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兄弟,7天后,您的IP肯定在的
我希望自己认真考虑之后的意见能得到认真的回复
本帖最后由 伊枫 于 2010-5-17 23:19 编辑
相关论坛管理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并没有和当事人及时沟通,而是直接禁言,而且事后在当事人质询之前没有任何说明和公示。
这点我不是很赞同,在我看到投诉之后立马就已经回复了当事人,没有任何说明和公示这点不成立,雨峰公示了他的被封的原因,我马上就回复已经接受到了投诉,我们内部沟通也是需要时间的。
对于li+的其他的意见我们和在内部会议上提出谈论完善论坛的管理机制。
这几天我悄悄也禁言了不少人,不会给任何人打招呼。当然,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广告用户,不会有什么大的争议。
回复 33# 伊枫
我希望能看到相关管理记录,等你们的沟通结果了
回复 30# 新马甲讨说法
我谨代表自己,感谢linglong2010。
因为有了这次事件,济溪论坛出台了一个新的职能部门:仲裁委员会。
在这次纠纷中帮着linglong2010说话的li+就成了仲裁员啦!
li+直接行使仲裁员职责,对于此事件,本人也觉得河蟹过头。
小调侃而已,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这让我想起之前某位论坛会员用一个把小JJ甩啊甩啊的动画做头像,也被陌上河蟹掉了……
不过那时也是沟通过很长时间的,不像现在。