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北京、内蒙古、浙江居前三位 人民网北京2月29日电 2012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排名中,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居前三位。
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6~2010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合成。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资源竞争力、环境竞争力、人力资源竞争力。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可持续发展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山西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广东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陕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湖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云南省、吉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2010年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广东省和福建省(9位),其他依次为重庆市(8位)、广西壮族自治区(6位)、湖北省(4位)、宁夏回族自治区(3位)、湖南省(3位)、内蒙古自治区(3位)、河北省(3位)、黑龙江省(2位)、山西省(2位)、浙江省(1位)、陕西省(1位)、安徽省(1位);4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3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吉林省(10位),其他依次为江西省(9位)、河南省(8位)、辽宁省(6位)、天津市(4位)、山东省(4位)、上海市(3位)、江苏省(3位)、四川省(2位)、云南省(2位)、西藏自治区(2位)、海南省(1位)、贵州省(1位)。
在资源竞争力方面,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吉林省、甘肃省、海南省。
在环境竞争力方面,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浙江省、北京市、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
在人力资源竞争力方面,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江苏省、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