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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如何实现超前管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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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0 19: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境保护工作如何实现超前管理 文/刘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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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红星 来源:湖北襄樊
日期:2004-12-17 总浏览: 58  
当前位置:自然之友 >> 个人作品 >> 环境保护工作如何实现超前管理 文/刘红星


(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刘红星)

  目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管理对象是对水环境与大气环境的管理。水、气是生命之源,这二者直接关系到生命的存亡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质量恶化具有不可恢复和不可逆转的特点。昆明滇池和淮河水质恶化投入巨资,治理效果不佳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环保专家叹息道,淮河流域小造纸产值累计不过500亿元,而治理其带来的污染需要3000亿元的投入,达到生态功能水标准还要100年的时间!这个事实证明,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是一条死“胡同”,是得不偿失,后患无穷的愚蠢做法。鉴于以上特点和原因,环境管理超前执法,超前管理很有必要。面对水资源逐渐枯竭,人类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要量快速加大的严峻形势,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实现超前管理,把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限制在国家规定的容许范围内。
  如何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超前管理?笔者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含义,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经济建设,为超前管理提供思想保障。

  科学发展观就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学习全会精神,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与方法去认识发展,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眼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局部发展与整体发展的关系,注重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坚持可持续发展。科学的发展观认为,发展是个系统工程,有目标、方向、过程、结果。如果我们只强调发展,不注重方向、目标、过程、结果,就会误入盲目发展,无序发展,反向发展的歧途。科学发展的方向是符合人民利益的方向,科学发 展的目标是符合人民利益的目标,科学发展的过程是符合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过程,科学发展结果是符合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结果。那种为谋财而不惜害命,为了个人和局部发展而不惜危害整体,为眼前发展而不惜危害长远发展的做法是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人民利益的反向发展。是片面强调发展造成的恶果。由于这种思想泛滥给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严重阻力。在全国上下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理论上、政策上、行动上全面纠正片面发展,盲目发展,无序发展的错误。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经济建设,协调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位置,理顺环境管理体制,为超前管理创造体制保障。

  由于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1972年《环境宣言》开始,许多国家都把环境保护工作上升为国家职能,并在宪法里做出规定。我国也将环境保护列为基本国策,在宪法里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党中央也明确提出,环境保护是各地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系统的管理体制与行使国家职能,实现超前管理目标不相适应。为强化环境管理的国家职能,实现超前管理,首先应该摆正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级别。许多地方为强化公安工作,由地方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借鉴这个做法。中央由国务委员、甚至是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地方可以由政府副职兼任局长。这样可以提升管理级别,树立超前管理的权威,对环境保护相关机关能起到有效协调作用。其次、环境保护系统要以国家管理为主,地方积极配合的管理方式。管理权应集中在中央,集中在部门,包括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干部配备等问题;这样做的好处能保证环保经费的落实,保证人员素质,防止素质低下、机构膨胀、地方领导的不当干预等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因为要行使国家的管理职能,对地方的盲目发展,片面发展,形成制约,对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项目进行限制,难免于地方的眼前发展发生矛盾。目前,我们的管理体制是环保部门干部以地方管理为主,经费由地方划拨。这样以来就很难形成制约。现在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知情不报,不能严格执法就是因为“饭碗”问题、“帽子”问题,因此要看地方领导的脸色行事;有的甚至为了讨好地方领导,放弃国家的环境管理权。这都是现行体制造成的弊病。其三、环境管理权要相对集中。集中到环保部门来,防止其它部门为了部门利益与环保部门争权争利,影响对环境的管理。

  三、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对环境执法的监督,为超前管理创造制度保障。

  首先,建立完善的法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这也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要实现法大于权,制约权的立法目标。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权力于义务相统一的立法原则,在赋于权力同时,明确相应义务,对不承担义务的造成危害的权力人,应追究相应责任。特别要加强对环境执法权的监督,要引入公众监督机制,环境权为公众所有,全人类共有,环境遭到破坏,任何人都有追究权。其次,严格对立法权的监督,规范立法行为。以防止为部门立法,为部门争权的现象。再次,排污收费制度及相关的经济处罚制度要严格、规范、完善,与立法目的相吻合。为何各地环境保护方面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为何沱江污染事故造成几亿元的危害,对肇事企业只有百万元罚款?这种现象的出现违背了立法目的。排污收费的立法目的是用经济手段来促使污染企业治理。企业缴纳的排污费应该高于治理成本。可执行情况相反,不少污染企业都在违法排污,长期以来,只缴费,不治理。这些现象的存在,有地方保护的原因,也有法律上的缺陷,应该完善。

  四、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为超前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环境管理要想实现超前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必须做到科学监测,准确预报。环境监测工作是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是环境管理的前提和依据。环境保护部门每年都应该向本级政府呈报本地区的《环境质量报告书》。这个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是以环境监测数据为依据,对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对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是国家和各级政府超前管理的依据。可惜,这项工作有的地方多年不搞了,有的地方搞了也是个形式,没起到科学监测、准确预报、及时解决问题的目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因为环保经费紧张;二是有些地方领导,只顾眼前利益,眼前政绩而忽视环保工作,不敢揭露矛盾,暴露问题。当年淮河流域环保部门如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及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作出报告,国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淮河流域水质恶化就不会发生。现在一些地方的水质污染逞逐年加重的趋势,特别是南水北调的调水区,调水后自净能力将大幅度下降,水质恶化就会迫在眉睫。为防止水质恶化的悲剧重演,各地环保部门要重视《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写工作,切实做到科学监测,准确预报,为超前管理提供依据。

  现在有些地方重经济建设,轻环境保护,环保部门重收费,轻管理,忽视环境监测工作。有些地方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难以合理解决,所给的编制与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相符。有的国家二级站省政府解决了相应的编制问题,而同级政府长期以来不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解决编制问题,给环境监测站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些站长期以来既担负着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常规监测任务,也担负着为地方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的任务。由于经费紧张,长期以来只顾生存和创收,无力对仪器设备进行更新,这样的情况,怎能完成科学监测准确预报的任务?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承担国家环境监测网络常规监测任务的站,应该收归国家统一管理,包括人员编制,干部配备交流,监测经费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五、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为超前管理提供素质保障。

  环保工作关系重大,环保工作者应该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这是前提。其次、环保工作专业性强,知识面广,要有综合素质,多样性的人材才能担当起重任。为达到以上两个基本点,一方面要把好进人关,把优秀人材选进来;不要让低素质人员流进来。另一方面,环保系统内部要加强学习,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湖北省襄樊市环境监测站:刘红星    邮政编码:441021

作者简介:刘红星,男,1955年出生,1972年高中毕业,1978年进入环保系统,中共党员,环境监测工程师。1990年经自学获得武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文凭,2002年经自学获得武汉大学《法学》本科文凭;《强化环境管理的国家职能》一文被武汉大学评为优秀论文,并于同年10月在《城市环境》杂志上发表。




作者: 刘红星
来源: 湖北襄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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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0 22: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难懂
勤勉誠\\\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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