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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CN专访——唐昊:邻避运动是更广泛和深刻的社会运动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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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09: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5月30日至31日,"社会建设的中国道路"(2013年)学术研讨会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中港台学者齐聚一起,共同探讨社会建设的中国道路、社会组织与公益生态、能力建设与公益教育、社会管理与社会转型等方面的问题。在此次研讨会中,NGOCN就有关"邻避运动"问题专访华南师范大学唐昊副教授--
    NGOCN:有人说,中国已经全面进入"邻避运动时代",邻避运动进入了"兴盛期",您对此怎么看?
    唐昊:首先,我不太赞同用"兴盛期"或者"高发期"这种说法来评价,在当今大型基础设施、化工项目遍地开花的时代,能起来抗争的人毕竟少数,即使有人反对,但仍有很多项目照样上马。虽然在某些城市因抗争而产生的公民运动,得到媒体的关注,大家也觉得这样的例子越来越多,但实际上,比起正在规划中、运行中的项目而言,公民有机会发声的机率是很少的。
NGOCN:您觉得"邻避运动"与群体性事件的异同之处有哪些呢?
唐昊:"邻避运动"和群体性事件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公民发声的一种方式,它是面对不公正时,由社会公众自发形成的运动。不同的是,"邻避运动"的主体人群大多为中产阶级,稍为理性,表现出某些专业性,群体性事件更多基于义愤,多来自于内心强烈的被剥夺感,稍为感性。
    NGOCN:在"邻避运动"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是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缺乏了顺畅的对话,您认为这中间可以打开的"结"是什么?
    唐昊:不管如何,"邻避运动"的最大作用即是对整个社区的影响。在城市化进程中,公众的公民意识提升了,开始懂得保护自身的权益,并为此不断发声。为此,政府应该为公民提供更多博弈的空间,为集体抗争的居民提供可以博弈的平台,而在居民和开发商之间,政府首先要保持中立,仅仅起到仲裁的作用,以保证公平,而不是像当下,政府往往和开发商私下联手,将项目强制推给社区居民。
    NGOCN:在厦门反PX项目的运动中,有一些不同声音,例如有些专业人士认为它是为了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才"上马",只是有可能产生剧毒物质,因此,有人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邻避运动"是否陷入了为反对而反对的逻辑里?
    唐昊:首先要明确一点,表达反对的声音,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邻避运动"事件中,受影响的居民的权益往往难以保障,何况很多项目匆匆上马其实就是为了提高GDP,企业追求的是利润,并非为环保考量。社区居民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却要承担着剧毒物质可能泄露的风险,在这当中,居民的权利是缺位的,所以他们需要发声。而且民众都很聪明,项目是否对己有利,他们当然懂得分析,而这也是社区运动的一个特点,他们不是那么容易被煽动起来的。这也是我前面所强调的,邻避运动中具有理性色彩。
    在大连、厦门等很多邻避运动的事件中,一开始企业进行环评、设立项目时,并没有走合法的环评渠道,即环评表面看起来进行了,但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法很大程度上是不合法的。像秦皇岛环评事件中,逃犯的名字、死去两年的人的名字等等,都出现在了环评调查名单之中,而环评报告由中国气象科学院所作出。也就是说,它上马的过程中并不合法,不符合政策法规。同时邻避运动中走上街头的人们,恐怕也不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而国家最后以邻避运动的出现、"引起了群众愤怒"的理由去取消了这个项目,也并非是一个合乎行政和法律程序的行为。这中间商家的损失也没有人赔付。在整个过程中,正式规则都是被弃之一边的。
    另外,在社会疏离国家的情况下,当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向上申诉的渠道(无论是维护个体还是维护集体权利的渠道)受到堵塞,制度和环境促成了邻避运动这种表达方式的生成,以邻避运动这种方式来进行集体的权利和公平的维护。
    NGOCN:"邻避运动"的成功在于公众广泛参与,但我们也会发现,在运动发生后,有争议的项目转移到了更偏远、公众声音较弱的地方,那么它的发生是否有效、或者说是成功的?
