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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界的“恶人”们(6.2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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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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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1: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纵观论坛里人气鼎沸,每一位朋友都很好、很执着、很单纯、很有理想,我们共同构建了当今和谐的环保界。但这却并不代表环保界就没有“恶人”,有人仍然在四处披着环保的外衣“招摇撞骗”,有人仍然借着“环保前辈”的光辉形象忽悠少男少女的“环保晚辈”,有人活跃于论坛一副“说教者”、“领导者”、“杰出奉献者”的嘴脸……我忍了很久,今天终于忍无可忍,要开始叫了……

  这些人之所以是“恶人”而不是恶人,因为最多称得上小恶,远比不及张纪中之流的大恶,对祖国的秀美河山基本上构不成任何危害,或者说没有能力构成任何危害。但是,他们是活着着的存在的,如此的平民、草根,离我们如此的近,也许这会他们正同我们在一个论坛上灌水,也许明天的活动就能看见他们。并且,他们让我像吃了苍蝇一样极度不爽,所以我要开始叫……

  叫之前我必须要提到一位黄前辈,此人叱刹环保界许多年,堪称“扫恶前锋”、“中国环保界扫恶第一人”,多次被冠以“疯狗”、“非典”等美名。此人好咬人,以“稳、准、狠”著称。环保界多人被其咬过,上至70余岁老翁,下至初入大学之小P孩均难幸免。此先生咬人又极具智慧,注重策略,向来对事不对人;打击面小,泱泱环保界也不过掐指数人被咬;教育面宽,无数信男信女对其膜顶崇拜,更有诸如我等闭门研习其咬人真经;注重证据,从不骂人,最多骂事。

  在此,我们先公示几位被其咬出来的“恶人”。当然,此先生很忙,不能一一亲自去咬,其中有部分是本人狐假虎威模仿其彪悍咬风代咬的,希望不至于被安上高鄂狗尾续咬之罪名。

  环保“恶人”第一位首推王某某,中国王姓名众多,读者恐怕很难对号入座,其实我也一直在希望你对号入座和不希望你对号入座之间犹豫。但是王某某之恶人恶迹绝对是国内少有、国际罕见。我们来缩小下目标范围,首先他被退学了,而且是从一所很烂很烂,烂得我至今还记不得其名字的学校退学的。其次,此人善于伪装,为自己带上了非常高尚的光环,并在些光环下从事着种种肮脏行径。他绝不会仅仅是通过光环来赚取无知者崇拜那么单纯。正是这光环蒙蔽了许多人和组织的眼睛,被王某某骗取了不少的财物,而且目前还在继续者……在此我表示非常遗憾。同时,也为前面提到的黄前辈未能对其彻底暴光表示非常遗憾。那么你要问我知道这个人是谁吗?当然知道,但我不会说。虽然我爱好咬人,也有点傻,但还不至于傻到告我名誉侵权的地步。那么我们继续来缩小范围。由于其擅长于言辞表达,并有着获得老年同性男子好感的非凡魅力,他参加过一次全国性的轰轰烈烈的环保运动。好了,提示条件就是这么多了,如果你猜到了他是谁,那么请不要告诉我,我糊涂着在,也请你一起来糊涂。

  至于NO.2张某某,他多少有些冤枉。他不过是为自己争取(是否合法争取在此就不多议了)到一个国际会议的机会。在一个物欲的社会,人的自私和独占心理也属常情。当一种新生力量对抗另一种权威力量,双方互咬的时候,他选择了沉默。这并未逃过我们一直提到的大智大慧黄先生的敏锐嗅觉,黄先生百忙之中没有忘记咬他一口。但是在那个战乱纷飞、群人共咬的时期,张某某受到的打击毕竟是很轻很轻很轻的……但是做为一个不是“恶人”的人,得了便宜是不应该再出来卖乖的,张某某却卖了,所以按照我的逻辑,张某某他是一个“恶人”。原来以为其既然被咬了,也就该老实点,不至于“十年怕井绳”,也该稍微低调一些。而事实上,张某某从“**国际会议”荣归故里--中国,还多了一个**网络***的头衔。据小道消息,会议期间张某某为了得到这个***头衔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真情告白,其他人被打动也好,同情也好,可怜也好,反正张某某最后获得了这个头衔。再然后,其又到处蹦哒,到处忽悠,当上了什么版的版主,一副专家牛人的姿态。有时我就不明白了,这样的人哪来的自信,哪来的勇气?我实在也看不下去了,我忍不住想多咬他几口……

