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剑客 发表于 2008-1-14 00:59:44

遇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
管它乱七八糟的呢,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

holywood 发表于 2008-1-14 01:05:41

呵呵,多行不义必自毙,何待言语去评说
算了吧
不要在这件事情上浪费时间

我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08-1-14 01:06:22

我一下子收到了他们发的7封~!!

我今晚不睡了,给他们回70封好了,你们猜,泰乐会一下下回复,然后抄送70封给你们每个人不?

我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08-1-14 01:47:49

我们怀疑你是小人,因为你与上一封邮件发信的地址不同,这次也没有签名。你说:济溪只是一个交流的平台。关键是交流什么。反党不行,骂人也不行。你说:说实话,我不知道你们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也没有兴趣去了解。这反应了,一是你不关系公益,你是假公益人士,二是反应了你的无耻,你连我们的组织和工作都不清楚,就谩骂。三是,我们说你们没有法律意识,你们还不服。“不好意思,我不懂法律”。法律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底线,你不懂法律,就杀人吗。说你们没有家教,就是这个原因。你们小的时候,家长没有教育好,就是80后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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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乐给我的邮件回复

我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08-1-14 01:53:48

尊敬的XXX:
您好!

1,请问您,什么是小人?有国标吗?因为“我与上一封邮件发信的地址不同,这次也没有签名”,所以断定我是小人?那么,根据您的逻辑,我可以不用怀疑了,你不是人,因为你用了两个邮件地址给我发信,并且都没有署名。所署的“泰乐”两个字,拥有中华人名共和国的居民身份证吗?

2,济溪的全称是“济溪环境交流网络——中国环境公益网”,具体交流什么,我就不想过多解释了,因为是义务扫盲,所以只能做到这一步了,说多了,估计凭您的智商,也很难理解。对了,顺便说一下,我们在济溪,是人和人之间的交流,是小人和小人之间的交流,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认为人和非人类是无法交流的。如果您坚持认为我对于您不是人的怀疑错误了,请您拿出具体证据,并且,再用其他相关证据证明一下,您和狗,或者,您和猪等其他物种,是能进行正常交流的,那么,我就公开向您承认错误。法律不是讲究证据的吗?不好意思,我不像您那样,是研究法律的,但是我现在正在试图向您学习所谓的法律常识。

“……这反应了,一是你不关系公益,你是假公益人士,二是反应了你的无耻,你连我们的组织和工作都不清楚,就谩骂。三是,我们说你们没有法律意识,你们还不服。……”

这反映了:

1,您极有可能不是人,至少,您不是个正常的中国人。因为你连“反映”与“反应”,“关心”与“关系”都不清楚该怎么用。我只能很遗憾地告诉您,你非常无耻,你正在侮辱神圣的中国标准普通话,但是您还一无所知,这是很危险的。

2,泰乐,刚看见两个字的时候,我确实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一度以为是“太太乐鸡精”的缩写,也或者是“拳王泰勒”的的别称,本想去查一下,但是害怕您用错了汉字,误导我,使我对“泰乐”两字产生误会。现在,我更加没有兴趣去查了,因为我觉得,和您学习法律知识,比这个更有意思一些。

3,我确实没有法律意识,但是我会中国话,这点我很自豪。“法律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底线”这是什么公理,什么定律?哪一年公布的国标?哪个牛人定的?麻烦您转告一下,我一定抄来挂在床头,早晚学习!“你不懂法律,就杀人吗?”是的,我不懂法律,我目前也没杀人。你懂法律,你会杀人吗?某天你回家,有人拿着把刀,正准备对你老妈先XX后杀,你怎么办?是扭头就跑,还是跪地求饶?或者,让他干完自己想干的事情,放他走?对不起,我只是设想一下,并不是想侮辱长辈。顺便问一下,您知道“杀”和“傻”的区别吗?

4,请问您是几零后?有过家教么?准备实施家教么?您会教后代学习正确的中国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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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复邮件

kefodshen 发表于 2008-1-14 07:00:06

马甲你太有才了!

不过那群无聊的流氓似乎正愁没事做吧

honglake 发表于 2008-1-14 08:44:30

小心他们跟你耗上

何水 发表于 2008-1-14 08:57:26

首先…… 马甲的外号和我一样……

其次,那种人根本犯不上理,野人都够闹心的了,那帮家伙嘴里天天挂着止于至善,一天到晚直注意这么点事也叫止于至善?!我有那时间精力的话我就找张要报废的电话卡天天骚扰他们玩~~

跟傻子一般见识有的时候会让人不知道谁是傻子~

何水 发表于 2008-1-14 08:57:57

你们还好呢,我的邮箱直接就是我的名字……

mars厦大绿野 发表于 2008-1-14 09:44:48

引用第16楼honglake于2008-01-14 08:44发表的 :
小心他们跟你耗上
我不小心回了一封邮件,就真被粘上了。如果律师无端骂人叫维权,那中国还有没有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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