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爱护野生动物
唐锡阳
为什么我们要热爱野生动物?这个问题看来简单,实有讨论的必要。因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是一个涉及到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社会风范问题。现在有些社会组织和有识之士正在倡导热爱野生动物,开展“爱鸟周”、“生物夏令营”、“热爱野生动物知识竞赛”等活动。但许多人,甚至包括组织这些活动的人,认识并不一致。
为了把问题说清楚,本文先从分析几种看法着手:
提笼架鸟算不算爱鸟?
北京有个“养鸟爱鸟协会”。我不养鸟,不了解这个组织;但我爱鸟,总觉得一个社会组织把“养鸟”和“爱鸟”联系在一起有点别扭。人们愿意饲养一些观赏鸟类,训练它们说话唱歌,陪伴自己生活,正如许多人养猫、养狗一样,本来无需非议;但要把这个说成是爱,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可能是900年前的大文豪欧阳修。他在聆听山间《画眉鸟》的诗中写道:“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
柳宗元还以一首《放鹧鸪词》,记下了他破笼放鸟归林的实际行动。清代的郑板桥说得更清楚: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他不仅反对,而且提出了植树招引,为鸟类和人类共建良好环境的设想:欲养鸟莫如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
近代画家丰子恺作了一幅题为“囚徒之歌”的画,半空悬一方形鸟笼,笼中一鸟栖架上,作哀鸣状。他的老师弘一法师(即中国近代著名的文人李叔同)从旁题诗曰:人在牢狱,终日愁欷。鸟在樊笼,终日悲啼。
聆此哀音,凄入心脾。何如放舍,任彼高飞。
可见提笼架鸟并不是舆论一律的国粹。当然,上述古人对养鸟持有异议,主要是出自热爱大自然,出自人类的同情心。社会发展到今天,随着科学文化的进步,人们对野生动物的认识和感情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更不能容忍把提笼架鸟的行为宣扬为一种社会美德。我们还要看到一种情况:一个人提一个笼子不够,自行车上挂着四个五个,甚至一辆三轮上架着十几个笼子。养鸟之风刮邪了,自然刺激鸟市的恶性发展,刺激很多人到野外滥捕鸟类,在捕捉和贩运的过程中,鸟的死亡率高达数倍;而且捕鸟者不分青红皂白,物以稀为贵,越贵越捉,越捉越少,使得一些珍贵稀有的保护鸟类更加濒危。这些现象虽然多次遭到舆论的指责,但屡禁不绝。这和养鸟者、养鸟组织、养鸟文化能说毫无关系吗?
养鸟者可能要反对:“我们花那么多钱、那么多精力和时间来养鸟,难道不是爱吗?”这是爱,一种纯属个人的爱。但这些和我们所提倡的热爱鸟、热爱野生动物、爱护生物的多样性还不是一回事。譬如说,西方人喜欢去野外观鸟,随身携带一个望远镜、一本鸟的图谱和一个笔记本,在大自然中观察鸟的生活,寻找和发现鸟的种类。就好比野游、听音乐、看球赛一样,是一种精神享受。而这种享受,丝毫不影响鸟的自在生活。有的地方在观鸟的季节还正式组织比赛,把观鸟者组成若干队,看哪个队在一天之内看到鸟的种类最多,给予奖励。如果这个比赛的规模比较大,就等于对这个地区的鸟类区系做了一次本底调查。所以,这种吸引大家都来观察鸟、认识鸟、保护鸟的群众活动,把个人的爱和社会美德融合在一起的社会风尚,值得大大提倡。相比之下,提笼架鸟却不足取,而应当引导和提高他们的情趣和“爱鸟”方式。西方狩猎者也说他们热爱动物
养鸟者说他们爱鸟,西方的狩猎者也说他们热爱动物。他们认为人也是大自然中的一部分,人可以和动物赛智慧,赛机警、赛速度,赛力量,正如动物之间也这样做一样。这种说法如果是指远古的时代,还有几分道理。
