后也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附上伊春事件的总结报告——

【Victory·131208】伊春市今冬全面停伐——我们共同的光荣日_环保吧
http://tieba.baidu.com/p/274887057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0: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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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3 21: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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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4: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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