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8-6-3 17: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介绍“福特汽车环保奖”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环保奖评比活动之一,授奖活动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前身是1983年在英国首次发起的“亨利•福特环保奖”,宗旨是鼓励社会各阶层人士积极参与有助于保护本地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活动。在过去的20多年中,累计有遍及五大洲62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2万个团体和个人加入到此项活动中。
“福特汽车环保奖”于2000年首次进入中国,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八届,每年颁发奖金100万元人民币,2006年开始奖金增至每年105万元人民币,2008年又增至150万元人民币,已经成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具特色和影响力的环保奖项评比活动之一。其设立初衷是表彰和鼓励国内民间团体以及个人自发的环境保护项目和促进提升公众环境意识的环境教育项目,为获奖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资金。秉承福特汽车公司做“优秀的企业公民”的理念,扎根中国,回馈社会,“福特汽车环保奖”始终密切关注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在2006年和2007年先后设立“创新发展,人境和谐”和“绿色共建,和谐家园”的主题,获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八年来,“福特汽车环保奖”日益成熟,为众多献身环保事业的志愿者们搭建起了一个广阔的社会舞台。在前八年的评奖过程中,共有133个优秀的环保团体或个人获得了“福特汽车环保奖”的奖金资助,另有46个民间团体或个人获得提名奖。在获奖者中,有发动民众参与资源节约、推行绿色生活理念的环保协会,有从校园走向社会,利用专业知识以及科学、系统的方法推动解决环境问题的学生志愿者组织,有家族式的爱鸟护鸟热心人、有至死不悔的治沙、绿化的拓耕者、有数十年如一日深入基层推广环保知识的教育工作者……为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他们用纯朴的行动做着无私的奉献。“福特汽车环保奖”的颁发不仅是对他们取得的环保成绩的肯定和表彰,而且所提供的资金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助。(有关获奖者及其相关情况,请登录福特汽车环保奖网站:www.ford.com.cn/cegc)
除了发掘来自民间的优秀环保项目,为获奖项目提供后续发展的资金支持,“福特汽车环保奖”自成立伊始就一直保持与政府部门和民间环保组织的积极沟通,及时了解环境工作的最新动态和现实需求,并参与各级环保部门的相关活动,如2005年与国家环保总局在同济大学共同举办\"水环境与科技论坛\";自2006年开始,为国内150多家民间环保组织提供了能力建设的培训,已经基本覆盖了全国。
“福特汽车环保奖”连续八年的评奖活动不仅得到了广大热爱环保事业人士的热情支持和参与,更得到了各级政府、环保组织、新闻界和公众的肯定和大力支持。我们坚信这项结合中国特点,富于前瞻性、参与性、长期性的环保奖项值得持续地举办,以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改善中国的环境状况。
2008年主题:节约资源,降低排放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指出: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务必增强紧迫感,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力求取得更大成效。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坚持有效保护、合理节约利用资源,就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生产生活、经济发展的关系。“节约资源,降低排放”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需要环保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通过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核心的环保活动,倡导低能耗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民间环保组织和个人也将成为一支重要的推动力量。
2008年是“福特汽车环保奖”在中国连续举办的第九个年头。九年来,“福特汽车环保奖”始终以务实的态度关注社会发展,通过聚焦不同的环境热点问题和环保发展趋势,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届“福特汽车环保奖”将聚焦合理利用资源,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围绕“节约资源,降低排放”的主题开展一系列推广活动,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奖项类别及设置第九届“福特汽车环保奖”奖金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奖项设置共分四个类别:
1)生态文明贡献奖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发展循环经济、可再生资源开发和利用、控制污染物排放、传播生态文明观念等领域,对提升中国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要求经由至少两家适当机构或个人推荐、可以报告的、可以检查的、可以核实的项目。
奖项设置:生态文明贡献奖一名,奖金人民币500,000元
2)自然环境保护奖
对生态环境(动植物及栖生环境)和自然资源(大气、水、土地等) 的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和努力。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人民币100,000元/名 三等奖三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名 提名奖若干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名
3) 生态文明传播奖
向公众传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不断促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与行为的宣传推广或媒体传播项目。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人民币60,000元/名 三等奖三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名 提名奖若干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名
