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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万林木业:我们合法经营,没有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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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4: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口晚报网11月9日讯:
   光村镇基地大门.jpg
  近期,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称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涉嫌“以传销模式非法集资”。此帖一出,社会一片哗然。网友纷纷参与讨论,并对万林木业的某些做法提出质疑,一时成为社会焦点问题。而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也一时身处风口浪尖,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对象。
  
  近日,针对网友的质疑,本网记者前往儋州,对万林木业有限公司及其造林基地进行了实地采访。
  
  据了解,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是一家专门从事营造速生林、丰产用材林及深加工的高科技营林企业。此外,公司还进行林间种植香料、中草药及林间养殖加工销售。  
    光村镇基地内景.jpg
  目前,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已在那大镇和海口市设立了营林管理指挥部、办事处及分公司。万林木业将造林与板材深加工结合成产业链,以产业带动造林的市场化,开发的造林基地主要分布在海南西线的儋州、东方、昌江、澄迈等比较适合种植桉树的地区,至今,万林木业已拥有1.8万亩的造林基地,已种植林木面积1.5万亩,并计划再用数年时间造林达到10万亩。
     排浦镇二号叶榕基地  .jpg
   “为加快基地发展,公司于2004年底采用对外招商合作的方式,即以种植好的林地与社会各界对发展林业感兴趣的投资者合作共养桉树基地,对外合作比例为公司执有基地的40%。”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穗瑜告诉记者,此举既能加快公司的自身发展,又能解决很多想投资林业又苦于缺乏时间、技术、管理经验的投资者的风险问题,达到双赢效果。
 光村镇一号榕妙基地.jpg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会与每位投资者签订一份《合作造林协议书》,合作期限一般为6年(林木的第一个产材期),并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建设速生丰产林。”江穗瑜说,《合作造林协议书》一旦签订就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以拥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种植、管护技术及林木有关的管理、劳务做为出资,而投资者则以货币做为出资。
  
   “此后,公司将立即为投资者申请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明确投资者的地块范围、面积、林木蓄积量等森林资源情况。”江穗瑜向记者介绍,从2004年至今,社会上已有400名投资者与公司签订了《合作造林协议书》,并有300人以上拿到了《林权证》,他们将成为海南第一批合作造林的真正受益者。
  
  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那大镇军屯大道。在公司的办公室,江穗瑜等人向记者展示了近20份《土地承包合同》。据了解,这些合同都是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户签下的。“公司承包下这些土地,就是为了打造实实在在的造林基地,既为公司自身负责,也为投资者负责。”江穗瑜说,有了造林基地,才有可能为公司和投资者谋利,才能让投资者的心里感到踏实。公司绝不会空置和闲置任何一块承包下来的土地。否则,等于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记者看到工商、税务等各个部门的登记证件一应俱全。市场总监李硕昉向记者出示了数份公司与投资者今年10月份签订的《合作造林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公司负责提供林地,且每亩种植126棵桉树(U6),其中60棵六年生(单株胸径20CM以上)为投资者所有,其余为公司所有。
  
  协议规定,合作造林款由投资者提供,公司包干使用,负责对林地进行管护。此外,协议还规定公司要确保合作期满时,投资者的产权林木每亩蓄积量不低于15立方米,超出部分归投资者所有,不足15立方米,公司用自有林地中同等规格的林木补足15立方米。
  
   “协议上这样明确规定,我们公司就是要确保每个投资者能够在签订协议6年后有所收获。”李硕昉说,在合作期内,如果林区的林木发生盗伐、风灾、火灾、病虫害等情况,所损林木由公司从自有林地中按同等规格的林木赔偿给投资者。
  
  那6年下来,投资者是怎么赚钱的呢?李硕昉抽出其中的一份《合作造林协议书》,向记者进行了详细介绍。
林权证》内页.jpg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上上投资者名叫王XX,是一位海口市民。他在协议上认购了公司的20亩林木,位于儋州排浦镇一号叶榕基地。王XX向公司缴纳了10万元合作造林款。“如果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计算,6年后,王XX是这样赚钱的。”据李硕昉介绍,20亩林木,按每亩最低的蓄积量15立方米计算,王XX一共拥有300立方米林木,而按照目前市场平均价格700元/立方米计算,王XX6年后的回报是18万元,年回报达到13%左右。
  
   “当然,林木的市场价格时升时降,但即使按照价格最低的纸浆林出售(约450元/立方米),投资者最终还是赚钱的,只是赚多与少的问题了。”李硕昉十分肯定地说到。
  
  采访过程中,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高层向记者提供了今年初公司为部分投资者申请办理的数本《林权证》。《林权证》非常正规,不仅有国家林业局的印章,还有地方政府及其林业部门的盖章。此外,还对森林、林木、林地状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李硕昉告诉记者,投资者拿到了这样的《林权证》,就等于拿到了一本“绿色存折”,只安心等待小树苗长大,最后获得回报。据悉,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至今已为投资者申请办理并颁发了六批《林权证》。  
    公司为投资者申请办理的《林权证》.jpg
  在儋州采访,根据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的指引,记者分别前往该公司的排浦镇一号叶榕基地、光村镇二号白沙塘基地、雅星镇八一基地、海头镇二号禾经基地、海头镇三号干担基地等林木种植基地参观,各个基地管理井然有序,林木长势喜人。
  
  江穗瑜告诉记者,目前万林木业的种植基地主要集中在儋州各地、昌江的海尾镇及东方的新龙镇。江穗瑜透露,为保障客户收益不受损失,公司在这些基地中自有60%的林木。而只有这样,在意外发生时,公司才能及时从自有林中补偿客户的损失。并且在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自签约合作之日起两年半后如乙方因疾病、出国、移民或其它急需资金情况下,不能继续履约,需要转让林权的,甲方将给予受理,乙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只需承担相关转让费用”,让客户更放心的和公司合作。
  
  针对互联网上存在公司涉嫌“以传销模式非法集资”的说法,江穗瑜随后给予了回击。他说:“我们公司是在真刀真枪实干,一切经营合法,并没有非法集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到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及其种植基地进行实地参观和监督。”
  
  据了解,今年5月份,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曾要求海口市工商局龙华分局,协查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驻海口的一个办事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但经过调查,工商部门并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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