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环保组织呼吁环保部:谨慎处理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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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环保组织致国家环保部的联名信:
建议谨慎处理并考虑暂缓批准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
国家环保部污控司相关负责同志:
最近,我们通过贵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对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获悉国家环保部正在对金光集团APP旗下企业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事宜进行环保核查,并于8月4日至14日期间进行公示以征求社会公众的建议或意见。
国家环保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加强对上市企业环保监督与核查,对此我们深表欢迎和赞赏。为了响应国家环保部鼓励公众参与的号召,并促进国家环保部“绿色证券”等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我们现就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事宜提出以下问题和建议。
经我们初步调查,金东纸业及其部分附属企业在过去36个月之中存在多起环境违法违规记录,已经违背了《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中,条款2.1.1和2.1.3对申请上市企业污染排放的规定,以及条款2.1.8中对原料合法性的规定。
这些问题包括:
1、 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环保部门的公示,此次申请环保核查的金光集团APP旗下金东纸业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从事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共7家企业中,自2005年8月以来共发生8次污染事故(详情请参见附件一)。其中金华盛纸业因排放总量超标,于2008年6月10日被苏州市环保局评定为黄色企业;而海南金海浆纸公司于2008年7月4日还因黑液泄露导致空气和海域污染被投诉。
另须指出的是,与此次申请环保核查的金东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诸多造纸相关企业中,仍有3家企业存在排污超标的特大和严重的事故(详情请参见附件二)。这显然与金光集团一贯标榜的“循环发展,清洁生产,践行企业环保责任”并不相称[1]。
2、 天然林破坏问题
该企业部分下属子公司在云南、海南等地的工业原料林营造过程中涉嫌毁坏天然林、破坏自然保护区(详情请参照附件三)。例如,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在配套的350 万亩浆纸林基地建设过程中,屡次发生破坏天然林、破坏自然保护区等事件。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在2005年8月的报告中证实该公司在“个别造林项目中毁坏天然林或者无证采伐的现象确有发生。”[2]其次,虽然金光集团在2005年向国家林业局承诺“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实现合法经营,遵章办事”,但到2007年,绿色和平又发现金海浆纸公司在海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鹦哥岭核心区内砍伐天然林,种植桉树。
除此以外,金东纸业母公司金光集团APP在包括印尼在内的许多国家或地区长期以来被证实涉嫌天然林破坏以及违反当地法律,遭到众多环保组织和当地
居民的坚决反对。[3]这足以证明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缺乏足够的诚意,其与环境保护相悖的经营实践仍需要极大的改善。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在过去36个月中金东纸业及其部分附属企业发生过多次环境违法违规记录。而且,该企业在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特别是森林保护上问题更为严重,至今这些问题尚未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尚不能满足《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以及《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函[2008]6号)的全部要求。
同时我们获悉,该公司按照要求向环保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但是目前,公众无法获得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所要求的具体信息,进而公众无法确认其客观性与真实性,也无法为该企业提供具体的建议以配合其环保核查的工作。因此,我们亦同时致函金东纸业,要求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在8月14日环保核查截止日期之前对此次环保核查所涉及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
因此,我们建议国家环保部谨慎处理并考虑暂缓批准金东纸业上市环保核查,确保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其因环境污染等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我们期待着国家环保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抄送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
联合署名机构:
自然之友 地球村 绿家园 绿色流域 守望家园绿色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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