4)生态和谐社区奖
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积极扶持社区生态文明的建设,针对所在社区存在的环境保护、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节约资源、环境污染控制等现实问题提出的创新解决方案,并有实际和有效的成果,便于向全国推广的个人或集体项目。
奖项设置:共三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名
生态文明贡献奖参评说明
参评项目或个人要求结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方向,紧密联系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大政方针,能够充分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可再生资源利用、控制污染物排放、生态文明观念传播等,有利于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
参评项目或个人要针对当地存在的节约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污染物排放、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等现实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提出的创新解决方案,在实施了一年或两年后产生了实际和有效的成果。参评项目对提升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已经做出重大贡献,而且在向全国推广项目经验后将能继续产生重大影响。
参评项目或个人要求经由至少两家适当机构或个人推荐,并且项目实效必须是可以报告的、可以检查的、可以核实的。
申请者需填写申请表中相应项目的内容,还可以提供其他辅助信息,如数据、理论、图片、照片、推荐信、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
作为“福特汽车环保奖”今后常设的重要奖项,如果当年没有合适的获奖项目,奖金将继续累计到下一年度。
评审标准
除了需满足自然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传播及生态和谐社区项目的五个评审标准外,生态文明贡献奖参评项目还需从以下两个标准进行评审和考核:
1. 参评项目或个人的贡献得到广泛认可:
要求经由至少两家适当机构或个人推荐,或提供曾经得到的其它形式的认可或奖项证书,并且参评项目必须是可以报告的、可以检查的、可以核实的。
2. 项目广度和深度
在广度上,参评项目曾在至少两个以上不同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并取得了出色的实效;在深度上,参评项目需在实施了一年以上或两年以后,目前已经产生了实际和有效的成果。
评委组成为了保证奖项评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福特汽车公司特别邀请国际著名环保领袖、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曲格平教授担任特别顾问,并同时邀请对中国环保事业贡献卓著的有关领导、专家、活动家、NGO代表或新闻传媒代表等,组成“福特汽车环保奖”中国项目评审委员会,全权负责该奖项的评审。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葛致诺担任组委会主席。福特汽车公司本身不参与评审委员会的项目评审工作。
评审标准评委会将按以下5个标准对自然环境保护奖、生态文明传播奖及生态和谐社区奖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考核,最终评出本年度的获奖者:
1. 实用性与实际产生的贡献
获奖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并对改变现实环境状况做出较大贡献。包括已经产生的和项目完成后将要产生的贡献。
2. 献身与投入
主要指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精神投入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包括已经付出的投入和未来可预见的投入。
3. 新颖性
指此项目的独特性及区别于其他环保项目的显著特点,如形式、内容、实施方式以及产生的效果等。
4. 可复制性
该项目应当能够在相同或不同的地区以同样的形式实施、开展。
5. 项目规划和资金需求
指项目规划的完整、严谨和可评估性以及在完成此项目或与此项目相关的环保活动中的资金需求状况、需求程度及合理性。
奖金领取办法及使用规定1. 2008年“福特汽车环保奖”的获奖项目应在自颁奖之日起的3个月内,按照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领奖,逾期未领奖者视自动弃权处理,因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获奖者承担。
2. 获奖者(个人或团体)应在领奖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账户(奖金领取者应与申请表的项目负责人和所属机构一致),并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奖金使用计划及项目总结报告。获奖者奖金的税务问题由获奖者本人或所属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3. “福特汽车环保奖”奖金应使用在获奖项目或者与之直接相关的延伸项目及活动中。获奖者在颁奖典礼之后一个月内向组委会提交具体的奖金使用计划和预计效果报告,组委会确认上述报告符合要求后三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50%奖金。获奖者在收到第一次50%汇款后四个月之内须向组委会提交一份详细的奖金使用及取得成果报告,并附必要的发票或凭证。组委会确认上述报告符合要求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其余50%款额汇出。
4. 获奖者在收到全部汇款后四个月内之内须向组委会提供奖金用途及实际效果(须提供照片及其他证明资料)和奖金使用的详细财务报表,并附必要的发票或凭证。
5. 上述奖金使用计划应切实执行,并开放接受社会及“福特汽车环保奖”中国项目组委会评议。
联系方式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福特汽车环保奖”组委会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际贸易中心西办公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04
热线电话:(86-10)65052229-3067
热线传真:(86-10)65050613
专用电子邮箱:cegc@ford.com
福特汽车环保奖中文网站:
http://www.ford.com.cn/ceg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