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不仅要对赢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0世纪50年代-70年代 赢利至上 从1950年至1973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20余年间持续稳定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达4.9%,远远超过1870年至1913年的2.6%的增长率,开创了被称之为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第二次黄金时代”。
1970年9月13日,诺贝尔奖得奖人、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在《纽约时报》刊登题为《商业的社会责任是增加利润》的文章,指出“极少趋势,比公司主管人员除了为股东尽量赚钱之外应承担社会责任,更能彻底破坏自由社会本身的基础”,“企业的一项、也是唯一的社会责任是在比赛规则范围内增加利润。”社会经济观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目标,企业的第一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这一点,他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从而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197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是迄今为止唯一由政府签署并承诺执行的多边、综合性跨国公司行为准则。这些准则虽然对任何国家或公司没有约束力,但要求更加保护利害相关人士和股东的权利,提高透明度,并加强问责制。2000 年该准则重新修订,更加强调了签署国政府在促进和执行准则方面的责任。
20世纪80年代-90年代 关注环境
8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它包括环保、劳工和人权等方面的内容,由此导致消费者的关注点由单一关心产品质量,转向关心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一些涉及绿色和平、环保、社会责任和人权等的非政府组织以及舆论也不断呼吁,要求社会责任与贸易挂钩。迫于日益增大的压力和自身的发展需要,很多欧美跨国公司纷纷制定对社会作出必要承诺的责任守则(包括社会责任),或通过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认证应对不同利益团体的需要。
1979年,三英里岛事故之后,美国核工业创建了核能运行协会,在内部对这一行业实施标准和监督。
80年代,强生公司平安度过扑热息痛危机。这主要得益于其创始人罗伯特•伍德•强生于1943年撰写的公司规范。
1984年,发生印度旁遮普邦毒气事故后,美国成立了化工行业责任倡议会。
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导致美国和欧洲一系列核能组织联合创建了世界核能发电站协会。
20世纪90年代至今 社会责任运动兴起
90年代初期,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业和制鞋业所发动“反血汗工厂运动”。因利用“血汗工厂”制度生产产品的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其公众形象,制定了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在劳工和人权组织等NGO和消费者的压力下,许多知名品牌公司也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守则,后演变为 “企业生产守则运动”,又称“企业行动规范运动”或“工厂守则运动”,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直接目的是促使企业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但这种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生产守则有着明显的商业目的,而且其实施状况也无法得到社会的监督。在劳工组织、人权组织等NGO组织的推动下,生产守则运动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self-regulation)的 “内部生产守则”逐步转变为“社会约束”(social regulation) 的“外部生产守则”。
到2000年,全球共有246个生产守则,其中除118个是由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外,其余皆是由商贸协会或多边组织或国际机构制定的所谓“社会约束”的生产守则。这些生产守则主要分布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国。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生产守则制定和监察认证的组织有美国“公平劳工协会”(Fair labor Association,简称FLA)、“国际社会责任组织”(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荷兰的“洁净衣服运动”(Clean Clothes Campaign ,简称CCC)、英国的“道德贸易行动”(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 简称ETI)、以及“地毯标志基金会”(Rugmark Foundation)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