    唐昊:这里面涉及到我说过的"民主激励机制"。在公民意识不强、公民行动能力不强的地方,确实是无法为自己争取权利、发声。如果没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很难为自身发声,更不会为自身所处的群体发声。发生"邻避运动"的目的不是转移项目,更不是"以邻为壑",而是通过街头运动或组织化的方式,所要求得到的是直接而明确的人权,即其核心诉求是反对公害和污染。同时,每次"邻避运动"发生之后,在反对盲目市场行为和不当行政政策时,都更加强化法治的作用,要求政府和企业的行为符合现有和一般法律规则,对于法治建设具有直接促进作用。
    目前中国的环境运动正在从小圈子--环保NGO、媒体、学者和文化名人、大学生、少部分当地社区的居民--的诉求走向以利益相关方的平民为主体的大规模街头抗争。这种变化恰恰是邻避运动所带来的。也许20年前我们谈到环境运动时,还只是认为是一个小圈子的、先锋人士的运动,但今天当我们看见环境运动的诉求已经成为一个动辄数万人甚至数十万人参与的过程,已经从一个NGO的小圈子运动走向了大规模运动,这个过程是邻避运动所带来的。
    其次,邻避运动把公民身份从原来我们所说的"个体存在"变成了"社区成员"的身份,在这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公民生存方式的变化,从便于控制的"单位形式"变成便于自治的"社区形式",这种转变带来了他们行为方式的不同,具体条件我列了5个方面:第一,集体共识或集体身份认同的构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联系;第二,中坚力量和支持性力量的成熟--城市中产阶级的理性行动;第三,社会组织和网络的完善--环境NGO和社区组织;第四,社会动员和行动方式的形成--短信、QQ、微博等即时通讯工具;第五,议题本身--环境保护成为各阶层利益的最大公共诉求。
    NGOCN:所以您说"邻避运动是更广泛和深刻的社会运动前奏"。
    唐昊:是的!虽然在国家嵌入市场和社会的状态下实现制度转型更加艰难,但体制外力量的成长会带来了新的动力。当然这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邻避运动的形成以及推动更广泛的社会运动的发生发展,我的一个判断是:它有可能成为社会转型的一个动力。这个过程中它所面对的难题是什么呢?由体制外的"无规则互动"最终要达到的却是确立一种更有权威的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不小的悖论。
    对于邻避运动,如何去解决以上这个问题?其实邻避运动并不像很多人评价的那样, "以邻为壑"、把污染推到别人家门去,它更多带来的是一种"民主激励"。也就是说,当厦门的反PX事件发挥了作用后,其他的城市群而效仿,使得整个中国社会的自主精神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不要在我家后院"最终形成的结果是整个生态环境、整个中国都变成"我们家的后院"。从欧美和台湾的经验来看,政府的积极回应是邻避运动能够推动社会进步、而不是社会分化的这样一个非常必要的条件。我也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中国的邻避运动充分利用了社会和政府的一个有力武器--维稳。之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对邻避运动积极回应,并不是他们认识到了环境问题有多么严峻,也不是认识到环境污染对公共利益的损害,他们惧怕稳定被破坏,在这个过程里,我们可以把"维稳"视作双刃剑。

  □采访、整理 袁俊诗(NGOCN内容主编)
  附注:什么是"邻避(Nimby)运动" --"邻避运动"最早出现在城市化进程中的欧美国家。起因是,垃圾处理厂等市政工业设施在建设中,时常遭到附近居民的强烈反抗。他们的诉求通常是"别建在我家后院"(Not in my back yard),其五个字母的英文简称NIMBY,逐渐用来定义居民希望保护自身生活领域 ,免受具有负面效应的公共或工业设施干扰的抗拒心理,中文译为"邻避"或"邻避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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