  其他的恶人,当然还有很多,肯定也包括我自己在内,还没想好怎么咬,卖个关子,下回再继……

  我是个新手,怕咬得不好,丢人现眼,所以匿了……

  以上文字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也请各位管理员、版主本着娱乐、宽容的心态,允许本文在“休闲茶馆”的存在……

(2007年6月18日)

收到版主的短信息,问能不能去掉“恶人”们的姓?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对待恶人还要姑息,为什么还让他们在为害一方,为什么不能走毛主席“打倒在地,再踏上一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的气魄。

如果行恶者也要受到保护,那么南京吕某、绿石、下文的受害者以及其他我们不知的受害者,谁来保护他们?

在征询当事人的同意,隐去当事人姓名发表以下尘封两年的申诉,希望大家能明白我为什么如何生气、冲动。


一个快要走向犯罪道路的大学生
  我叫***(受害者,在此略去所有当事人的名字,villain注),一个快要走向社会的大四毕业生,长这么大,50元钱都没有丢过,却在一周前发生了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情:在一个叫王**(即上方提到的恶人1,villain注)的朋友家丢了1400元。

  2005年11月27日星期日,一个朋友托我转交1400元给另一个朋友,但他们没有事先商定好时间,一个上午我打了不下于10次电话,都找不到我要转交的人,下午我和王**等一行三人便按照事先约好的到高科技广场去维修电脑,下午5点钟左右我们三人分开了,我和王便回到了我的住处(车程一个小时),回来时大约10点多钟。时间已晚,于是1400元就没有给他,一直放在我身上。晚上我想洗澡,便和王**到他家去冲热水澡了。洗澡之前我还检验了我的随身物品,而要转交的1400元则一直放在我身穿的白色衬衫口袋里。晚上洗完澡睡觉已是凌晨1:00了,一觉睡到28日上午9:45,可能是有点着凉了,所以才睡这么死,朋友叫醒我的时候头有些晕,起床的时候差点摔倒,王**说你衣服还没有洗吧,你拿过来放在洗衣机里洗,我说好的同时便把装了1400元的内衣给了他,之后我全不知道了,一直做在电脑旁阅读材料,也因为比较冷,所以下午三点我们才出门,一上出租车,我突然察觉我要转交的钱不在身上了,这才发现钱丢失了。当然我也非常冷静,因为我知道钱是放在衬衫口袋的,洗衣服也不可能洗丢的,所以办完事才打的回去的,约合半个小时。但回来找的时候,却没有发现那1400元,我问王**了,他非常肯定的说给我凉衣服的时候没有发现,不过意外的是我在他给我凉衣服的下面发现了一张有明显洗衣机洗过痕迹的100元纸币,而我丢失的1400元是13张100元纸币和两张50元纸币,同在我内衣口袋的还有一张电脑公司的名片,按理说这么一大叠的纸币在凉衣服的时候是很容易发现的,但他说没有看到,这也难怪,可能是我衬衫口袋里真的没有装钱呢,但那洗过的100元纸币又该如何解释呢?面对这种情况我又能说什么呢,只好努力的寻找一丝痕迹,在内衣上发现有小小的碎纸片,在打开洗衣机里也看到很多小小的碎纸片,还有几个小一点纸团子,这样的结果让我非常确信,丢失的钱一定是在洗衣机里,所以我立马要求打开洗衣机的缸,但费了半天的工夫也没有打开,到是把洗衣机拆散了架,只好打电话给客服,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客服传了话是现在没有上门维修的师傅了,让我等到明天的上午,无奈之下只好委屈求全,终于在第二天上午十点半左右盼到了维修师傅的到来,在简单的说明事情原委后,维修师傅笑着说:“不论是多少钱在洗衣机里洗,一是不会被洗烂;二是肯定不会被吸到缸内的,要是有钱的话,经过洗衣机一洗,一般是飘在最上面,吸到缸内的可能性太小了,除非是硬币。”但是我还是执意要打开看看,因为我不想怀疑我的朋友会做出如此小人的行为,可结果早就在维修师傅的预料中------这已经是事情发生的第三天了,也没有任何现场而言,我也没有去报警,只好全当倒霉,也不想去怀疑我朋友,毕竟我没有任何证据,只是我的片面之词而已。警告自己以后不可以如此大意,交友处事要倍加谨慎小心。这一天是2005年11月29日星期二,我不会忘记这个深痛的教训。于是下午我便约了那个朋友,自己先把钱垫付给他,当时我和王**一起去的,一路上王**还跟我说最近手头紧,只剩下了90多元了,还好下个月5号就发工资了,到时候叫北京的**给我打过来就行了啊,说着还把钱包打开给我看,我不知道是向我证明什么,还是平时就有这个习惯,我也很配合了看一下,还说了一句:哎,在外花钱就是大,没有办法啊!下午4:25我们去了一家中国农业银行,我把取了钱直接给那个朋友,回我的住处。

