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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 只对外国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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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0 13: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sina.com.cn/c/2006-08-09/144010676725.shtml

我国将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 只对外国人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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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将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 狩猎野牦牛基本价为4万美元 目前只对外国人开放

  4万美元可以举枪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8月13日,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在成都举槌拍卖。拍卖还未举牌,公众就举起“质疑牌”,猎杀能否给野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缘何还是猎杀野生动物的批准部门?8日,记者采访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相关负责人。

  野生动物狩猎额度首度拍卖

  “我们知道13日在成都举行的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那天我们也要参加!”8日,记者采访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产业处的负责同志时,他对记者的惊讶没有表示惊奇。他告诉记者,国家林业局确实是委托了此次拍卖。13日的拍卖可能涉及到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等西部的5个省、自治区。“在这些地区的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国际猎人可以合法地举枪猎杀指定的野生动物”。该负责同志一连用了三个“指定”简单解释了猎杀野生动物的限定。

  据介绍,“野生动物狩猎额度”指的是狩猎的地区划定、狩猎对象以及狩猎数量。13日进行的拍卖是我国首次通过拍卖方式,对获批准的狩猎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猎捕权进行转让。以往的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都是通过代理机构向政府申请许可批准,每一次狩猎都要经过一次许可,程序比较复杂,而拍卖狩猎野生动物额度,这有利于国家对这一资源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狩猎野生动物都有标价

  “猎杀不是残杀!”8日,记者提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为何会支持猎杀野生动物时,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产业处的负责同志这样强调。据他介绍,狩猎活动国际上一直在开展,我国也持续了20年左右,而此次拍卖是首次市场化的探索。

  “猎杀的野生动物都有基本价格,一只盘羊为1万美元、岩羊为2500美元、马鹿是6000美元、藏圆羚为1500美元,最贵的野牦牛是4万美元。狩猎以食草动物为主,食肉动物和飞禽都不在猎杀范围,唯一允许猎杀的食肉动物是狼,为200美元一条。”据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同志介绍,这些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但在极其严格的限定下,狩猎是不会破坏野生动物的种群的。调查显示,适当狩猎的地区,野生动物的种群反而处于增长状态。

  “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认为,狩猎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8日,记者在采访有关专家时了解到,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它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狩猎目前只对国际客人开放

  狩猎还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资金。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同志介绍,狩猎扣除成本和所要交纳的国家资源税后,其资金将留在当地进行野生动物的保护。另一方面,这也促进当地进行更好的保护。这样一笔账谁都会算,合法狩猎一只盘羊收入可以高达1万美元,而当地盗猎卖肉仅数百元,还冒着违法的风险,孰轻孰重一目了然。13日拍卖的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只面对国际市场,而且都是具备条件的狩猎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我国,枪支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没有持枪证是不能持枪的,所以,野生动物狩猎还没有对国人开放,而在以后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狩猎。另据了解,获得狩猎额度的外国爱好者在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将可以使用自己的枪支进行狩猎。

  新闻链接 狩猎野生动物有严格限定

  猎杀野生动物是有极其严格的限定的,也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框架之内。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狩猎要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并有导猎人员的指导,而时间必须是在野生动物的发情期和繁殖期之外进行,同时,在狩猎中还要遵循“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小”的原则。狩猎额度是根据当地野生动物的种群情况制定的,猎杀什么野生动物和猎杀多少都是由专家详细调查后确定并分配给各个地区的。(黄建华)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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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遭质疑 林业局:本意是保护

  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一石激起千层浪。

  9日下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专门召开新闻通报会,进行澄清。据他介绍,此次拍卖确系国家林业局根据《行政许可法》作出的合法委托,猎杀动物包括盘羊、羚羊、岩羊、马鹿、矮岩羊、白唇鹿、北山羊等14个物种,范围涉及青海、陕西、新疆、宁夏、甘肃、湖南、内蒙古等省(区)。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拍卖狩猎权,将开启一个新的产业空间,是好事一桩。 >>>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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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3: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狩猎权拍卖:丑陋的敛财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5   更新时间:200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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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孟隋(大学教师)

  4万美元可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8月13日,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在成都举槌拍卖,狩猎目前只对国际客人开放。此举引起公众质疑:猎杀会否给野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缘何是猎杀野生动物的批准部门?(8月9日《东方早报》)
  向外国人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读完报道,我感到震惊,尽管有关部门和专家表示,“狩猎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适当狩猎可让动物群体免于过度繁殖,利于生态平衡;同时,拍卖狩猎权还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资金。
  这些听上去很美的说辞,难以掩盖这样的实质:有关部门将狩猎权进行市场化拍卖,显然是出于巨大的利益驱动———猎杀一头野牦牛4万美元,多高的收入啊!钱来得多容易啊!我想质问的是:野生动物属全民所有的资源,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有什么权力拍卖?
  因此,“拍卖狩猎权”可认定为涉嫌违法的、赤裸裸的钱权交易,它在美元和狩猎权之间自行设定了一个换算法则,把野生动物宝贵的生命“换算”成诱人的美钞。
  主管部门一再强调他们并非滥杀,因为他们指定了狩猎地区、狩猎对象以及狩猎数量,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良好设想,中看不中用。在监督不健全、问责不完善的大背景下,拿什么保证有关部门在具体实施时不违背初衷呢?为了敛财,打着保护的旗号进行破坏式开发的案例还会少吗?
  其次,中国的野生保护动物真的到了多得“不杀则滥”的地步吗?目前,滥捕滥猎、偷猎盗猎的现象还很严重,“保护”尚且不到位,缘何冒出“合法破坏”的异想天开之举?试想,那些没有合法狩猎权的人还在不断非法偷猎,现在外国款爷通过大把的美元从主管部门处换来名正言顺的“狩猎权”———“外国人杀得,我为什么碰不得”的不满情绪会不会让非法偷猎者更加肆无忌惮?
  更重要的是,如果“狩猎权拍卖”的口子一开,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必然会挖空心思把国家资源部门化、集团化乃至私有化,获利的是一小部分人,受损的却是国家与民众。所以,“狩猎权拍卖”应紧急叫停,有关部门应受到道义上和行政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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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3: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狩猎本身不是坏事 但是前提条件一定要达到  


