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三届中国大学生环境组织合作论坛安徽参会代表名单的看法”的电话回复内容
尊敬的主办方及各个地区性组织:
你们好!
今天下午,我和绿满江淮取得了联系!在主办方的建议下,我向绿满江淮要求公示选拔民主记录!而我得到答复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绿满江淮推荐刘、任两位同学,而不是我和任同学,是因为我和任同学是同一所学校的,在向主办方交代的同时,也要向安徽各高校环保社团一个交代!
2>当我要求绿满江淮公示选拔民主记录的时候,他们的回答是:因为只有三人报名,所以没有!
3>在电话将要结束的时候,绿满江淮说:如果协调不好,绿满江淮向主办方申请,安徽地区放弃此次参加论坛!
以上是绿满江淮给我的关于对“第三届中国大学生环境组织合作论坛安徽参会代表名单的看法”的电话回复的大概内容!
当听完答复后,我从起初的不明白变成了更不明白!
疑问一:诚然,绿满江淮基于对安徽各高校环保社团负责的原因,可以在此次论坛上选派不同学校的同学代表,但不同学校学生代表的组合,难道就只能是现在已公布名单中两位同学的组合吗?
疑问二:在安徽地区报名的人固然很少,但人少是否就意味着在选拔过程中,就无须体现主办方选拔参会代表的总原则!是否就不需要进行选拔的民主记录!
疑问三:假使最后没有协调好,是否绿满江淮就可以说:如果协调不好,绿满江淮向主办方申请,安徽地区放弃此次参加论坛!众所周知,许多地区性环保组织都为能使本省和本地区的环保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而作出了许许多多的努力和贡献!此次论坛是通过主办方精心组织和准备,全国诸多环保人士一起努力而成功举办的!无论对安徽地区,还是其他地区,此次论坛都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身为安徽地区性组织的绿满江淮怎么可以就因为自己选拔的原因,而让极其关注此次论坛的安徽环保各界人士,特别是高校环保组织丧失此次交流和学习的机会!敢问绿满江淮在说:“如果协调不好,绿满江淮向主办方申请,安徽地区放弃此次参加论坛!”这句话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安徽其他环保组织?在此,我想请问尊敬的主办方,你们赋予了绿满江淮怎样的权利,可以让他们来决定安徽是否有权利参加此次论坛?根据原则规定,他们好象只有推荐选拔权吧!如果他们放弃这个权利,是不是有主办方直接进行选拔!
请对我们安徽环保各界人士,特别是高校环保组织进行合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