一切生物,包括人,都是自然界的成员。既互相制约,又互相依存。猫吃老鼠,猫又离不开老鼠;老鼠也离不开猫,因为猫要以老鼠为食,而猫的猎捕可以强化老鼠的种群。在物质条件比较原始的情况下,人们既猎杀动物,有时候也被动物吃了伤了。这种竞赛和竞争还算是“自然”的。但如果是指现在,“赛智慧”包括人的手中这杆枪或其他先进武器,甚至包括大规模毁坏自然的行为,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过目前西方的狩猎活动的客观上帮助了自然保护,也是实际情况。那里由于猛兽猛禽的逐渐消失,许多种草食动物和水禽繁殖过快,如不加以控制,任其践踏植被,就会带来生态的极大破坏。通过科学管理的狩猎,譬如在狩猎的时间、种类、数量、雌雄、成幼等方面,都规定得比较严格,有计划地猎取其过剩的部分。狩猎作为一种娱乐和体育活动,不仅可以满足一些人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需要,而且由狩猎所征集来的相当可观的费用,又可以用于自然保护事业。譬如现在美国有一些允许狩猎的野禽是在南美繁殖的,美国每年就拨出一部分狩猎所征集的经费,去支援南美的自然保护事业,这种做法自然对自然保护有利。同时我们在欧美还看到一种现象,大批的自然保护积极分子正是狩猎者。这也不奇怪,因为他们通过狩猎实践,懂得了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懂得了不保护就将无物可猎的道理,懂得了动物和人类之间的生态关系。18世纪40年代在白令岛上发现的大海牛,既是荒凉海滩带难得的美食,又温顺成群易于围捕,从发现到灭绝,仅仅经历了27年;多达几十亿只的北美候鸽,其最后一只死于1914年,人们为了永远纪念这个消失了的物种和记取滥猎的痛心教训,还专为这只死鸟立了一个纪念碑。所以,在狩猎动物和自然保护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非狩猎者所不易理解的微妙联系。英国和国际一些著名的自然保护组织的发起人和领导人彼得·斯科特就曾经是一个狩猎爱好者。他在年轻的时候,走遍全国,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消磨在船上或沼泽中,带着猎枪跟踪着鸟类。在长期的猎鸟过程中,他成为一个最熟悉鸟、最了解鸟的人。有一次他击中了一只大雁。那雁落在沼泽里没有死,哀鸣了很长的时间。他既无法走近救它,又无法把它击毙。第二天那只雁还在那里,还活着。那凄厉的哀鸣和挣扎的情景,强烈地震憾着他的心,他说:“我对待自己最痛恨的敌人也不会这样,而它不是敌人,是一只可爱的雁。”从此以后,他不仅不猎鸟了,而且成为一个狂热的爱鸟者。画鸟,写鸟,拍摄鸟,研究鸟,在电视台主持爱鸟的节目,创建了诸如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等一些世界著名的自然保护组织,终身投入到爱鸟、爱动物、爱自然的事业之中。狩猎者成为动物爱好者,甚至成为自然保护的积极分子,这在西方是屡见不鲜的现象,同样我也相信,中国许多养鸟者随着认识的提高和潮流的发展,也会超脱个人的爱,真正成为动物爱好者和自然保护的积极分子。宗教慈善家的爱不可低估
还有一种,是宗教的爱。这包括许多种宗教,其中最突出的是佛教。他们止恶行善,戒杀放生,大致有三种说法:一是普渡众生,天地之大德日生,如来之大道曰慈,人物虽异,心性是同。所以蚂蚁也不能踩,鱼子也不能吃;再是生死轮回。今生为人不善,来世可能变牛做马,现在的动物,可能就是前世造了孽的人;三是因果报应。许多人离苦得乐,消灾避难,延年益寿,就是因为爱惜和挽救了一些动物的生命,因而得了好报。
我们可以不提倡这种爱的观点,但要充分认识到宗教从历史到现实在自然保护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中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而且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我在考察国内自然保护区的过程中,看到许多的珍禽异兽、奇花异木、名胜古迹得以保存下来,都和宗教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梵净山、鼎湖山、庐山等著名的自然保护区,历史上就是宗教的圣地。铁布自然保护区的梅花鹿所以得到保护,是因为当地的藏民认为它是一种“神兽”。西双版纳的亚洲象所以得到保护,是因为当地的傣族把它看作吉祥和神圣的象征。巴音布鲁克自然保护区的天鹅所以得到保护,是因为当地蒙古族牧民把天鹅看作美丽的天使和忠诚的象征。为新生儿祈祷时,他们总是说:“愿你像天鹅一样,大展宏图。”朱原来是一种广泛分布在亚洲的大型鸟类,现在前苏联没有了,朝鲜没有了,日本还剩下两只。中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1981年在秦岭南麓找到了9只,经过多年的保护,现在已经增加到50来只。这种鸟为什么急剧减少呢?因为它们选择巢区非常严格,必须有可供营巢的高树;靠近可以采食水生动物的水田;还要靠近一两户僻静的农家,以趋避猛禽及青鼬等天敌。近年来,由于大肆砍伐树木,改变农田耕作制度和施用农药化肥,使这种鸟迅速濒于灭绝。陕西洋县所以还残留这少数几只,主要是在这个偏僻的山区还沿用着传统的耕作方法,还残存着几块面积很小的坟山林——约200年树龄的青冈老树。按照当地的第习惯,为了保存古坟地的风水,这些老树才得以幸存下来,因此给这最后几只朱留下了一席栖身之地。
