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溪环保公益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733|回复: 0

建议设立环境审判庭

[复制链接]

796

主题

1687

回帖

7万

积分

太平洋

积分
78772

社区居民

QQ
发表于 2008-3-10 17: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宗边 日期:2008-03-10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建议,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成立环境审判庭,强化环境保护。


  吕忠梅指出,近年来,环境投诉逐年增多,但环境纠纷司法救济途径相对滞后,环境诉讼案件数量并未出现相应的增长,仍然存在环境犯罪没有被依法追究、环境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情况。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2002年~2006年,有关环境问题的举报平均增长率约为87%,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环境诉讼案件数量并未出现相应的增长,2004年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453件,2005年只有1545件,2006年略有上升,但也仅有2146件。

  这种情况,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吕忠梅介绍说,长期以来,有关环境纠纷案件都是在普通法庭审理。但是,环境诉讼案件往往由于涉及的受害人较多、牵涉到地方利税大户、法官环境知识欠缺、受害人缺乏相关知识无法举证等原因,审理困难。

  吕忠梅说,成立专门的环境审判庭来克服环境诉讼障碍,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法律也规定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其他审判庭,在司法实践中有地方法院进行过尝试,效果良好。同时,我国还要加快填补环境审判的立法空白。

  吕忠梅建议,我国应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审判庭,有助于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提高公正力;针对一个污染源致使不特定的多数人受害的现实情况,跨区域设立环境审判庭;培养具有环境知识的法官人才队伍。

  据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被批准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并成立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庭,专门审理环境违法案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在就此积极调研。 


《中国环境报》2008-3-10
[fly]做事情做就做好,要不就别做![/fly][move]人生如棋,大胆者举棋从容落子有声,胆小者心思缜密步![/move]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济溪 ( 京ICP备17053947号-1 )

GMT+8, 2025-7-27 15:07 , Processed in 0.027388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