时间:2006年08月10日11:44  我来说两句      


  
  
  
【来源:四川新闻网】  
  昨天,在国家林业部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召开的临时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就“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情况作了说明,并公布了此次狩猎额度将涉及14种野生动物共289只(头),地域范围限于四川、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湖南等8个省和自治区。

  


  消息一公布就引起了轩然大波,网上的讨论也进行的如火如荼,争议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我国野生动物还没有多到可以合理猎杀的地步?二是现实中很难保证会不会滥杀或误杀,具体怎么操作?三是这种措施是利益驱动还是会为动物保护提供资金。

  记者为此采访了专家,他们对此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首都爱护动物协会秦肖娜

  看到这个消息很吃惊,觉的很不可理解,首先国际上在进行狩猎的国家已经很少,只有英国等个别的国家允许这种行为,因为即使是某一类的动物数量比较多,象英国的狐狸数量很多,用狩猎的方式来减少也是非常残忍的;其次据我所知,我们国家的藏原羚、野牦牛、马鹿这些动物还没有多到可以合理狩猎的地步,我觉得国家林业部门应该公开这些动物的具体数量,做到透明,也让公众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因此我觉得明码标价,如猎杀一头野牦牛4万美元,是利益驱动在作怪,跟动物保护不搭界。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

  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中国项目部主任解炎

  我觉的全国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意义可能一是扩大宣传,让更多的外国人知道中国的政策,吸引他们来狩猎,二是价格上可能有一些提升。

  这个举措本身不能说是坏事,但是必须要严谨,在出台之前应该充分考虑条件是不是已经成熟,就我国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来讲,首先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从动物保护的角度上看这项措施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不冲突,但是不违法并不代表就可行,我国目前的法律对一些狩猎的后果特别是一些受保护动物的狩猎考虑的不是很充分;另外就是监测和监督工作一定要跟上,出台这个举措之前要先监测清楚我国某些野生动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这项工作是非常复杂的,就比如说某些野生动物物种的数量可能在某一个区域比较集中,但是并不代表着这个物种的整体数量多,而且有可能是人类跟这些物种的生存空间发生了冲突,所以一定要从整体上考虑,那么前提就是要把国内某些野生动物的情况监测的非常清楚才行,具体在哪个地点捕杀,在哪个时间捕杀才能心中有数,而现在这些工作开展的还很不完全,另外就是如果狩猎,一定要让当地人参与进来,让他们受益,他们才会积极投入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中,我看到说狩猎所得款项要投入到野生动物的保护中去,这笔钱到底怎么监管也是个问题。

  狩猎在世界其它国家也有,比如非洲一些拥有辽阔草原和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他们允许狩猎,还有一些欧美的国家,但是他们的准备工作非常的充足,调查监测工作非常的细致。这些都是我们值得借鉴的地方。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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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10 13: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拍卖的是\"狩猎权\"还是人性之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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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7:28 国际在线

  作者:陈贞璟

  4万美元可以举枪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8月13日,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在成都举槌拍卖,拍卖还未举牌,公众就举起\"质疑牌\",猎杀能否给野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野生动物保护的主管部门缘何还是猎杀野生动物的批准部门?(《东方早报》8月9日)

  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读到这样的新闻,令人非常震惊。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现存种群数量已经较为稀少,怎么不去保护反而允许合法猎杀呢?对此,有关专家认为,\"狩猎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如此理由是不能服人的。一方面,我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虽然在保护下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但远远没有达到专家所言的不杀不行的\"饱和\"程度。而且,作为野生动物,大自然就是其最好的\"平衡器\"——自然界的弱肉强食和优胜劣汰自然就能维持不同野生动物间的种类平衡,不需要人类的刻意猎杀;另一方面,即便真如专家所言,岩羊数量多杀岩羊就是了,允许猎杀野牦牛干什么?所以,打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幌子,进行野生动物狩猎权的市场化拍卖,显然是出于巨大的利益驱动——猎杀一只野牦牛4万美元,多么高的收入!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的活动和偷猎者的残杀,野生动物几乎遭遇了灭顶之灾。赖以生存繁殖的家园被毁坏,种群日渐稀少;一次次在人类的屠刀和枪口下,发出痛苦和悲哀的嚎叫……如今,刚刚恢复了一些\"元气\"的野生动物又要面临新的灾难——它们的生命权将在市场化的槌声中被无情地拍卖!这不仅是将要剥夺野生动物的生命,还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和侵占。野生动物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有什么权力进行拍卖?这种行为合法吗?这是一些沉甸甸的疑问。

  一声声利益的槌声即将在残忍和欲望中敲响,我们不是在拍卖野生动物的狩猎权,而是在拍卖人类的人性之丑——当我们把野生动物宝贵的生命\"换算\"成一沓沓美元钞票时,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对于野生动物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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