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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吸烟最高罚两百 是否太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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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14: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新规引热议 我市吸烟罚款最高50元,专家称还需“斗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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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那不勒斯,在一幅“禁烟”宣传画后,站着一个12岁的小女孩。
  昨天,北京市吸烟与健康协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中传来消息:北京市有望在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时,将考虑对违法在公共场所吸烟个人的罚款额度从现行的10元,提高到50-200元。此消息一传出,引起重庆市民极度关注。昨天,八成受访市民赞成提高个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罚款额度,有的市民甚至还认为罚款额度应提高至500元。
  我市罚款不超50元
  市健康教育所控烟项目负责人吴成斌介绍,市健康教育所曾做过相关调查,调查显示,我市15-60岁人群的吸烟率高达29%。因此,市第五人民医院和南岸区一些社区都相继开始创建无烟单位。
  2003年5月29日施行的《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第20、21条规定,市民禁止在医疗机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学校教室、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吸烟,也禁止在单位会议室、飞机、火车、轮船等候室指定的吸烟区外吸烟。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还规定,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由所在地爱卫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下罚款。
  “其实这些规定都没有严格执行,我反正没有看见过有人吸烟被罚款。”吴成斌说,从事控烟工作多年来,他也主张教育为主,但对屡教不改的,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斗硬”。
  禁烟一年两人受罚
  市第五人民医院是我市创建的第一个无烟医院,从2008年3月初“创建”以来,全院500多职工仅有两人受到相关处罚。
  根据医院的规定,凡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医护人员,医院将给予200-300元的罚款。与此同时,吸烟者所在科室也要受到牵连,“受到的处罚起码是上千元。”
  这一规定推行一年多来,医院公共场所的烟头明显减少,医护人员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几乎全部消失。医院的环境更加清洁了,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多数市民赞成重罚
  “我是个老烟民,我赞成在公共场所吸烟进行罚款。”杨家坪直港大道居民刘其今年62岁,已有45年烟龄。虽然多次戒烟不成功,但他仍然支持禁烟,“二手烟影响他人身体健康,对吸烟者进行经济处罚,既保证他人健康,也控制吸烟者吸烟频率,是件好事。”但他认为,200元的罚款让吸烟者“血出多了”,“罚款的真正目的,是引起烟民对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视。”他建议能否降低点罚款额度。
  “没经济处罚肯定无法达到禁烟效果。”市第五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科长高龙惠深有感触,她认为,200元的罚款偏低,不能触及公共场所吸烟者的“灵魂深处”。同时,她建议还要将吸烟者所在单位和部门纳入处罚范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控烟效果。”
  香港地区对在公共场所吸烟者的罚款是5000港币,新加坡的规定是罚款或处以鞭刑,法国则是处以68欧元的罚款,并对公共场所负责人处以135欧元的罚款。“综合国际相关规定,我认为处罚额度还应该提高。”吴成斌称,要真正达到控烟目的,在制订好相关法律法规后,最重要的环节是执法要硬、要严,否则,再严格的处罚规定都会停留在无实质的“口水仗”中,不如不提。
  记者昨日随机调查的14名市民(含部分烟民)中,八成以上赞成对公共场所吸烟者进行罚款。不过,大部分烟民都认为罚款200元“狠了点”。
  您如何看待北京市新规?我市禁烟靠提高罚款还是靠现有规定“斗硬”?敬请登陆本报网站www.cqwb.com.cn或致电本报热线966988发表看法。  记者 王德利
 楼主| 发表于 2009-5-30 14: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评论  共有评论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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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24 22:33:17 匿名 发表 IP: 218.207.63.* 第48楼 编号:369849

    处罚太轻了,在香港,是罚款3000港币。有些人太没素质了,不顾及别人,要吸到指定地点吸烟。


2009-5-23 10:43:16 匿名 发表 IP: 119.85.56.* 第47楼 编号:369502

    为啥老说吸烟者,干脆直接关闭烟厂,全国不许销售香烟,多直接.


2009-5-22 19:17:38 匿名 发表 IP: 124.72.37.* 第46楼 编号:369406

    我还没见过公共场所吸烟被处罚的.主要是有那个部门来执行,执行了没有?


2009-5-22 19:09:30 匿名 发表 IP: 118.81.27.* 第45楼 编号:369404

    国家应该干点实事,不要说空话,罚要有规章制度作标准,要有一个过硬的组织(不受其他部门的影响),自身过硬的团队(人),一视同仁。教育为主,罚款为附,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2009-5-22 18:54:54 匿名 发表 IP: 221.225.44.* 第44楼 编号:369401

    简单啊?把中国所有的卷烟厂关了?
     


2009-5-22 18:48:01 匿名 发表 IP: 59.174.82.* 第43楼 编号:369399

    200都嫌多,最少5000或关几天
     


2009-5-22 16:06:32 匿名 发表 IP: 116.52.0.* 第42楼 编号:369375

    简直没天理!
    烟草为国家税收做的贡献是多大!干嘛老说吸烟的。那么多汽车每天排放的毒气难道比烟民的多?要罚连开车的也罚!
     


