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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浙协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 尚未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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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10: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aragraph]  浙江在线杭州2月10日讯(记者 徐晓)“目前的补偿方案,是允许千岛湖水质恶化65%的情况下,浙江省仍要补偿安徽省,这样的方案是不合理的,也对浙江不公平的。”今天下午,浙江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喻志钢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安徽两省关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还未达成共识,目前正在积极的协商,并没有签订协议。
  跨省补偿存在分歧 协议尚未签订
去年10月,财政部、环保部印发《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后,浙江省环保厅立即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研究,认为补偿方案对浙江极不公平,不利于千岛湖的保护。浙江的具体意见为:水质改善,浙江补偿安徽,水质恶化,安徽补偿浙江。
  “补偿指数测算公式水质稳定系数设定为0.85,相当于允许水质指标恶化17.65%,这不利于促进水质特别是上游来水水质的改善。”喻志钢说,浙江省环保厅建议对《实施方案》补偿指数测算公式进行修改,删除水质稳定系数,使《实施方案》的实施真正有利于千岛湖水质的改善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探索建立全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示范。
  喻志钢告诉记者,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为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1亿元。具体补偿金额还需经国家有关部门与皖浙两省协商后确定。
  根据这份协议,皖浙两省将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全面落实保护新安江流域及千岛湖水环境安全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按照监测数据认定的结果及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新安江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流域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喻志钢表示,由于两省仍存在着分歧,目前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尚未签订。
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 但富营养化风险逐步加大
  新安江是浙江母亲河钱塘江的正源,总长359公里,干流的2/3在安徽境内,发源于安徽黄山市休宁县。1959年,新安江水库开始蓄水,新安江的下游河段就变成拥有众多岛屿的千岛湖。1998年,千岛湖首次出现蓝藻,2010年5月,千岛湖的部分湖面又出现蓝藻异常增加繁殖……随着新安江上游工厂的新建、人口的增加,千岛湖水质开始出现富营养化污染。
  来自浙江省环保厅对千岛湖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千岛湖水质总体良好,但水环境安全发展趋势不容乐观。2001-2011年千岛湖水质类别为Ⅲ~Ⅳ类(其中2008年为Ⅳ类,其余各年均为Ⅲ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氮。从营养状况指数变化看,呈逐年上升趋势,富营养化风险逐步加大。  根据监测数据,千岛湖上游入境断面街口的来水水质,2001-2010年以Ⅳ类水质为主,2010年为Ⅳ类,总氮浓度达到1.11mg/L,总磷浓度为0.025mg/L,高锰酸盐指数为1.89mg/L。其中2008年为Ⅴ类,总氮浓度达到1.52mg/L,总磷浓度为0.026mg/L,叶绿素a浓度为9.4μg/L,高锰酸盐指数为2.10mg/L。
  千岛湖是浙皖两省重要生态屏障   战略地位重要  千岛湖既是浙江省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也是整个长三角地区的战略备用水源;既发挥着重大的水利、水力、旅游功能,又承担着作为大型湿地所特有的调节小气候、降解污染、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
  在喻志钢眼里,千岛湖不仅是浙皖两省的重要生态屏障,同时事关整个长三角地区的生态安全,战略地位非常重要。  “安徽护送新安江一江清水进入浙江,可保证长三角地区的饮水安全。”喻志钢认为,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皖浙两省共同推进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促进上下游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新安江流域可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为全国其他流域生态补偿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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