应该说,宗教和自然的关系,由来已久。宗教产生于史前社会的后期,当时生产力极为低下,人们还无法认识和控制火灾洪水、猛兽、雷电等自然力量以及人类本身的生老病死,幻想以祈祷、祭献或巫术来影响主宰自然界的神灵,就形成了最初的宗教意识和仪式。当社会出现了剥削、压迫、阶级以后,宗教又成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当科学还不发达,人们还不理解社会和自然应该如何相处的时候,宗教在保护自然、保护环境方面,确实起过很好的作用。因为他们一般都是崇拜自然、爱护生灵和注意美化环境的。他们许多关于人生、社会、生命、自然、宇宙的一些哲理性的解释,都是丰富我们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精神遗产。因此,许多具有宗教色彩的“寺庙林”、“功德林”、“风水林”、“放生池”、“龙山”、“圣鸟”、“祥兽”、“神木”等等,成为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自然保护区及其保护对象,绝不是偶然的。
这种保护自然的力量,我在访问欧美的过程中看到更多,自然保护已经成为许多宗教生活的一个重要课题。许多教徒正是出于宗教的信念,积极参加了各种各样的自然保护活动。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在成立25周年的庆祝大会上,特别邀请世界五大宗教——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在阿西西组织了一次规模巨大的联合行动,并发表了为大自然祈福的宣言,把自发的自然保护力量引导到自觉的行动中来,其意义正如这个基金会的主席菲利普亲王所说的:“这是一次宗教力量和自然保护力量的强大联盟。”据报道:10年之后,最近在伦敦又举行了一个同样的盛会。“保护就是为了利用”值得商榨
还有一种爱,更容易把人们引入误区。我看到在一次保护野生动物的集会上,有人郑重其事地把“热爱野生动物”改为“热爱益鸟益兽”。这个改动貌似有理,其实是不对的。改动者会立即反驳我:“难道我们要爱害鸟害兽吗?我们爱大熊猫、金丝猴、白暨豚,我们提倡爱青蛙、啄木鸟、猫头鹰,但我们永远不会爱苍蝇、蚊子、老鼠。”我说,就是苍蝇、蚊子、老鼠,也不能消灭。如果这些动物消灭了,那么吃这些动物的鱼类、鸟类、兽类也会被消灭,当然也会影响自然和人类,因为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生态系统之中。而且应该说,现在的苍蝇、蚊子、老鼠之所以多得使人讨厌,也是人类造成的。因为人尖滥捕滥猎和滥施农药,消灭了控制这些动物的天敌,又不注意环境卫生,才造成这些动物的恶性发展。话又说回来,如果苍蝇、蚊子、老鼠有朝一日真的濒危了,我们也应该爱它们,保护它们。把动物分成益害两类,这只是对人而言,或者说是对狭隘的人而言。即使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很难讲清每一个物种的益害。医学科学家用猴子的肾脏培育出小儿麻痹疫苗,使亿万儿童避免了夭折或终生残疾之苦;再如,犰狳是除人外唯一能感染麻风病的动物,秃鹫嗜食腐肉却能不受致命的肉毒梭菌的侵袭,这些都为防治人类某些疾病带来了希望;就是“四害”之首的苍蝇,也可以为人类间接和直接提供非常重要的蛋白质资源。巴西农业部于1956年委托生物学家Kerr博士改进蜂种。他当年引进了30多箱“塞内加尔”蜜蜂(就是在非洲蜇死了中国专家的那种蜂),因其中25群逃离了蜂箱,飞进了圣保罗郊区的森林,与当地蜜蜂杂交而产生了一种非常强悍和凶暴的蜂种,造成了连续30多年的“杀人蜂”大祸。这害之大,可以说是到了“人人皆欲诛之”的程度。但最近的消息报道,由于这种蜂能够更快更有效地传播花粉和采集花蜜,给巴西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现在已不是“皆欲诛之”,而是高价收购。一只普通欧洲蜂后售价为七八美元,而这种蜂后高达400美元。动物给人类在衣食、住、行、医药和科学进步等等方面提供的用场,可以说是太丰富了;但对动物的种类来说,对大自然来说,人类的认识还仅仅是“沧海一粟”,我们可能看到了它的害,没有看到它的益,或者说这方面有害,那方面有益;废之有害,用之有益;今天有害,明天有益;对人有害,对大自然有益。所以,光从人的眼前角度来谈论动物的益害,是片面的,短视的,是人本位的因此也是错误的。
