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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长安野人

关于东北亚会议的申明(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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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20: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定稿了再签名啊,现在还是初稿。
©世上本没有我,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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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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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2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所属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联合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关于自然之友在东北亚会议大陆代表选拔过程中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权益的声明及至社会各NGO公开信:


本声明及公开信于2005年8月5日晚,经20多名大陆环境青年通过电子通讯参与讨论,共同拟定。


首先,对于作为中国环保组织先驱的自然之友,我们感谢其为中国环境事业做出的贡献,也感谢其之前对我们青年和学生参与环保活动的支持和鼓励,同时,也由衷感谢其能够根据国内客观存在的现状为国内青年环境组织参加2005'TUNZA国际青年大会东北亚地区预备会(以下简称“东北亚会议”)争取与会条件的放宽。但是,我们发现,自然之友作为此次会议在中国大陆区的召集人(NFP),在选拔中国青年参会代表的过程中存在严重损害青年学生参与环境公共活动的行为,为保证并维护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的权利,建立公平透明的机制,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所属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联合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紧急召集大陆青年环境代表,充分商讨后特发表如下声明:

1、我们敬佩也尊重梁先生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的巨大努力与贡献,感谢自然之友长期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促进与带动,也愿意一如既往与自然之友合作开展更多、更有价值的环境保护活动并参与其中;

2、作为各区域环境青年和大学生环保志愿者代表和负责人,我们认为自然之友所推荐的人选并不能代表我们来自祖国大陆各地的环境青年。对于东北亚会议的相关活动,我们并不知情,也未曾从自然之友得到相关信息,因此也不承认被代表;
3、我们强烈要求信息的公开、透明,并真诚希望自然之友公布以下相关信息:
  a.自然之友提交的与会者名单及个人介绍!
  b.相应的民主选拔过程及记录!
  c.韩国主办方联系方式!
  d.自然之友东北亚网络会议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e.自然之友所谓的积极帮助绿石争取参会资格的相关信息证明!

4、对于自然之友无视年轻人的参与权益,私下分配名额的行为,我们深为愤怒和不解,同时希望自然之友充分尊重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环境组织的存在和所发挥的作用;

5、我们强烈要求自然之友东北亚网络会议工作小组就自己在选拔过程中不尊重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环境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并向大陆青年环境组织特别是大学生环境组织做诚恳道歉;

6、我们强烈要求自然之友向受到严重不公平待遇的南京绿石代表戎丽娟表示道歉而不是遗憾,同时希望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7、我们愿意就相关事宜与自然之友进一步沟通和协调,但是如果自然之友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而又令人信服的答复,我们将通过其他合法、适当的最佳途径解决此次事件;在今后与自然之友的合作中,也只能暂时持保留态度。


如任何朋友愿意了解相关信息,可查阅相关信息:
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2218或者
http://bbs.green-stone.org/cn/read.php?tid=5517
近期发生的一个严重损害青年学生参与环境公共活动的事件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
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
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
2005年8月5日

联合签名与建议:

黄真平,我真诚的希望自然之友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而不是官僚十足的“遗憾”,我敬佩梁先生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的巨大努力与贡献,也感谢自然之友长期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促进与带动作用,我们也愿意持续与自然之友合作开展更有价值的环境保护活动或参与其中的工作;但是任何问题的出现并不影响我们为了环境事业而团结合作,但是任何原则不因我们的友好合作而被忽视,再次向自然之友表达遗憾,我们必须为了维护青年学生的参与权益采取必要的措施;君子坦荡荡,我愿意为此次行动承担认和责任。



此稿为确定稿,联合签名请跟帖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2245
地区理事会关于自然之友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权益的声明及至社会各NGO公开信

黄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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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21:4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的事情有必要好好的商讨一下,我觉得这个问题需要慎重,看看我们究竟用什么名义合适!
个人意见
用我们的心,呵护每一片绿! 我为环保而骄傲,我为绿色而自豪,我为我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 沟通,从交流开始………… www.greenhenan.ngo.cn/forum ---------------lwo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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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6 21: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见真平的帖子,刚刚的发言有些没有必要了!
签名 :河南  罗强
用我们的心,呵护每一片绿! 我为环保而骄傲,我为绿色而自豪,我为我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 沟通,从交流开始………… www.greenhenan.ngo.cn/forum ---------------lwobol
 楼主| 发表于 2005-8-7 14: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周敏的讨论内容,建议考虑一下内容的文字,在提交前进行一次修改完善。