2009-5-22 16:01:05 匿名 发表 IP: 60.160.233.* 第41楼 编号:369374

    就是搞些炒作,没有内容发了噶
     


2009-5-22 9:49:09 匿名 发表 IP: 122.242.239.* 第40楼 编号:369264

    200还重?应该直接拿去枪毙。


2009-5-22 9:39:16 匿名 发表 IP: 222.178.216.* 第39楼 编号:369255

    吸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关键是公共场合是如何定义的?3个人在一起算不算呢?


2009-5-21 14:45:09 匿名 发表 IP: 218.5.10.* 第38楼 编号:369087

    空话,总是喜欢说空话,罚再多,如果不执行又有什么用


2009-5-21 14:44:14 匿名 发表 IP: 218.75.1.* 第37楼 编号:369086

    如果要真的让大家戒烟,200、2000都不多,如果是为了创收,建议50左右吧,相信会有不少收入的。


2009-5-21 14:04:15 匿名 发表 IP: 117.81.87.* 第36楼 编号:369072

    也太狠了啊.....我们这些烟民苦啊....


2009-5-21 13:38:16 匿名 发表 IP: 122.198.80.* 第35楼 编号:369067

    狠个芽儿狠,起步200才合适!有钱抽烟,没的钱罚款索!


2009-5-20 10:37:37 匿名 发表 IP: 122.198.80.* 第34楼 编号:368725

    我支持对在公共场合吸烟者的处罚,还应该把商场、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二手烟很害人。


2009-5-20 9:27:14 参与 发表 IP: 222.183.72.* 第33楼 编号:368706

     支持对违反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进行经济处罚,北京市的标准可取。但对负有管理公共场所吸烟的单位而不作为的也采取经济处罚杠杆,否则,公共场所禁烟只能喊喊口号,摆摆样子。


2009-5-19 22:39:42 匿名 发表 IP: 61.161.117.* 第32楼 编号:368627

    回复内容:
    你觉得那样不好的话,那你就自己吸烟啊,你也去危害别个噻
    原文内容:
    吸烟者在公共场合吸烟对他人是否太狠?!


2009-5-19 22:32:36 匿名 发表 IP: 116.4.183.* 第31楼 编号:368623

    关键是由谁来执行,没人执行只当一句空话.


2009-5-19 18:58:17 匿名 发表 IP: 222.183.76.* 第30楼 编号:368565

    应该500元起坎,不交的拘留15天。


2009-5-19 16:13:00 匿名 发表 IP: 61.186.167.* 第29楼 编号:368549

    罚200元,加鞭笞20下,由巡警执行。


2009-5-19 14:16:12 匿名 发表 IP: 218.201.72.* 第28楼 编号:368524

    重要是处罚措施到位,要严格执行。
    不然就是10000元,也是空话,也无人来执行。


2009-5-19 13:29:49 匿名 发表 IP: 122.198.80.* 第27楼 编号:368516

    关闭烟厂,国家一大坨税没了,农民的收入减了.几百万烟厂工人失业.印刷业消条了,物流没货拉了,下岗工人的烟摊设了.那是一条生存链.是一条产业链.税收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血液.我不反对吸烟,吸烟拉动内需.但我反对在公共场所吸烟,凡公共场所吸烟罚一千元.一次不过份.外带治安拘留5日,凡在公共场所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吸烟者民事赔偿.有一部分人吸烟是好事,患肺癌的多了,可以促进现代医学发展.


2009-5-19 12:30:36 匿名 发表 IP: 125.83.155.* 第26楼 编号:368508

    200会多?我认为对于那些没有修养没有公德的在公共场合吸烟的烟鬼就是应该重重的罚,罚他两千看还有好多人会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在公共场合吸烟。


2009-5-19 12:16:14 匿名 发表 IP: 61.186.172.* 第25楼 编号:368504

    关掉污粱企业一根烟囱,不知可抵多支烟。但政府敢下决心拆吗?我看未必。
    中国的环保债欠得太多太多,以后让我们的子孙慢慢的去还吧


2009-5-19 11:18:06 匿名 发表 IP: 125.85.103.* 第24楼 编号:368488

    不说是50元,哪怕是10元元,只要逗硬,你看他还吸不


2009-5-19 10:34:34 匿名 发表 IP: 218.201.72.* 第23楼 编号:368482

    最好的戒烟办法还是关闭烟长。


2009-5-19 10:21:13 匿名 发表 IP: 219.152.180.* 第22楼 编号:368479

    罚,只是治标不治本,为了所有人的健康,政府最好将所有制烟厂强制关掉.


2009-5-19 10:19:41 匿名 发表 IP: 222.178.180.* 第21楼 编号:368477

    吸二手烟致癌的几率比吸烟者本身高出十倍!对公共场所吸烟屡教不改者应该杀头!


