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论坛和谐有相应原则~
当然和谐还是比较好的~
恩恩 确实有点大了
这句话的确不算色情,可以考虑纳入到人身攻击中吧,但是又没有这么严重。从轻发落吧,警告警告。
7天以后 楼主的帖子应该自动解冻
1.当事人的关键词“强奸”到底算不算传播色情,值得商榷,相关论坛管理人员在处理的时候过于武断,主观色彩很严重。
2.相关论坛管理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并没有和当事人及时沟通,而是直接禁言,而且事后在当事人质询之前没有任何说明和公示。
3.论坛管理团队在此帖对于当事人质询的反应僵硬武断,让我有理由怀疑济溪目前的言论环境“很糟”。
建议:
1.细化论坛管理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于“禁言”、“封号”等“大动作”的处理规范,完善协商、公示、质询、仲裁流程及规范。
2.重组论坛“仲裁员队伍”,将管理权和仲裁权真正分离,防止广大溪友的权益受到管理团队的“侵害”(这个词用得有点过了,但又想不到其他词)。
3.希望论坛现阶段管理团队仔细体会“百花齐放、兼收并蓄”的含义,而不是浪费时间放在限制别人的“言论尺度”(尺度在底线之上)上,如果真的做到了,也就不用什么前沿方向都要吴二叔牵头的地步了。
仅一家之言,对事不对人,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综上所述:事情才刚开始……
1、强奸这个词并非在任何环境下都代表色情;
2、我虽然没有看到原帖,但是我相信当事人用这个词纯粹是调侃,只不过这个调侃的尺度不被部分管理团队成员认可,貌似“受攻击”的叔叔都没啥意见;
3、济溪有“仲裁员队伍”吗?我好像没看到过,也不清楚仲裁员的职责;
4、建议以后溪友在用这些有稍许敏感词汇时灵活一点,省去不必要的口舌,看看绿色营的YD一词是以何种形式流行的吧;
5、对非广告会员的较为严重的处罚(禁言、封贴等)建议要内部商议。
我现在担心的是具体如何商议:管理团队都身处各地,并非能在第一时间上线处理事务;如果上线的几个人意见都一致,而有不同意见的团队成员却没有及时参与讨论,决定就做出来了,这种情况如何避免?li+前辈提出的“仲裁队伍”如何在类似这样的纷争中发挥作用?
看来还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的~
【综述】
大家终于知道传绯闻的代价了吧,以后还是少传点为好,要传也不要太过分了
回复 28# 长安野人
您老是特殊情况啊,不来点绯闻我们哪去找嫂子啊
声明:
1、本人账号10日左右一天无故被封,没有任何通知,账号为linglong2010,为了得到解释,注册账号为“为何禁我言”账号连发两个贴,某某版主不久后贴出我的所有留言和主帖信息QQ截图。
2、但是,截图就直接作为禁言的证据,但是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在我的追问下,通过第三者发出公告,也就是本贴。现在我已经截图做记录(和某版主学的)
本贴大家可以看出,很多版主都是很客观的给了说法,除了禁我言的版主认为“被XX了...”是黄色、受攻击外,“被害人”、其他版主都认为这句话不是“望文生义”而来的字面、传统意思,本人在此声明,这就话本身只是作为一句玩笑话,表达的意思是女方主动,具体场景和图片请大家自己的找原帖。但是我的言论现在已经完全被封了!
被封不说,现在我的IP也被封了!前面有一句话是不能服众的,\"版主有主动权封号\",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处事。
现在:我不求任何说法了,只希望在禁我言的第七天,我的账号和贴都还在,希望一些版主能够知道应该在论坛中允许“百家争鸣”。如前版主、前领导那样,有宽容、大度、包容之心。这样论坛才能活跃、才能相互之间学习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