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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23: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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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环保协会章程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龙岩学院环保协会是在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的批准,由在校学生中的青年环保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以宣传环保知识,组织环保活动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协会
第三条、 本组织宗旨是通过宣传环保思想,组织环保活动,以实际行动传达我们的环保呼声,丰富全校师生的环保知识,增进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以环保为主题,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宣传环保。
第五条、 组织协会参与各种环保实践活动。
第六条、 在协会内部组织或邀请校内老师、校外环保人士针对国内外环保问题,以讨论、演讲、报告等形式开展专题活动。
第三章 活动形式
第七条、 我协会将在”3.12植树节” 、“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与有关单位或组织联合推出环保系列活动:
1、与市环保局、林业局、校内其他社团或其他单位组织联合开展活动。
2、以环教以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以保护地球,保护环境为主题宣传环保。
3、活动在校内外分别举行,一方面使更多的学生加入到环保行列中来,另一方面使更多 的人了解环保、支持环保。
第八条、 协会内部组织各种形式的讨论会、报告会:
1、请专业老师、环保人士为会员进行有关环保的专题报告,或者带领会员对环境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
2、 协会内部定期开展环境问题研讨会,对优秀的论文,向报社、电台等媒体推荐。
第九条、 向学校提出各种有关环保宣传的建议、意见:
1、建议学校播放一些环保影片。
2、在校内设立垃圾分类,对可再利用的垃圾进行回收。
3、对废旧电池定期定点进行收集。
4、建议学校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
第十条、 以环教、图片展、亲进大自然为主题,开展有关环保的活动:
1、摄影作品比赛,将优秀的作品推荐给媒体。
2、组织同学参加环教解说。
3、环保工艺及废纸DIY。
第十一条、 组织会员走出校门,积极参与到社会环保实践中去:
1、到中小学宣传环保,让环保观念深入学生群体。
2、在校外派发环保传单,宣传环保口号,举行环保图片展等。
3、入城乡宣传,让环保观念同时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将环保落实到实处。
4、进行社会公益活动,如:清理卫生死角,参与植树节活动等。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二条、 本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员大会具有最高决策权,理事会是其常设机构。
第十三条、 实行社团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向会长负责,会长向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员大会,临时需要召开会员大会必须由会长提议,并有五分之三的各部负责人通过。
第十五条、 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权,处理本会日常重要事务,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任期不能超过三年。
第十六条、 本会具体日常工作由理事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具体职能如下:
1、健全完善本会机构。
2、领导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3、制定工作计划,决定活动具体方案,督促计划实施。
4、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汇报工作进度。
第十八条、 会长职责:
1、会长负责日常事务,维护会员权利。
2、监督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对部门之间工作进行协调处理。
3、负责日常费用的审核。
第十九条、 本协会下设有秘书部、对外联络部、环教部和野营小组、编辑部五个部门。
各部门的职责:
1、秘书部
1)每学期吸收会员,对入会人员进行审核,负责向新会员收取会费。
2)建立会员档案,对本会会员进行统一管理,记录会员在本会的奖惩情况.
3)对我会的活动情况及活动质量进行评估,并向会长汇报活动的优缺点,做到实事求是。
4)向新会员发放会员证,收回退会和被勒令退会会员的会员证。
5)负责新会员的培训。
6)负责管理协会的经费,并定期向会长汇报经费的收支情况。
2、对外联络部
1)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热衷于环保事业的企业单位赞助本会进行环保宣传。
2)加强与环保界及其他高校环保社团的联系,及时获得环保新动态。
3)加强和我院其他社团的联系,一起探讨环保重要性及环保策略。
4)和其他社团联谊开展活动。
3、环教部
1)负责到中小学宣传环抱知识.
2)负责有关环保图片的解说.
4野营小组
1)负责联系想要去野营的同学.
2)负责寻找提供野营的场所
3)准备好野营所需要的设备
5、编辑部
1)负责刊物出版,定期举行文学讨论,以提高写作能力。
2)将活动写成报告形式交给会长,由会长向各媒体作宣传,使活动更具有影响力。
3)收集当前有关环境的知识、规定及最新动态,深入了解并成文出版。
4)将提交的学术报告进行审核,再交给会长,由会长负责投稿。
第二十条、 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办法:
1、会长候选人由本会提名,召开会员大会,经民主选举产生后报团委审批任命。
2、各部门负责人经民主选举产生并由团委社团部审批方有效,如有变动及时报团委社团部备案。
第五章 会员
第二十二条、热爱环保事业并承认协会章程的在校生通过本人申请均可加入本协会。
第二十三条、 会员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内部工作提出质疑。
3、监督会长、各部门工作。
4、参加、退出本会活动。
第二十四条、 会员义务:
1、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规定。
2、参加本会活动,积极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3、自觉维护社团团绩,维护本协会利益。
4、积极向本会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对一些重大环保问题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 奖罚:
1、对于在会期间表现积极,对环保事业或对本会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会员给予奖励。
2、本会将向团委提出表扬,并推荐竞选理事成员。
3、对于在本协会举办比赛获奖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
4、对于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5、对协会做出不良的同学进行勒令退会.
第六章 社团安全
第二十六条、 在会员设立培训安全专项教育,提高会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七条、 出外活动时,认真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向会员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条、 活动期间由会长负责安排,参与人员须服从领队指挥,因不听指挥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及后果,组织方概不负责。
第七章 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在活动期间由秘书部负责考勤,将具体情况向会长汇报。
第三十条、 凡本会员一年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十一条、 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经费由秘书部统一管理,并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财务支出须经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八章 会徽、会员证
第三十三条、 会徽(三棵小树)颜色为绿色。
第三十四条、 凡本会会员均配发协会会员证,集体活动必须佩戴,若有遗失,须于秘书部补办证件,会员退会后收回会员证。
第九章 经费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呈请校团委拨款。
2、会员会费。
3、其他经济来源,拉赞助等形式。
第三十六条、 经费将主要用于制作图片及订阅有关环保的报刊和购买协会所需的用品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经本协会理事会会员三分之二会员联合提议,会员代表大会的四分之三通过,并报校团委批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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