2009-5-19 10:17:51 匿名 发表 IP: 219.152.180.* 第20楼 编号:368476

    罚,只是治标不治本,为了所有人的健康,政府最好将所有制烟厂强制关掉.


2009-5-19 10:17:44 匿名 发表 IP: 119.123.204.* 第19楼 编号:368475

    没钱交罚款的,罚去扫大马路什么的都可以.


2009-5-19 10:01:46 匿名 发表 IP: 125.84.233.* 第18楼 编号:368465

    罚200元,可能执行起来有难度。就罚50元,只要斗硬执行,不信禁不下来。


2009-5-19 9:52:57 匿名 发表 IP: 120.34.196.* 第17楼 编号:368461

    200就是200,没必要50--200.200元不重,吸烟的危害远不止200元。


2009-5-19 9:41:38 匿名 发表 IP: 222.179.151.* 第16楼 编号:368449

    罚款100元已不多,要逗硬,不要遛于形式。


2009-5-19 9:35:22 匿名 发表 IP: 219.152.147.* 第15楼 编号:368446

    200会多?我认为对于那些没有修养没有公德的在公共场合吸烟的烟鬼就是应该重重的罚,罚他两千看还有好多人会肆无忌惮旁若无人的在公共场合吸烟。


2009-5-19 9:28:59 匿名 发表 IP: 115.120.9.* 第14楼 编号:368444

    强烈要求应重罚。且应马上执行。


2009-5-19 9:16:58 匿名 发表 IP: 222.68.172.* 第13楼 编号:368438

    可以提高到2000元。人们的素质有了普遍的提高,社会公德在当今社会都是起码的知识。在公共场合个人行为不应影响他人,危害他人的行为理应重罚。但罚金更应交到卫生部门用于全民的健康事业。


2009-5-19 8:52:16 匿名 发表 IP: 121.27.53.* 第12楼 编号:368431

    那些不自觉的人什么都不怕,就是怕重罚!罚则再重,也罚不到自觉的人,你怕什么?200元比起新加坡的重罚还是太轻了!“罚”就该让被罚者“怕”和“疼”,才会起到作用!


2009-5-19 8:48:07 匿名 发表 IP: 125.85.245.* 第11楼 编号:368428

    不管罚多少,是否有勇气一视同仁,是否有本事拿得到罚款才是主要问题
   
    中国人的德行,5块钱都可以搞出人命来,不要到时候又破坏了和谐社会


2009-5-19 8:31:10 匿名 发表 IP: 221.215.255.* 第10楼 编号:368424

    太少了


2009-5-19 8:12:09 匿名 发表 IP: 125.83.13.* 第9楼 编号:368420

    吸烟者在公共场合吸烟对他人是否太狠?!


2009-5-19 8:10:52 匿名 发表 IP: 61.186.190.* 第8楼 编号:368419

    就应该这样,罚狠点。自己不爱惜身体就算了,也不要影响大家的身体,吸二手烟的害处大大高于吸烟者。。可以在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室。。。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现象更应如此。。。环境是大家,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


2009-5-19 7:40:25 匿名 发表 IP: 222.137.55.* 第7楼 编号:368415

    两百不是多 而是少 对那些吸烟者必须给与惩罚 因为吸烟对被吸着有很大的危害


2009-5-19 7:37:50 匿名 发表 IP: 121.19.100.* 第6楼 编号:368414

    吸烟百害而无一利 在公共场合为甚麽不顾及别人的感受那


2009-5-19 6:39:37 匿名 发表 IP: 219.147.28.* 第5楼 编号:368408

    禁烟是一项利民的举措。对每个人身心健康都有好,何乐而不为?


2009-5-19 6:33:54 匿名 发表 IP: 125.83.69.* 第4楼 编号:368407

    关键是如何才能真正斗硬执行?建议重庆也搞类似的处罚!!!


2009-5-19 5:48:04 匿名 发表 IP: 122.198.80.* 第3楼 编号:368403

    我市的禁烟首先应该逗硬。公共场所的禁烟与罚款条例已公布了多年,但很少见有逗硬的,这很影响政府的信誉。


2009-5-19 5:35:15 匿名 发表 IP: 125.85.89.* 第2楼 编号:368402

    我举双手对在公共场所吸烟采取经济罚款!因为吸入二手烟实际比吸烟人的危害还要大,对这些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顾及他人身体健康的人处于200元的罚款决不为过!比起国外政府的罚款真是太轻了!这对建设建康重庆,保护国民的身体健康权益是扱为重要的.关健是执法部门一定要斗硬,严格执法!持之以长期不要头大尾小一阵风,要形成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产生震慑!才有顾纪,为了不被罚款不敢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害他人身体健康!


2009-5-19 5:07:26 匿名 发表 IP: 125.85.159.* 第1楼 编号:368400

    赞成对公共场所吸烟者进行罚款50元,关键是要斗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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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0 15: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重重的罚,提高烟民的吸烟成本,看看重罚之下下是否还有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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