  按理说这件事情到此也就结束了,没有一丝可以追回的痕迹了,可话不落音,30日上午我到他家去拿我的洗漱用品时,发现他买了很多东西,其中一件衣服折下的标签显示RMB649.00,我当时硬是压住火候,向其他朋友打听他装的衣服是不是新买的?朋友发短信告诉我是的,而且是在29日晚上在一家商场买的。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购买价格昂贵的物品,而且身上只有90多元钱(他自己下午说的),至于这资金的来源我也不用直接说明了。认识这样的人,真没有意思。一个下午我在联系身边的好朋友商量应对方案,可是我的处境的确不好解决这种事情,尤其是我没有证据,所有的证据都是事后的表征,属于感性的东西。在一个好朋友的建议下,我当天晚上称我要报警,利用心理战术给他一次机会,一开始他听我说要报警,有些异常,但毕竟我是在电话里说的,而且要到明天才能报警,他有足够的时间去缓冲,后来他也就任我和其他的朋友怎么说,他就是不配合,没有办法,12月1日上午,我去他家报警了,本想利用此战胜他最后的心理防线,可是他说:你报警吧,我一会要出去。在我和小区的片警取得联系后不久他就出门而走,在得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我认真交代每一个环节,凭借他们多年的经验看是否可以侦破,但给我的答复很无奈:此案不能立项。又怕我不理解,带我到派出所咨询刑警队,结果仍然一样。当时负责接待我的民警还给我举了很多令公安机关也无奈的案例,他也提我抱怨说有些事情,明知道是他干的,却拿他没有办法,法律是叫有效证据的,这正是社会上存在一些不法分子的根源--------

  为什么说社会是现实而且是残酷的?我现在总算明白了,正是社会上的一些素质败坏、行为恶劣的人造成的,他们利用这个社会的法律空白来保护自己,在一个地方招摇撞骗,等到没有容身的空间和社会环境,再起航使向地球村的另一个向方向,行使自己惯用的招术,污染另一片天空。如此而已。回想现今大学校园里高喊的“权益”,好象只教会了我们待人处事要谨慎小心,要敢于向侵犯他人利益的人或事做斗争,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当我真正面对困境的时候,却得不到正义。这又能说明什么????这不禁让我崇拜武侠小说里的英雄好汉,行侠仗仪,抱打不平,难道我们的社会要倒退,才可以解决此等困境????

  这件让我非常窝心的事情,发生了一个星期,今天做在电脑旁边冷静的思索脑海中每一个细节,也抱怨许多,目的只在于警示自己告戒社会,呼吁社会商定一种制度,解决千千万万个即将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可能面临的问题和社会上处于这种困境的人。
(2007年6月20日更新)

To 某些“东郭”管理员:上文提到的受害者是某环保团体的成员。王某某以其自诩***营员、“环保前辈”的称号,才取得受害者的信任,行骗成功。而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
  休闲否,娱乐否,庸人自庸,慧人自明。
(2007年6月2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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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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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0 23: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善意的提醒!
------------------------------------------------------------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环境协会 协会邮箱huanjingxiehui@163.com 协会论坛 www.xjtuhx.ngo.cn/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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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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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1: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垃圾的人啊!
我只想穿过前面坚硬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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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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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07-6-21 13: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My  life  is  limited,  but  learning  is  limitless.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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