=========================


郑建 13:52:59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所属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联合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关于自然之友在东北亚会议大陆代表选拔过程中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权益的声明及至社会各NGO公开信
郑建 13:53:17
这个句子就又长又臭还不是很通顺
周敏 13:54:04
黄就是这样的。。
郑建 13:53:42
有点装深沉
郑建 13:54:24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所属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联合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
关于自然之友在东北亚会议大陆代表选拔过程中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权益事件的声明及致NGO的公开信
郑建 13:55:30
直接以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的名义可以发布,一个理事会下面几个委员会同时参与的活动可以以整体名称公布消息。
周敏 13:57:29
呵呵 可以的啊 不过最好是把下面的委员会列出来
郑建 13:57:34
中间列出主要是这两个委员会在操作
郑建 13:57:48
另外,标题上是“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权益”
周敏 13:58:36
恩 看了 比原先的那个好
郑建 13:58:26
下面有句是“严重损害青年学生参与环境公共活动的行为”,前后不一致
周敏 13:59:47
呵呵 以前面的为准:-)
郑建 13:59:33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所属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联合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紧急召集大陆青年环境代表,充分商讨后特发表如下声明:
==========
这里提到两个委员会,足够了,标题上不用写这两个委员会。符合习惯用法
周敏 14:00:55
恩 好的 英文的标题也没有提委员会
郑建 14:00:33
“1、我们敬佩也尊重梁先生……”我认为应该是先尊重后敬佩,应该有个逻辑顺序,不知道是否应该这样
周敏 14:02:01
恩 好的,,,英文的就写了尊重
郑建 14:02:08
首先那段,也就是第一段开始就是感谢,后面的第一部分也是感谢,这样有点重复罗索。应该全文统一一下!不应该反复感谢,显得很虚伪
周敏 14:05:09
呵呵 感觉还好,
周敏 14:05:39
还是保留吧
郑建 14:05:01
第二部分中中应该强调24岁以下的青年参与环保的主体是大学生,他们选拔的24岁以下的青年代表没有代表到大学生环境组织。另外,东北亚会议的相关活动的信息,也就是报名信息,我们很多都收到的,不应该说我们对于相关活动不知情,否则就落下把柄了。
周敏 14:06:42
对 这个应该要修改。。
郑建 14:06:10
“自然之友提交的与会者名单及个人介绍”,应该为“自然之友向东北亚会议提交的青年参会代表的名单及其介绍”
周敏 14:07:05
恩 好的。
周敏 14:07:11
上面2个都需要修改
郑建 14:07:31
“自然之友所谓的积极帮助绿石争取参会资格的相关信息证明”,建议去掉“所谓的积极”
郑建 14:07:56
去掉第三部分所有的感叹号!前面的改为分号,最后一个为句号
周敏 14:09:12
恩 好的。
周敏 14:09:30
不过那个所谓的积极要考虑下
郑建 14:08:58
第四部分“……和所发挥的作用”详细一点,“……和在参与环境公共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
周敏 14:10:21
好的。
郑建 14:09:58
不管是怎么回事,提到“所谓的”显得很轻视,既然要他拿证明,如果拿出来了是不是所谓的了?从客观角度上说,只需要他提供证明就行了,是否所谓的应该在证明拿出来后才能下结论,不能提前下结论
周敏 14:11:26
恩 也好 你先修改 后面我再和真平说
郑建 14:11:03
第五部分前面是“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环境组织”,后面是“大陆青年环境组织特别是大学生环境组织”,前后没有统一。
周敏 14:12:04
根据后面的
郑建 14:11:51
第六部分业应该提到自然之友的那个小组道歉,而不是自然之友道歉,将范围缩小一些比较好
周敏 14:13:31
小组也是属于自然之友的,建议还是直接面对自然之友
郑建 14:13:42
那么前面都是让小组道歉,为什么给戎丽娟的道歉要自然之友道歉?
周敏 14:15:07
前面也是自然之友啊
周敏 14:15:13
对于自然之友无视年轻人的参与权益,私下分配名额的行为,我们深为愤怒和不解,同时希望自然之友充分尊重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环境组织的存在和所发挥的作用;

郑建 14:15:02
我是说第五点和第六点
周敏 14:16:17
恩 我看到了 6点和5点一样
周敏 14:16:34
也改为工作小组
郑建 14:16:26
先把我们的讨论的内容发到后面,让大家继续讨论,然后再在内容上修改!
周敏 14:17:14
呵呵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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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7 15: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郑阿,总是觉得自己聪明阿,你能不能真的聪明一些,不要我总是为你擦屁股阿?
发表于 2005-8-7 15: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JacquesHUANG于2005-08-07 15:00发表的:
郑阿,总是觉得自己聪明阿,你能不能真的聪明一些,不要我总是为你擦屁股阿?
还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的
 楼主| 发表于 2005-8-7 21: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关于自然之友在东北亚会议大陆代表选拔过程中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权益事件的声明及致社会各NGO公开信:


