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溪环保公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2492|回复: 3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5 17: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li]【法规标题】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 [/li][li]【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li][li]【发文字号】公告2012年第60号 [/li][li]【颁布时间】2012-10-9[/li][li]【失效时间】[/li][li]【法规来源】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210/t20121015_238353.htm[/li][li]【全文】 [/li]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此前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8年1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众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50号)有关内容与该条例的规定不相符合,现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0月9日
如需首页发布文章,请站内私信
发表于 2012-10-15 18: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有啥内容不合规?
每个人都关心自然环境,理解、参与环境保护,与自然和谐相处,分享改变世界,爱济溪
发表于 2012-10-15 18: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呀,怎么回事?  有人解读下不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4: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附上环函〔2008〕50号供参考

废止环函.jpg
如需首页发布文章,请站内私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济溪 ( 京ICP备17053947号-1 )

GMT+8, 2024-11-23 13:09 , Processed in 0.042374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