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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环保人士发出支持声援国家环保总局环评通报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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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 00: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tt65.net   2005-01-20 06:21:41 来源:家园网

      各位草根朋友:

为支持国家环保总局本月18日关于严肃环评执法、通报30家违法开发项目的行动,自然之友梁从诫会长、北京地球村廖晓义、北京绿家园汪永晨及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王灿发教授共同起草了一份对环保总局这次行动的声援信(见附件)。

我们呼吁关心环保的朋友们加入我们的行列,签署这封声援信,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这一正义之举。

如果您收到了这封信,请予已回复表示确认;如果您愿意签署该信,请在该信预留的签名处加上你们组织或个人的名字,以示签署,并于1月21日中午前将签署过的信回复至本邮箱。
我们预计经过大家签署后的声援信将于1月21日下午交送媒体予以报道。

谢谢大家的支持!


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嘉铭园5号楼6单元103室(100101)
电话:(010)84859667 84859669   
传真:(010)84859679
网址:www.gvbchina.org.cn
信箱:office@gvbchina.org.cn


附件一:坚决支持国家环保总局严格环境执法的重大举措

国家环保总局查处金沙江奚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的行动,让我们感到十分振奋。这次行动表明了政府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决心,也是政府为建立和谐社会的明智之举。它不仅仅是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有力行动,而且是从源头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它将缓解因为不适当的和违法的开发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有助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定。
这次查处行动强调要将环使成为一种严肃的法律制度。对此我们深为赞同。事实上,只有当环评得到法律保障的时候,才具有权威性,才能落到实处并取信于民。在2003年9月1日环评法正式生效之后,还出现了这次查处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是令人深省的,它说明环评法的实施还任重道远。
我们注意到,国家环保总局还强调要严格评价队伍监管,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我们认为这些举措也有助于杜绝环评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花钱买环评的恶劣现象。
国家环保部门特别鼓励环评的公众参与,这也是令人鼓舞的。一个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和民众的沟通,以及民众对于决策的真实参与。公众参与可以帮助政府实现高效清廉的执政能力,同时也是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坚实基础。
我们希望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和公民听证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将违法项目阻止在开工以前。我们民间环保组织愿意以更加积极的态度介入环评,成为政府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更紧密的合作伙伴。

民间环保组织:
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绿家园志愿者、北京天下溪教育研究所、
(支持这封声援信的组织请签名)
云南生态网络
家园网

2005年1月20日


附件2:
建立和谐社会的明智之举

北京地球村 廖晓义

2005年1月18日

一月十八日,从国家环保总局传来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当日举行的记者会上宣布停建金沙江奚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决不允许出现像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据悉,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环保总局首次大规模对外公布违法开工项目(以下简称通报)。
作为环保人士,我和地球村的伙伴们对此感到十分欣喜。这次通报表明了政府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决心。虽然这次举措会触及一些利益集团,甚至会影响到短期的经济利益,但是我们看到GDP在这里已经不是唯一的指标。我们的政府正在尝试一种新的计算方式,这种计算把生态成本考虑进来,而生态成本是我们民族赖以生存的根基和长远经济的基础。
这一行动也是政府为建立和谐社会的明智之举。事实上,很多不符合环评的项目实际上是以牺牲原住民和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为代价的。获利的往往是少数的利益集团,社会却承担着矛盾激化和冲突加剧的后果。这从社会成本来看是得不偿失的,从具体受害人来讲更是很不公正的。通报的一个重大意义就在于它将缓解因为不适当的、甚至违法的开发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减少冲突,有助于社会安定。它不仅仅是解决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而且是从源头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同时这一举措体现了政府鼓励公众参与的真诚态度,一个社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和民众的沟通,以及民众对于决策的真实参与。公众参与可以帮助政府实现高效清廉的执政能力,同时也是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真实基础,是最终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的保证。
我们还特别注意到,潘副局长谈到严格评价队伍监管,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这将杜绝环评过程中的浑水摸鱼、拿钱就能买环评的恶劣现象。通报中还强调要将环评成为一种严肃的法律制度。对此我们深为赞同。事实上,当环评没有法律保障的时候,又怎么取信于民呢?
通报特别鼓励环评的公众参与,这也给民间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民间组织如何能够成为政府的专业伙伴,如何熟悉环评的过程,掌握环评的规则,切实的参与环评,这都有待于我们能力建设的提高。同时还应该加强倡导可持续消费,让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消费行为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相配合。
环保总局的这一举措,将涉及到很多强势的利益集团,我们可以想象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和压力,我们也看到了政府的勇气、良知和对民众的责任感。每一个关心我们民族生存环境的公民,都应该鼓励和支持这样的政府行动,一起和那些以破坏生态来谋取私利的集团进行抗衡。正义是需要整个社会来伸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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