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溪环保公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4977|回复: 15

朋友,我们怎样才算“认识”?

[复制链接]

397

主题

3780

回帖

1万

积分

印度洋

积分
16191

优秀斑竹奖社区明星社区居民最爱沙发

QQ
发表于 2008-12-1 10: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手机短信,QQ,飞信,论坛等人与人相互沟通的工具五花八门,越来越多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朋友。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只要有着共同的理想和信念,一样的情趣和爱好,熟悉如何,不了解又能怎样,又何必一定要计较你是男是女,身份背景,社会地位如何呢?


      朋友,我们怎样才算“认识”?
发表于 2008-12-1 10: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我的要求比较高
如果你对我缺乏最基本的了解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53

主题

1938

回帖

5843

积分

北冰洋

积分
5843

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08-12-1 15: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松鼠
如果就这么多
你认识我吗
安徽大学环境保护协会 我的微博:http://t.sina.com.cn/1761204291 视野愈开阔,见识的愈多,就愈觉得自己的浅薄。 与诸君共勉。
发表于 2008-12-1 18: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2-1 19: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识。。但仍可以很熟悉。。。
戈壁苍凉,但不荒凉!我就是骆驼!!!

1

主题

182

回帖

37

积分

水滴

积分
37
QQ
发表于 2008-12-1 22: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在这的很多都不认识,到认识
那是有个共同的目标在那引导的.
走自己的路,俯仰天地,一切随心。
发表于 2008-12-4 10: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谈到“认识”,什么叫认识? 它的定义是什么呢?
“朋友”,他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朋友的标准可能引人而已,不同的人又不通搭标准

先看一下“认识”,百度词条:

认识

  认识是主体收集客体知识的主动行为,是认识意识的表现形式。
  主体是有生命的物体,是行为的主导者和实行者。生物主体具有行为的需要和行为的能力,行为是生物主体的日常生活方式。
  主体的日常行为可以分解为思维、认识、实践三种具体形式;主体具有的行为需要和能力也可以分解为思维、认识、实践三种具体的行为需要和能力。主体是思维、认识和实践的主导者和实行者,主体具有思维、认识、实践的需要和能力。
  人是认识的主体之一,其他动物、昆虫、植物也是认识主体大家庭中的成员。
  客体是同主体处在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关系中的事物、现象、环境、矛盾和问题,是具有多种属性和规定的认识对象,是知识的唯一来源。客体具有质量、价值、意识、运动、时间、空间、数量的属性和规定,是质量、价值、意识、时间、空间、数量组成的统一整体。
  认识是主体发现客体对主体有所作用和影响后,感知组织在思维组织产生的认识意识的指挥下,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收集目标客体的属性和规定知识,发现主体生存和发展面临的现实危机、矛盾和问题,探索通过主体行为解决主体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的意向、方法、路线、和方案的行为。
  认识的发生、发展和结束,是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实现的,认识是认识意识的表现形式,认识的过程是认识发生以前确立的认识意向、认识方案、认识路线、认识法则的展现过程。我们通过详细地观察认识的过程,就可以发现主体在认识行为发生以前确立的认识目的、认识意向、认识方案和认识路线,发现存在于认识之中的认识意识。
  认识意识是思维组织对感知组织获得的知识分析处理后产生的,是指挥感知组织主动收集有关客体属性和规定的知识,为思维作好知识准备的意向、方法、路线、方案和命令。
  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是引起主体的思维组织对感知组织获得的知识进行分析处理,从而产生认识意识的直接原因。
  客体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会通过空气、光线等载体向外散发出包含自身属性和规定的信息知识。当主体同客体接近或接触时,客体散发出的信息知识便会进入主体的一个或多个感觉器官,使主体的感觉器官被动感受客体信息的作用、刺激、和影响。
  主体的感觉器官具有信息转化能力,能够把进入感觉器官的信息知识转化为能经过神经网络传送的电子信号。当感知组织被动感受到客体散发出的各种信息知识的作用和影响后,就会把感受得的信息知识转化为电子信号,并传送给主体的神经中枢。神经中枢分别收到不同感觉器官传来的有关同一个客体的电子信号后,就会形成有关客体的综合知识。
  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在神经中枢形成的知识,能够唤起思维组织对感知组织过去获得的有关知识的记忆,引起思维组织对记忆和现实中的具有共同特征的客体的联想和比较,使主体发现作用和影响主体的客体对主体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发现主体面临的生存矛盾和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思维组织就会根据主体的生存需要和能力、根据客体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根据主体处置客体的经验知识产生出相应的处置有关客体的意向、方法、方案和命令。
  如果思维组织根据有关知识判明作用和影响主体的客体对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不具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思维组织就会根据感知组织获得的经验知识,产生出放弃对这个客体实行主体行为的意向和命令。
  如果思维组织根据有关知识判明作用和影响主体的客体对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正面或负面的价值和意义,思维组织就会根据感知组织获得的经验知识产生出指挥主体的有关组织实行具体行为,消除或扩大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实现主体生存发展目标的意向、和命令,产生出实践意识。
  如果思维组织根据对感知组织获得的知识全部知识的分析处理,不能够判明作用和影响主体的客体对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思维组织就会根据感知组织过去获得的经验知识,产生出与这种情况相适应的指挥感知组织主动收集有关客体的知识,以发现客体对主体的生存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发现主体所面临的生存矛盾和问题,发现客观现实对主体生存和发展提出的必然要求,发现通过主体的具体行为,实现生存和发展目的的意向,路线、方案和命令。
  认识意识从思维组织中产生并发送给感知组织以后,主体的各个感觉器官就会立刻行动起来锁定目标客体,对目标客体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表现出十分的警觉和关注。于是,有认识意识指挥的、有感知组织和感觉器官实行的主动收集客体信息知识的主体行为便发生了。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主体的每个感觉器官主动、有序、合理地进行收集有关客体属性和规定的知识,并把收集到的知识进行整理。随着认识的进行,思维组织在认识开始以前制定的认识方案也会有条不紊地自然展现出来,认识目的也会不断地得以实现。
  认识的发展变化和结束也是在认识意识的指挥下实现的。
  随着认识行为的进行,感知组织获得的客体知识会越来越多,认识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也会被感知组织发现并传送到神经中枢。思维组织通过对感知组织新获得的知识和过去获得的知识的分析和处理,就会产生出指挥认识行为有所变化和发展的新的认识意识,认识行为在新的有所改进的认识意识指挥下,就会发生一些发展和变化,使认识行为更加合理和富有效率。
  随着认识的进行和认识预期目标的全部实现,思维组织通过对感知组织获得的全部知识的分析处理,就会产生出停止认识行为的意向和命令。于是,有认识意识指挥的认识行为便结束了。
  认识是主体生产知识的生产活动。
  主体认识客体、收集、整理客体各种属性和规定的行为是生产知识的生产活动。主体通过对感知组织过去和现在获得的全部知识的分析和处理,发现主体所面临的生存矛盾、危机和问题、发现主体通过自身行为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必须采用的方式、方法、路线和方案也是生产知识的生产活动。
  知识是主体的主动认识行为产生的,是主体主动行为的结果。知识不是脱离主体的主动认识行为,由客体对主体感觉器官的作用、刺激和影响在神经中枢自然形成的。只有在主体对目标客体进行关注并表现出浓厚兴趣的情况下,客体对主体感觉器官的作用、刺激和影响才会在主体的神经中枢形成映像和知识,没有主体的关注和兴趣,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刺激和影响就不会在主体的神经中枢形成任何映像和知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客体是多种属性和规定组成的统一体,在组成客体的形式、质量、价值、意识、运动、时空、数量多个部分中,能够通过空气、光线等载体主动作用和刺激感觉器官的部分所占的比例很小,主体不能够凭借被动感受客体的作用和刺激获得客体的全面知识。有关客体各种属性和规定的知识,只有在主体认识意识的指挥下,通过思维组织、感知组织和肌肉组织的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够获得。
  认识是同思维和实践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具体行为。
  我们如果详细观察和分析认识的心理活动过程就会发现,在认识的整个心理活动过程中思维、认识和实践是交替进行的,思维、认识和实践互为发展的条件和基础,认识和实践离不开思维产生的认识意识和实践意识的指挥,思维离不开认识获得的知识原材料,认识也离不开实践给认识组织和认识器官提供的接近和接触客体和认识对象的有利条件。
  在我们常说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在认知心理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前进的认识循环往复过程中,思维是不可缺少的桥梁或中间环节,没有思维认识的过程就不能完成,认识的目的就不能实现。没有思维和实践就没有认识。
  知识是认识的结果,是认识对象或客体的属性、规定、关系、特征、要求、能力在主体神经中枢的表现形式。
  概念是知识的基本单位和表现形式,是关于认识对象和客体的属性、规定、能力、特征的概括和总结。
  知识是主体创造的具有客观实在性和自身特点的具体事物。知识同任何事物一样具有多种属性和规定。知识是质量、价值、意识、运动、时空和数量组成的统一体。知识作为客体是认识的对象和新知识的来源。


  【释义】:①认得;相识:我认识他|认识的人告诉我说。②懂得;理解:通过学习,我认识了这个道理。③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社会实践是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基础,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也是认识的目的。


[ 本帖最后由 野牦牛 于 2008-12-4 10:42 编辑 ]
用佛家出世心态,用道家入世修为用儒家中庸处世,用法家之术治世用易门与未知世界融合,做到天人合一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用心做事,用爱做人实在的行动胜过华丽的言辞
发表于 2011-2-5 13: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识其实很简单。
相知很难
被阅读。被忘记。被喜欢。被讨厌。被崇拜。被议论。然后,慢慢地被遗忘…
发表于 2011-2-5 13: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牦牛个猛人,真受不了
现在思想变了,认识,知道名字就可以了吧~
发表于 2011-2-5 13: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被阅读。被忘记。被喜欢。被讨厌。被崇拜。被议论。然后,慢慢地被遗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济溪 ( 京ICP备17053947号-1 )

GMT+8, 2024-12-4 17:00 , Processed in 0.05052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