本声明及公开信于2005年8月5日晚,经20多名大陆环境青年通过电子通讯参与讨论,共同拟定。


首先,对于作为中国环保组织先驱的自然之友,我们感谢其为中国环境事业做出的贡献,也感谢其之前对我们青年和学生参与环保活动的支持和鼓励,同时,也由衷感谢其能够根据国内客观存在的现状为国内青年环境组织参加2005'TUNZA国际青年大会东北亚地区预备会(以下简称“东北亚会议”)争取与会条件的放宽。但是,我们发现,自然之友作为此次会议在中国大陆区的召集人(NFP),在选拔中国青年参会代表的过程中存在严重侵犯、损害大陆环境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为保证并维护青年参与环境公共活动的权利,建立公平透明的机制,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所属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联合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紧急召集大陆青年环境代表,充分商讨后特发表如下声明:

1、我们尊重并敬佩梁先生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的巨大努力与贡献,感谢自然之友长期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促进与带动,也愿意一如既往与自然之友合作开展更多、更有价值的环境保护活动;

2、作为各区域环境青年和大学生环保志愿者代表和负责人,我们认为自然之友所推荐的人选并不能代表我们来自祖国大陆各地的环境青年。对于东北亚会议的相关活动,我们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关于本次会议的的消息,也不知道选出来的代表是谁,因此也不承认他们的代表性;

3、我们强烈要求信息的公开、透明,并真诚希望自然之友公布以下相关信息:
a.自然之友向东北亚会议提交的青年参会代表的名单及其介绍;
b.相应的民主选拔过程及记录;
c.韩国主办方联系方式;
d.自然之友东北亚网络会议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e.自然之友帮助绿石争取参会资格的相关信息证明;

4、对于自然之友无视年轻人的参与权益,私下分配名额的行为,我们深为愤怒和不解,同时希望自然之友充分尊重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环境组织的存在和我们在环境公共事务中发挥的作用;

5、我们强烈要求自然之友东北亚网络会议工作小组就自己在选拔过程中不尊重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环境组织的行为做出必要的、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并向大陆青年环境组织特别是大学生环境组织做诚恳道歉;

6、我们强烈要求自然之友东北亚网络会议工作小组向受到严重不公平待遇的南京绿石代表戎丽娟表示道歉而不是遗憾,同时希望不再发生类似事情;

7、我们愿意就相关事宜与自然之友进一步沟通和协调,但是如果自然之友不能给我们一个合理而又令人信服的答复,我们将通过其他合法、适当的最佳途径解决此次事件;在今后与自然之友的合作中,也只能暂时持保留态度。


如任何朋友愿意了解相关信息,可查阅相关信息:
http://www.gsean.org/forum/read.php?tid=2218或者
http://bbs.green-stone.org/cn/read.php?tid=5517
近期发生的一个严重损害青年学生参与环境公共活动的事件





中华青年环境地区理事会
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
青年权益维护委员会
2005年8月5日

联合签名与建议:

黄真平,我真诚的希望自然之友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而不是官僚十足的“遗憾”,我敬佩梁先生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的巨大努力与贡献,也感谢自然之友长期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促进与带动作用,我们也愿意持续与自然之友合作开展更有价值的环境保护活动或参与其中的工作;但是任何问题的出现并不影响我们为了环境事业而团结合作,但是任何原则不因我们的友好合作而被忽视,再次向自然之友表达遗憾,我们必须为了维护青年学生的参与权益采取必要的措施;君子坦荡荡,我愿意为此次行动承担认和责任。


此稿为正式稿,开始征集联合签名与建议!
发表于 2005-8-9 20: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旅途归来,途中已经听闻此事,但还没有认识到风波之大。

看了双方来信,其内中真情实在也难以确知,而且总说当以最大的善意去揣测他人,故不论。但有一个问题是,从表面上容易看到的6/8的北京名额的事实,用最大的善意也确实难以理解以北京如何能以中国1/26的人口占用75%的名额。以我想来,以北京首都之地位,青年环保活动者之众多,我们可以理解北京占用较多名额,比如2个名额虽比例偏高亦为合宜,但此外从全局看应当西北、西南、中南、华东、华北、东北各分一个名额,较为合宜。

我们将容易想见,此风波中,正方将多为来自北京的既得利益者(北京之名额愈多愈好),反方将多为北京之外的广大青年。

我们应当始终倡导以和解为解决问题之方式。但和解取决于双方,任何一方的怠慢都将于事有害,造成恶化。但是,我们仍要不懈地呼唤和解。

此外我注意到,此次会议年龄的设置,虽然不排除社会环保团体中有24岁以下从业人员,但是从会议“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 and cooperation among youth organizations”的主题看来,只有青年组织才是合格的提名者,否则谈何青年组织的合作;青年组织之定义,亦当参照大会要求以成员以15-24岁为主者为妥。

长期以来,青年为社会人士之辅从,社会人士振臂一呼,青年盲目从之。青年之事,今天当可有青年自己思考,自己决定。
每个人都关心自然环境,理解、参与环境保护,与自然和谐相处,分享改变世界,爱济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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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9 2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吴。

争取和气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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