同样的理由,“保护就是为了利用”这种目前流行甚广的说法,也是出自人本位,也是狭隘的和不确切的。保护自然的目的包含着利用,但不仅仅为了利用。我们的目标比利用要广泛和深刻得多。我们要看到一个严峻的事实,很多动物正是在“利用”的情况下走向死亡的。如前面提到的大海牛、北美候鸽,以及中国近年灭绝的犀牛、高鼻羚羊、新疆虎等等,都是痛心的无法弥补的过失。现在提出“保护就是为为利用”这个口号,似乎只有在“利用”的刺激下,才能发挥“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在这种口号下,目前出现了一股人工饲养热在各地有泛滥之势。人工饲养本来也是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的一个重要措施。这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把一些严重濒危的动物从原栖息地转移到动物园、水族馆、畜牧场或专门的保护中心,经过人工驯养和繁殖,恢复到一定数量以后,再重新放回到原栖息地安家落户,各处兴种群。如抢救麋鹿、扬子鳄、蒙古野马、欧洲野牛、黄颈黑雁、关岛秧鸡等等,都是成功的事例。再是通过人工饲养以缓和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譬如鹿茸、麝香、熊胆都是必需的重要中药,但鹿、熊、獐又是稀有应当保护的动物,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一个办法就是发展人工养殖事业。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热衷于这方面,其弊端也出在这里。一些违法者钻这个空子,打着人工饲养的招牌,实际干着破坏自然的勾当。养蛇的借此捕捉和收购野蛇;养娃娃鱼的借此捕促和收购娃娃鱼;养活熊取胆者借此脯捉和收购野熊;甚至出口猕猴者可以伪造档案,把捕捉收购来的野猴说成是人工繁殖的。我们眼看着许多珍稀动物在“保护就是为了利用”口号下日益濒危,怎能熟视无睹呢?而且我们还要看到一种现象,有些珍稀动物人工饲养得很多了,但野外濒危的状况并没有缓解,如梅花鹿人工饲养已经多到过剩的程度,而野外的梅花鹿却几近绝迹。看来有些特别濒危的动物,只有和象牙、犀牛角一样,断然采取禁止使用和贸易的措施,才有可能改变濒危的状况。正确的爱基于生态学的观点
什么是正确的爱呢?通过对上述种种情况的分析,问题比较清楚了,再明确说就是,我们对动物的爱是基于生态学的观点。什么是生态学观点?简单说来,就是要按照大自然本来的面目和自身的规律,来认为自然,研究自然,保护自然。地球本来是个有机的统一体,一切生物都生长、繁衍、进化在这个统一体之中。大诗人李白说:“天生我才必有用。”这话适用于人,同样适用于一切生命。任何组成天然群落的物种都是共同进化过程中的产物,各个生物区系的存在和作用,都是经过自然选择的巨大宝库,各个物种和人类一样,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环节,在漫长的进化发展过程中共同维持着自然界的稳定、和谐和进步。在这个五花八门的生物圈中,谁能适应准发挥优势,谁被淘汰,这是在自然历史的长河中物竞天择、不断演化、不断优化的结果,既非上帝所创造,更不能由人类来主宰。这就是大自然为什么拥有物种的多样性、遗传的变异性和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大自然为什么空气清新,生机盎然,山青水秀,百花齐放,百鸟争鸣,万木争荣;为什么大熊猫、树袋熊、蓝鲸、巨杉、金花茶、热带雨林和我们同在;为什么珠穆朗玛峰、亚马逊河、贝加尔湖、阿尔卑斯山、太平洋和我们同在。地球是我们人类和一切生命的摇篮,是我们的家园,是我们的天堂。她很大,但不是无边无涯;她很美,但不是青春永在;她很富饶,但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放眼宇宙,大小星球无数,又有哪个可以和地球相比?
