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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大学生论坛章程(成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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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22: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性质
第一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是协调各高等学校中倡导环境保护类社团的机构;是一个按自愿原则组成的联谊组织。
第二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政策及高等院校的各项制度;在各成员社团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其决议不对成员社团具有行政约束力。
第二章  宗旨与活动
第三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以倡导校园绿色文明、提高大学生环保意识、推动环境保护运动为宗旨。
第四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支持各高校中倡导环境保护类社团开展有自己特色的环保活动,为活动寻求专业技术、大众媒体、国际/国内联络渠道等方面的帮助,并根据条件在论坛范围内创造资料、信息、设备和技术共享、人员流通的环境。
第五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以成员社团为主体,定期开展联谊活动,并组织全论坛范围内的统一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身体力行地保护环境,自愿遵守“绿色大学生论坛”的章程,愿为“绿色大学生论坛”的事业贡献力量的高等院校注册环境保护类社团,经申请并获论坛执行联络组批准,成为“绿色大学生论坛”成员。
第七条 成员的权利:
1、  以成员社团为单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绿色大学生论坛”的各项活动;
3、  共享“绿色大学生论坛”提供的资料、信息、设备和技术;
4、  经由执行联络组同意,以论坛成员名义在适当范围内举办符合本论坛宗旨的活动并获得本论坛的指导和协助;
5、  对“绿色大学生论坛”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6、  推荐新成员。
第八条 成员义务
1、  身体力行开展环保活动并主动传播本论坛宗旨;
2、  遵守“绿色大学生论坛”章程;
3、  维护本论坛的权益和声誉。
第九条 成员社团有推出本论坛的自由,推出时需在论坛执行联络组注销成员身份;凡违反“绿色大学生论坛”章程,行为违背论坛宗旨、有损声誉或违反国家法纪者,经执行联络组批准予以除名。
第十条 对于给于“绿色大学生论坛”以帮助、指导的社会著名人士,经其本人同意,可聘请为本论坛顾问团顾问。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一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的协调统筹机构是执行联络组。执行联络组由8名组员、2—3名常任联络员组成。
第十二条 执行联络组分工及产生办法:
1、  执行联络组由每年一度的论坛年会选举8个活动最优秀的社团组成;各社团推荐1名代表组成执行联络组。
2、  执行联络组一个月为单位,轮流担任组长。
3、  每月执行组长所在社团,负责组织该月的论坛联谊活动,编写该月“绿色大学生论坛”简报。
4、  执行联络组经协商确定2—3名关心环保事业、具有为本论坛服务的愿望和能力的人士为常任联络员,具体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常任联络员每两年变更一次。
第十三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设置顾问团,聘请帮助、指导本论坛的社会著名人士为顾问。
第十四条 “绿色大学生论坛”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地区分支机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绿色大学生论坛”筹备组审议通过,解释及修改权在论坛执行联络组。

本章程自“绿色大学生论坛”成立之日起生效。
“绿色大学生论坛”筹备组
一九九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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