过往历史无穷,又有什么样的奇妙想象可以比喻现在的世界?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第一个登上月球,当站在38万多公里的远处看到小小的地球时,他深切地感到,地球不仅是一绿洲,一个孤岛,而更重要的是它是唯一适合人类生存地方。他说:“我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那样突然警觉到,保护和拯救这个家园是如此的重要。”我们作为生物界的精华而又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来到这个宇宙间仅有地球,很偶然,很幸运,也很自豪。所以,我们爱这个丰富多采的世界,爱这个统一和谐的大自然,爱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命现象,更爱我们的子孙——希望他们永远享有和我们同样美好或者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2000多年以前从亚伯拉罕年代开始,就流传下这样一个故事:两个人在水上划着一条小船,其中一个人忽然凝视着自己脚下,坚持认为他有权对属于他的地方,做任何他想要做的事,甚至把船凿一个洞。另一个人告诉他,他们两人是同坐在一条船上,这样做会使他们两人都沉下去。所以犹太教认为,达个脆弱而美好的世界里,我们只是一个过客,应当共同保护我们的小船,一起划着向前航行。?
19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给皮吉特濠印第安人写信,要买他们的土地,酋长西雅图回了一封非常深刻而动人的信。大意是说,土地是我们的母亲,动物和植物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怎么可以出卖他们呢?上述种种,应该说都是朴素的生态观点。他们为什么会在生活还比较原始、科学还不发达的环境中,产生如此睿智的思想?这不是古人超越今人,而是他们直接生活在大自然之中,比我们更接近大自然,对大自然的体验比我们更真切,因此他们的出发点、思维方式和哲学观和我们有所不同。我们离大自然越来越远,近代科学越来越专业化、学科化、纵深化的格局,也促使人类在观念上偏入误区,把自己从所属的自然界中“拆卸”出来,甚至凌驾其上,妄图“征服”、“主宰”和“改造”大自然。是生态学的崛起和发展,帮助我们回到自己的位置,从大自然中认识大自然,认识人类自己,懂得了只有在总体上协调好人类与其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人类社会才有光明的前景。因此我们当务之急,应该是在自己和广大群众之中建立起生态伦理、生态道德和生态文明。并在这个基础上重新调整好人类自己的观念和生活。正是当前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浪费的病态现实,摆脱物质富裕,精神贫乏的困惑,提倡追求一种精神自在、不受物役,天人共泰的潇洒生活。这是一个非常新的、非同寻常、不易做到的课题,但必须努力去做。
所以,我们的爱,不同于“提笼架鸟”、“养猫养狗”的爱,也不同于狩猎者和动物“竞赛”的爱,也不同于宗教“普度众生”的爱,也不同于“只爱益鸟益兽”、“保护就是为了利用”那种人本位的爱,而是从生态和生态学观点出发,我们要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中的一切物种,特别是濒危的物种。但现实已使我们痛感到,生物物种的急剧消失,已经威胁着整个自然界,也威胁着人类自己。这话并不是危言耸听,保护一个物种,就意味着保护若干物种,就意味着保护一个生物群落,就意味着保护一个生态系统;反之,破坏一个物种,就意味着破坏若干物种,就意味着破坏一个生物群落,就意味着破坏一个生态系统。而世界是相互关联的,这种保护和破坏,必然会影响到地球的稳定和人类的未来。有位生态学家打了个比方:消灭一些物种,就好比拔掉飞机上的一些铆钉,看来问题似乎不大,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飞机已经不再是安全了。纵观世界的种种急剧变化,现在应该说,我们这架飞机已经很不安全了。正是基于这种观点,才加深了我们对野生动物的认识、感情和爱。原载《科技日报》1995年8月8日
作者是《大自然》杂志原主编
大学生绿色营的创办者和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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